税收管理领域.pdf
(二十五)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对 象 公开事项 序 号 一级事 项 1 政 策法 规 2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税收 法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 律法规 规、规章 例》 、 《国家税务总局关 二级事 项 税收 规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 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 件 通知》 纳税 人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权 《税收征收管理法》、 权利 利 《国 家税 务总 局关 于 范性 文 件 3 纳 税服 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 务 4 纳税 人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义 义务 务 纳税 人权 利与 义务 的 公告》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公开渠道和载 体 ■ 政府网站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时公开 市税务局 务厅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时公开 市税务局 ■ 政府网站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务厅 公开方式 公开层 级 依 申 请 公 开 乡 、 村 级 全 社 会 特 定 主 群 动 众 √ √ √ √ √ √ √ √ √ √ √ √ 县 级 《关 于明 确纳 税信 用 管理 若干 业务 口径 的 5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评 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 人名单 价年度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 纳 税服 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 务 的通知》 涉税 专 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涉 税专 业服 务监 管 业服 务 名单及其信用情况、未经行政登 办法(试行)》、《涉税 相关 信 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涉税服 专业 服务 信用 评价 管 息 务失信名录 理办法(试行) 》 办税 地 办税服务厅名称、地址、电话、 图 办公时间、主要职责 纳 税服 办税 日 申报征收期、申报征收项目、备 务 历 注 6 7 8 A 级纳税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 政府网站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时公开 务厅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 政府网站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时公开 务厅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 政府网站 政务 公开 工作 实施 办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法>的通知》 时公开 务厅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 政府网站 政务 公开 工作 实施 办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法>的通知》 时公开 务厅 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 政府网站 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政务 公开 工作 实施 办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办理流程、纳税人注意事项、政 时公开 市税务局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 其他:办税服 √ √ √ √ √ √ √ √ √ √ √ √ √ √ √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 9 办税 指 南 策依据 法>的通知》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务厅 职权名称、设定依据、履责方式、 追责情形、权责事项信息表(包 10 权责 清 括基本信息、办理信息、监管措 单 施、咨询查询、行政相对人责任、 监督责任、法律救济、行政职权 准予 行 政许 可 11 决定 公 示 12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政务 公开 工作 实施 办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法>的通知》 时公开 ■ 政府网站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 √ √ √ √ √ √ √ √ √ √ √ 务厅 运行流程图等) 行 政执 法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 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 《关 于做 好行 政许 可 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 和行 政处 罚等 信用 信 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 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行政 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 罚决 定 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 和结 果 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 公示 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 《关 于做 好行 政许 可 和行 政处 罚等 信用 信 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政府网站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务厅 ■ 政府网站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务厅 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 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 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行 政执 13 法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非正 常 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经 户公告 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 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 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 年月日) 、经营地点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 收征 收管 理法 实 施细则》 、 《关于进一步 完善 税务 登记 管理 有 关问题的公告》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 告非正常户 ■ 政府网站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务厅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公告企业或 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 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隐去出生年月日) 、经营地点、 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当期新发 生的欠税金额; 个体工商户欠税的:公告业户名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 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 行 政执 14 法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 《税收征收管理法》、 欠税 公 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经 《税 收征 收管 理法 实 告 营地点、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 施细则》 、 《欠税公告办 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法(试行) 》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欠税的: 公告其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 月日)、欠税税种、欠税余额和 当期新发生的欠税金额 对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 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纳税人 欠税的,由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 税务局公告 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 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 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 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 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 公告 ■ 政府网站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务厅 √ √ √ 行 政执 15 法 个体 工 商户 定 额公 示 公告 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生产经营地 址、定额项目、行业类别、核定 定额、应纳税额、定额执行起止 日期、主管税务机关 《关 于印 发个 体工 商 户税 收定 期定 额征 收 管理文书的通知》 、 《关 于个 体工 商户 定期 定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 政府网站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时公开 务厅 《税 收征 收管 理法 实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 ■ 政府网站 施细则》 、 《国家税务总 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及 局关 于发 布< 委托 代 时公开 额征 收管 理有 关问 题 √ √ √ √ √ √ 的通知》 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 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 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 行 政执 16 法 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 委托 代 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 征公告 括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 址;委托代征的范围和期限;委 托代征的税种及附加、计税依据 及税率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需 要公告的事项 《税收征收管理法》、 征管理办法>的公告》 市税务局 ■ 其他:办税服 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