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GZ2112100-GSJCZY(Z) 采 购 人: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 0 2 1 年 1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 一、 说 明 .......................................... 14 二、 招标文件 ....................................... 1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7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21 五、 开标、评标 ..................................... 22 六、 授予合同 ....................................... 23 七、 询问、质疑 ..................................... 24 第三章 技术要求 ....................................... 27 一、服务方案要求 ................................... 28 二、技术参数要求 ...................................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1 合同条款前附表 ..................................... 4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8 第六章 评标办法 ....................................... 65 I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D01-12620000224333349J-20211215-036141-2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委托,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 堂食材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2112100-GSJCZY(Z) 2、项目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大砂坪校区、皋兰校区 4、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括米、面、油、新鲜牛羊肉、新鲜鸡肉、 新鲜大肉、蛋类、干调、海鲜、冷冻食品、蔬菜、水果、干果、半成品(粉制品、豆 制品、面制品、米制品等)及日杂、茶叶、饮品、矿泉水、咖啡等食堂食材食堂食材 的采购及配送、检验等服务工作。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 第一包:米、面、油、新鲜牛羊肉、新鲜鸡肉、新鲜大肉、蛋类、干调、海鲜、 冷冻食品、日杂及茶叶、饮品、矿泉水、咖啡等食堂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检验等服务 工作; 第二包:蔬菜、水果、干果、半成品(粉制品、豆制品、面制品、米制品等)及日 杂、茶叶、饮品、矿泉水、咖啡等食堂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检验等服务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5、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货数量按警院实际需求量供货) 6、每个标包中标两家供应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多个包号进行投 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号。若排名出现同一供应商在两个合同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或 第二,依据所投合同包顺序,则在此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或第二的合同包中选取 合同包序号最前的合同包作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此供应商其余合同包的中标候 2 选人资格取消,自动降为排名最后。并由原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自 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3)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二者提供其一即可,要求 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里面);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店铺经营场所的证明资料及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第一包的供 应商须同时提供(肉类)检疫证或肉品检验合格证(近一个月);第二包的供应商须 具有大型仓储、物流、蔬菜分拣中心和无农药残留检测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网页截图附于投标文 件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00:00:00 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 00:00:00,网上 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 × 24 小 时 , n ≧ 5 ) , 请 登 录 甘 肃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下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改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开评标系统(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 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 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 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2、网上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网上开标地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五电子开标厅。 4、开标系统网址:(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5、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 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 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布告媒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 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效投标的情形, 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4 地 址: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 1717 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931-5683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 118 号 联系方式:18919818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哲 电 话:18919818881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项目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1 合同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 包)(HT) 采购人 名 2.1a 地 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址: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 1717 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931-5683407 采购代理机构 名 2.1b 地 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 118 号 联系人:李玉哲 电 话:18919818881 2.2a 供应商合格来源国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 2.2e 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3)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7 条款号 内 容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二者提供其一即可,要 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里面);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店铺经营场所的证明资料及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第一包的供 应商须同时提供(肉类)检疫证或肉品检验合格证(近一个月);第二包的供应商 须具有大型仓储、物流、蔬菜分拣中心和无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网页截图附于投 标文件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货物和服务合格来源国限制: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与中华人民共和 国有正常贸易往来国家/地区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括米、面、油、新鲜牛羊肉、新鲜鸡 肉、新鲜大肉、蛋类、干调、海鲜、冷冻食品、蔬菜、水果、干果、半成品(粉制品、 豆制品、面制品、米制品等)及日杂、茶叶、饮品、矿泉水、咖啡等食堂食材食堂食 材的采购及配送、检验等服务工作。 3.1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包: 第一包:米、面、油、新鲜牛羊肉、新鲜鸡肉、新鲜大肉、蛋类、干调、海鲜、 冷冻食品、日杂及茶叶、饮品、矿泉水、咖啡等食堂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检验等服 务工作; 第二包:蔬菜、水果、干果、半成品(粉制品、豆制品、面制品、米制品等)及 日杂、茶叶、饮品、矿泉水、咖啡等食堂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检验等服务工作。 8 条款号 内 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 1、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公告发出五日内,由中标单位向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 公司缴纳。 支付方式:电汇或现金 金额: 第一包:两家中标单位各:贰万元整(¥20000.00 元); 第二包:两家中标单位各:贰万元整(¥20000.00 元); 4.2 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开户行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行号:314821008010 2、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 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21 号)制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6.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 118 号陇星大厦 G 座 1311 联系电话:18919818881 8.4 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无 9.1 投标语言:中文汉语(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 10.2.1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分项报价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技术人员状况、财 务资信状况等(按要求填写供应商一般情况表,并附所要求附件) 9 条款号 内 容 (9)资格证明文件 A. 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C. 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D. 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二者提供其一即可, 要求原件的,原件须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里面); E.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F.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G.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第一包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肉类)检疫证 或肉品检验合格证(近一个月);第二包的供应商须具有大型仓储、物流、蔬 菜分拣中心和无农药残留检测中心等相关证明材料。 H.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10)供应商业绩(填写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并附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商务文件部分第(1)-(9)项,缺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 条款号 内 容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供货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 (2)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技术参数必须逐条响应) 10.2.2 (3)投标货物说明表(格式自拟) (4)其他技术响应、样本资料及附件: (5)生产厂商情况介绍(如有)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 10.3 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1、投标价格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 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运输、装卸、检测、利润、税金、政 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投标所产生的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 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本项目投标报价: (1)第一包:投标报价为下浮率(下浮%); (2)第二包:投标报价为下浮率(下浮%); 11.1 投标报价必须低于市场平均价。报价下浮率以兰州高原夏菜市场(榆中县定远 镇)、张苏滩批发市场和白银市批发市场同类商品供货当月的批发价和市场零售价 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进行下浮。 注:第一包中干调类不参与下浮率报价,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市场批发价执行。 3、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进行订单采购,服务期内所列品目每个月的基准价 由采购人根据兰州高原夏菜市场(榆中县定远镇)、张苏滩批发市场和白银市批发 市场的食材价格情况,确定基准价。基准价初步定在每月 10-20 日,具体考察日期 和考察市场由学院考察小组确定。 结算价按供应商的下浮率计算确定(如:本项目合同签订日为 11 月 30 日,则 12 月份的基准价由采购人于当月询价确定,即:结算价=基准价×(1-下浮率),以 11 条款号 内 容 此类推)。 12.1 投标货币:下浮率报价 1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第一包: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 第二包: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 一、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银行电汇、保函等其他法定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户名: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以投标单位联系人收到的短信内容为准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高新支行 行号:3138 2105 4001 保证金查询电话:0931-8276931 二、投标须知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网 址:http://ggzyjy.gansu.gov.cn/。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 15 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甘肃省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 “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 根据要求填写信息。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须知 (委托省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的,添加此项内容) (一)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发送至 投标人预留的手机,投标人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打款账号”交纳投标保证 金。投标人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首页点击“保证金查询” 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二)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 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 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12 条款号 内 容 (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应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 16.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60 天内有效 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按照电子评标项目要求,参与投标的所有供应商在开标会 议截止后(2 个工作日内)须将纸质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版文件 1 份 17.1 (U 盘 1 份,U 盘文件同时提供 PDF 和 WORD 版本),邮寄至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 公司存档。 2、邮寄的纸质及电子版文件必须与在开评标系统内上传的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第五电子开标厅(线上开标)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2.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操作事项: (一)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 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 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 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 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保证金缴款凭证或保函,完成 19.1 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 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 (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 化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 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 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 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 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 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 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 本次投标。 (三)上传正式投标文件 13 条款号 内 容 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 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 致,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 可以通过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 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 开标前一天请及时添加钉钉号:18919818881。 22.1 开标时间:2022 年 01 月 06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 号)第五电子开标厅 30.1 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家数:第一包:2 家;第二包:2 家。 履约保证金: 34.1 第一包:每家供应商各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第二包:每家供应商各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一、 说 明 1 资金来源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人已获得一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资 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1a.采购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b.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 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2 合格的供应商 a.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供应 商的合格来源国”),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b.已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c.供应商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 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d.只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 14 构和采购人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e.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的供货人。 f.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 参加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要 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 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 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 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3.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 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 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 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 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3.2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对其中 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 为无效投标。 3.4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4.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 “货物”是指生产、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 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4.3 就本招标文件而言,供应商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集成、包括与信息处理 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供应商提 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 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 4.4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环 保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明的产品; 4.5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 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4.6 通过签署投标函,供应商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 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实,将 导致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拒绝有关投标。 5 投标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 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供应商应承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其他费用。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 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 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6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供应商须 知前附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 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 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投标截止期 15(十五)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 文件的一部分。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 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 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回复确认的,将视为默认接受。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 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 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 中文(汉语)为准。 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不管是供应商单独投标或是作为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每个供应商 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作为分包 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10.2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 17 技术响应、技术方案、样本资料等)组成,建议按如下顺序编制,建立清晰目 录并胶装成册: 10.2.1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3 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 有条件的折扣)。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 视为无效投标。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明的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招标 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生产、运输、安 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检测和技术支持、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 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详见“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11.2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 表”。如果“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 表”中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的货 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 准。 11.3 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分项 报价。 11.4 供应商根据上述供应商须知第 11.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其目的是为 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1.5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 更。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8 13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 供应商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意,供应商在投 标时应是来自供应商须知第 2 条定义的合格来源国。 13.3 供应商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 意: a.对进口产品,如果供应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的,供应商 应得到货物生产厂家同意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该货物的直接正式授权; b.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或提供货物、服务的能力; c.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在项目现场 提供保修、维修、供应备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d.本次招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e.供应商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要求。 14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 说明。 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 数据、证书、用户证明,包括: a.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要求做出 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技术要求响应 /偏差表”和/或附加详细说明) b.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至少要包括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指标的 响应;(根据需要填写“投标货物说明表”、提供系统建设方案,附加产品详细 说明及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 c.提供项目实施计划,说明供应商将在被授标后,如何利用人力及其他资源来承 19 担其合同项下整体的管理和协调责任。该计划应包括详细的、 以进度表表示的 合同执行计划,标明完成合同所有关键活动的预计时间、顺序和内在联系。项目 实施计划还应说明在合同执行期间,需要买方和其它有关方所做的工作,以及建 议采购人如何对有关各方活动进行协调。(此项目实施计划将在中标后,加上买 方的确认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一部分) d.供应商书面承诺:将承担起如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合同组成部分进行集成和协 调的责任,并提供包括培训计划、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 14.4 供应商在阐述上述第 14.3b 时应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 出的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商标、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 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 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5 投标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提交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形式及有效期的投标保证 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 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5.6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5.3 凡没有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5.1 和 15.2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 按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 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3)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5)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16 投标有效期 16.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 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 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不予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 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 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5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 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投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服务周期、质量标准、 采购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7.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线上电子开标,本条不适用。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19.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供应商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 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代理机 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19 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 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1.2 撤回通知书也可以用传真/电报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送达 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15.6 条的规定 不予退还。 五、 开标、评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 织公开开标,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钉钉视频会议)。 22.2 在 线 开 标 , 详 见 省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开 评 标 系 统 ( 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网上开标操作说明及操作 视频,技术咨询电话:17797661556、17797661558、0931-4267890 (开标)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委员的组建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在评标期间,投标文件的澄清要求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投标文件的初审要求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26 评标货币 26.1 评标货币为人民币。 27 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27.1 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28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28.1 评标原则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22 29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9.1 除供应商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 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联系。 29.2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 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 授予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及合同授予标准 30.1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 定中标人。 30.2 除第 31 条的规定之外,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通 过资格后审的、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供 应商。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 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2 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3 在中标人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33 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第 34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 证金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第 15 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 保证金。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3.2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其放弃中 标,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 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 34 履约保证金 34.1 投标资料表中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同时,中标人须 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若不按要求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宣布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 34.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4.1 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该 中标决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 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 腐败和欺诈行为 35.1 定义 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机 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 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 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35.2 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 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询问、质疑 36 综合说明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的询问、质疑及投诉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相关规定。 36.2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被质 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 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36.3 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 24 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6.4 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质疑事项、请求 和主张、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 式;质疑日期。 36.5 质疑书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37 询问 3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日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8 质疑与答复 38.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并登记备案。质疑书须有法 定代表人亲笔签字。质疑书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 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书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 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书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代理人递 交质疑书时,还须提供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 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 项目(招标编号: ) 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根据质疑书 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质疑书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收到 质疑答复书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 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39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39.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质 疑人自行承担: 25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五)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6 第三章 技术要求 27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服务方案 1.供应商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包号根据评审委员会打分情况,综合得分第一 名、第二名为中标单位,分别单独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后期供货过程中,供货方 的选择和供货时间由采购方根据供应实际情况确定; 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进行订单采购,服务期内所列品目每个月的基准价由采 购人根据兰州高原夏菜市场(榆中县定远镇)、张苏滩批发市场和白银市批发市场的 食材价格情况,确定基准价。基准价初步定在每月 10-20 日,具体考察日期和考察市 场由学院考察小组确定。 3.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号。若 排名出现同一供应商在两个合同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或第二,依据所投合同包顺序, 则在此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或第二的合同包中选取合同包序号最前的合同包作 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此供应商其余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自动降为排 名最后。并由原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以此 类推。 4.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的定点经营场所,第二包供应商还须具有大型仓储、物 流、蔬菜分拣中心和无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5.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厂家的所有资质材料。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车辆、 专业人员、经营费用等配送能力。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配送,每批次 配送要附带产品相关检验报告。 6.供应商要保证所供应食材的质量,不受任何污染,不供应变质、不符合食品卫 生安全的货物。一经发现,立即由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后果 和责任。 7.供货期间,原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所供产品等品质良好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 情况考虑续约或不续约。 8.供应商必须自己供货,严禁二次转包;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 28 同。 9.签订供货合同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整。 10.供货中,如果出现任何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除接受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处罚外,还将接受采购人 2000 元以上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 律责任。 11.供应商必须开具合法的有效票据,伪造票据和相关材料的承担全部责任。 12.配送货物要按采购人规定时间按时送达,如延迟,造成损失和后果的,由供 应商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13.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每月组织市场调查,结合供应商报价和市场询价进行 调查,综合各方面调查情况确定基准价。 14.服务态度:供货商要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以及学院相关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热 情周到服务。处理好与采购人的日常合作关系。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 重提出处理意见。 15.中标后,若发现供货商提供的书面材料与实际供货资格、仓储面积等不相符 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供货商的合同,将其列入黑名单,供货资格依次递补。 同时,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由供货 商须赔偿相应损失。 29 二、技术参数 本项目必须每天按时按需满足我院皋兰校区、左家湾校区每个食堂的配送任务, 1、第一包技术参数 第一包:米、面、油、新鲜牛羊肉、新鲜鸡肉、新鲜大肉、蛋类、干调、海鲜、 冷冻食品、日杂及茶叶、饮品、矿泉水、咖啡等食堂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检验等服务 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单位 技术参数 备注 一、米、面、油类 一线 1 大米 25kg 袋 品牌 一线 品牌 2 面 25kg 袋 品牌 牌 3 执行国家 GB1355-86 标准。颜色洁白或白中带淡 黄(不允许含增白剂),手感软绵均匀细腻,面 粉用手捏过松开,面粉随即散有面粉的香气。标 签及包装标识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市 场准入质量安全 QS 标志和许可证编号、执行标 准号、产品名称、制造者。25KG 包装的面粉, 单件含量负偏离不得超过 125g,批量平均偏差应 大于或等于零。其他规格的包装按国家技术监督 局指定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每 100 克:能量≧1500 千焦,蛋白质≧11 克, 脂肪≧0.8 克,碳水化合物≧73 克。 执行国家 GB1355-86 标准。颜色洁白或白中带淡 黄(不允许含增白剂),手感软绵均匀细腻,面 粉用手捏过松开,面粉随即散有面粉的香气。标 签及包装标识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市 场准入质量安全 QS 标志和许可证编号、执行标 准号、产品名称、制造者。25KG 包装的面粉, 单件含量负偏离不得超过 125g,批量平均偏差应 大于或等于零。其他规格的包装按国家技术监督 局指定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一线 一线品 执行国家 GB/T1354-2018 标准。颗粒饱满(不完 善颗粒比例低于 8.0%,碎米比例低于 2.0%), 均匀完整,颜色纯正,有泽光,干爽无杂质,无 霉变(水分含量低于 15.0%),无异味,清洁, 无虫尸鼠粪,无杂色,表面无油污。标签及包装 标识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市场准入质 量安全 QS 标志和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产 品名称、制造者。25Kg 包装的大米,单件含量负 偏离不得超过 250g,批量平均偏差应大于或等于 零。 5L 桶 5L 桶 执行国家 GB1536 标准,5L/桶包装,非转基因型。 特一粉 牛肉面 专粉 醇香菜籽 油 食用油 一线品 牌 执行国家 GB1536 标准,5L/桶包装,非转基因型。 一级菜籽 油 30 一线品 牌 一线品 牌 一线品 牌 25L 桶 25L 桶 20L 桶 执行国家 GB1536 标准,5L/桶包装,非转基因型。 执行国家 GB1536 标准,5L/桶包装,非转基因型。 执行国家 GB1536 标准,5L/桶包装,非转基因型。 胡麻油 1 级菜籽油 3 级菜籽油 二、大肉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技术参数 1 腿肉 鲜肉 斤 执行 GB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生产 2 五花肉 鲜肉 斤 3 排骨 鲜肉 斤 备注 厂家或供应商三证,电子一票通票据,《畜禽产 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肉质新鲜,有弹 性、色泽新鲜,无注水现象。肉类具体根据各个 食堂要求,可分为肉块、肉丝、肉片、肉馅等, 4 肘子 鲜肉 斤 5 蹄子 鲜肉 斤 6 猪肝 新鲜猪肝 斤 7 猪耳朵 鲜肉 斤 8 猪前夹肉 鲜肉 斤 9 猪里脊 鲜肉 斤 10 排骨肠 鲜肉 斤 11 蒜香肠 鲜肉 斤 需要人工切割的, 必须根据食堂需求进行切割。 三、牛羊肉 序号 名称 1 牛肉/后 腿 规格 鲜肉 单位 技术参数 斤 执行 GB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生产 厂家或供应商三证,电子一票通票据,《畜禽产 2 牛腩 鲜肉 斤 3 牛腱子肉 鲜肉 斤 4 牛骨头 鲜肉 斤 5 牛蹄筋 鲜肉 斤 6 手抓羊 鲜肉 斤 7 羊羔肉 鲜肉 斤 8 羊腿 鲜肉 斤 9 羊肉 鲜肉 斤 10 羊排 鲜肉 斤 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肉质新鲜,有弹 性、色泽新鲜,无注水现象。肉类具体根据食堂 要求,可分为肉块、肉丝、肉片、肉馅等,需要 人工切割的, 必须根据食堂需求进行切割。整 羊(无内脏、头蹄、羊毛皮)净重 20-30 斤,提 前一天宰杀。 31 备注 11 羊骨头 鲜肉 斤 12 整羊 鲜肉 斤 四、蛋类及其他肉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1 鸡蛋 / 斤 技术参数 备注 执行国标 GB 2748 鲜蛋卫生标准。 要求新鲜、规格均匀,禽蛋数 7-8 个达到 500 克 2 熟驴肉 / 斤 执行散装食品通用标准。要求肉质鲜嫩。 供应商须提供三证,电子一票通票据,《畜禽产 3 土鸡 / 斤 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要求肉质鲜嫩、 有弹性、色泽新鲜、无注水现象。 五、干调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1 食盐 500g/袋 箱 2 鸡精 1800g/袋 袋 执行 SB/T10371-2003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 味精 800g/袋 袋 执行 GB 2720-2015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4 味粉 500g/袋 袋 执行 GB 2720-2015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5 小米辣 2000g/包 包 执行 SB/T10439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6 细辣面 2500g/袋 袋 执行 GB/T15691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7 二锅头 500g/瓶 瓶 执行 GB/T20822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8 一品鲜 500ml/瓶 瓶 执行 GB/T18186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9 老抽 500ml/瓶 瓶 10 生抽 500ml/瓶 瓶 11 蚝油 700g/瓶 瓶 执行 GB/T21999-2008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12 干锅油 380ml/瓶 瓶 执行 Q/ALZY0002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13 红烧酱油 500ml/瓶 瓶 执行 GB/T18186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14 海鲜酱油 500ml/瓶 瓶 执行 GB/T18186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000g/桶 桶 执行 GB/T1078/1-2006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15 四川高粱 酒 技术参数 备注 加碘盐,执行 GB5461-2000 标准规定,细粒、1 箱 一线品牌 /40 袋 执行 GB2717-2003 和 GB2717-2018 标准规定 一级 执行 GB2717-2003 和 GB2717-2019 标准规定 一级 一线品牌 一线品牌 16 蒸鱼豉油 450ml/瓶 瓶 执行 GB/T18186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17 粉丝 150g/袋 袋 执行 GB2713-2003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18 白糖 100/袋 斤 执行 GB317-1998 标准规定,精制、细粒 一线品牌 32 19 20 生粉 郫县豆瓣 酱 50/袋 斤 执行 GB2713-2003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12.5kg/桶 桶 执行 SB/T20560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1 红油豆瓣 3kg/桶 桶 执行 Q/NZ0016 S-2019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2 料酒 500ml/瓶 瓶 执行 SB/T10416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3 白醋 500ml/瓶 瓶 执行 GB/T10781.1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4 辣妹子 920g/瓶 瓶 执行 NY/T1070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5 剁椒 2.3kg/瓶 瓶 执行 SB/T10439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6 火锅底料 160g/袋 袋 执行 Q/TWS0001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7 香水鱼 150g/包 包 执行 GB/T20293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8 大红袍 160g/包 包 执行 DBS50/021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29 老干妈 280g/袋 袋 执行 GB/T20293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536g/袋 箱 执行 Q/NBAK0014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0 鸡汁(浓 缩) 31 鸡粉 1kg/瓶 瓶 执行 Q/12A2084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2 鸡汁 1kg/瓶 瓶 执行 SB/T10458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3 麻辣鲜露 468g/瓶 瓶 执行 Q/NBAR0003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4 辣鲜露 468g/瓶 瓶 执行 Q/VBAR0003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5 香辣酱 350ml/瓶 瓶 执行 Q/MLB0002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6 番茄酱 650g/桶 桶 执行 SB/T10459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7 大红浙醋 600ml/瓶 瓶 执行 GB/18187-2000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8 味极鲜 800ml/瓶 瓶 执行 Q/QL0012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9 香醋 500ml/瓶 瓶 执行 GB/T18187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40 香油 230ml/瓶 瓶 执行 GB/T8233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41 花椒油 250g/瓶 瓶 执行 Q/YMZ0002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42 芝麻酱 350g/瓶 瓶 执行 Q/SJL0003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43 南乳汁 440g/瓶 瓶 执行 DB31/2002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44 精制白醋 500ml/瓶 瓶 执行 GB/T18187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550g/瓶 瓶 执行 NY/T1070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45 海南黄灯 笼辣椒 46 拉面剂 500g/袋 袋 执行 GB/26687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47 麦芽糖 230g/盒 盒 执行 Q/GXLT0002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48 辣面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49 辣段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33 50 大香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51 花椒粒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52 胡椒粒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53 胡椒粉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54 草果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55 姜片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56 丁香粉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57 丁香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58 八角粉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59 八角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60 小茴香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61 香叶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62 良姜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63 宽粉 / 斤 一等品,干燥卫生 64 粉条 / 斤 一等品,干燥卫生 65 淀粉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66 干香菇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67 干海带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68 单晶冰糖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69 干银耳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0 干莲子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1 桂皮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2 豆蔻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3 肉蔻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4 白蔻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5 白芷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6 山奈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7 陈皮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8 紫菜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79 孜然粒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80 甘草 / 斤 一等品,生产日期在安全有效期内,干燥卫生 81 甜面酱 350g 瓶 执行 SB/T10296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82 十三香 45g 袋 执行 Q/ZWST0001S 标准规定 一线品牌 34 六、海鲜、冷冻食品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1 鲜草鱼 / 斤 2 鲜鲤鱼 / 斤 3 鲈鱼 / 斤 4 黄鱼 / 斤 原料鱼应符合 GB/T18108 一级品规定,解冻后的 感官应符合 GB/T18108-200 5 带鱼 / 斤 原料鱼应符合 GB/T18108 一级品规定,解冻后的 感官应符合 GB/T18108-200 6 鱿鱼 / 斤 原料鱼应符合 GB/T18108 一级品规定,解冻后的 感官应符合 GB/T18108-200 / 斤 原料鱼应符合 GB/T18108 一级品规定,解冻后的 感官应符合 GB/T18108-200 7 鮰鱼翅 (冻) 技术参数 符合 GB/T 17715-1999 及 GB/T5055-2008 规定, 新鲜活鱼 符合 GB/T 17715-1999 及 GB/T5055-2008 规定, 新鲜活鱼 符合 GB/T 17715-1999 及 GB/T5055-2008 规定, 新鲜活鱼 8 鲜青虾 / 斤 符合 GB/T 17715-1999 及 GB/T5055-2008 规定 9 虾仁 / 斤 符合 GB 2733-2015 及 GB 10136-2015 规定,大 小均匀,含冰量在 10%以下 10 梭子蟹 鲜活 斤 符合 GB/T 17715-1999 及 GB/T5055-2008 规定 11 鸡脯 / 斤 / 斤 执行 GB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生产 厂家或供应商三证,电子一票通票据,《畜禽产 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肉质新鲜,有弹 性、色泽新鲜,无注水现象。 / 斤 12 13 三黄鸡 (冻) 鸡脯肉 (冻) 备注 14 鸡翅中 / 斤 15 鸡翅根 / 斤 16 鲜黑鱼 / 斤 17 蟹肉棒 2.5kg/袋 斤 一线品牌 18 水饺 500g/袋 袋 一线品牌 19 汤圆 500g/袋 袋 一线品牌 符合 GB/T 17715-1999 及 GB/T5055-2008 规定, 新鲜活鱼 2、第二包技术参数 第二包:蔬菜、水果、干果、半成品(粉制品、豆制品、面制品、米制品等)及日 杂、茶叶、饮品、矿泉水、咖啡等食堂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检验等服务工作。 35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一、蔬菜、干果、豆制品、半成品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1 土豆 / 斤 2 花生米 / 斤 3 小油菜 / 斤 4 菜花 / 斤 5 菠菜 / 斤 6 甘蓝 / 斤 7 蒜苗 / 斤 8 油麦菜 / 斤 9 芹菜 / 斤 10 菜心 / 斤 11 娃娃菜 600g 包 12 豆腐 / 斤 13 红薯粉条 / 斤 14 白菜 / 斤 15 面条 / 斤 16 猫耳朵 / 斤 17 蒜台 / 斤 18 豆角 / 斤 19 玉米棒 / 个 20 海带 / 斤 21 西红柿 / 斤 22 陇椒 / 斤 23 红椒 / 斤 24 胡萝卜 / 斤 25 笋子 / 斤 26 茄子 / 斤 27 冬瓜 / 斤 28 韭菜 / 斤 29 鱼酸菜 30 洋葱 1000 g / 技术参数 执行国家 GB/T8854-1988 标准。具有供应商三证、电子一票 通票据。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安全、卫生、残余农药含 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叶菜类:色泽鲜明,有润泽的光亮, 叶身肥壮,饱满,不伤痕,质地脆嫩。茎根类:以色泽鲜艳、 壮大、无斑点,各有其清香气味者为好。 袋 斤 36 备注 31 雪里红 / 斤 32 腐竹 750g 包 33 红薯 / 斤 34 紫薯 / 斤 35 玉米粒 1000g 袋 36 葱 / 斤 37 姜 / 斤 38 蒜 / 斤 39 千叶豆腐 400g 盒 40 手擀粉 400g 袋 41 开心果 / 斤 42 松子 / 斤 43 核桃 / 斤 44 巴旦木 / 斤 45 榛子 / 斤 46 腰果 / 斤 47 板栗 / 斤 48 大板瓜子 / 斤 熟 49 葵花籽 / 斤 熟 50 大豆 / 斤 熟 51 凉皮 / 斤 52 擀面皮 / 斤 53 豆皮 / 斤 54 牛筋面 / 斤 55 香菜 / 斤 56 藕 / 斤 57 山药 / 斤 58 韭黄 / 斤 59 茭白 / 斤 60 南瓜 / 斤 61 西葫芦 / 斤 62 苦瓜 / 斤 63 丝瓜 / 斤 37 64 金针菇 / 斤 65 干木耳 / 斤 66 杏鲍菇 / 斤 67 豆芽 / 斤 68 鲜百合 / 斤 69 榛子 / 斤 70 玉米粒 / 斤 71 鱼酸菜 / 斤 72 油麦菜 / 斤 73 洋葱 / 斤 74 雪里红 / 斤 75 鲜百合 / 斤 76 娃娃菜 / 斤 77 笋子 / 斤 78 蒜 / 斤 79 松子 / 斤 80 丝瓜 / 斤 81 手擀粉 / 斤 82 茄子 / 斤 83 千叶豆腐 / 斤 84 藕 / 斤 85 牛筋面 / 斤 86 南瓜 / 斤 87 面条 / 斤 88 猫耳朵 / 斤 89 陇椒 / 斤 90 苦瓜 / 斤 91 韭黄 / 斤 92 金针菇 / 斤 93 茭白 / 斤 94 姜 / 斤 95 红薯粉条 / 斤 96 核桃 / 斤 38 97 海带 / 斤 98 干木耳 / 斤 99 甘蓝 / 斤 100 豆角 / 斤 101 大豆 / 斤 102 葱 / 斤 103 板栗 / 斤 二、水果类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1 橘子 / 斤 2 橙子 / 斤 3 油桃 / 斤 4 桃子 / 斤 5 柚子 / 斤 6 猕猴桃 / 斤 7 乳瓜 / 斤 8 小西红柿 / 斤 9 白兰瓜 / 斤 10 籽瓜 / 斤 11 西瓜 / 斤 12 葡萄 / 斤 13 提子 / 斤 14 香蕉 / 斤 15 人参果 / 斤 16 芒果 / 斤 17 苹果 / 斤 18 甘蔗 / 斤 19 山楂 / 斤 20 雪花梨 / 斤 21 草莓 / 斤 22 火龙果 / 斤 23 樱桃 / 斤 技术参数 执行 GB232008-2016 及 GB/T23351-2009 标准规定 39 备注 24 石榴 / 斤 25 哈密瓜 / 斤 26 荔枝 / 斤 27 百香果 / 斤 28 冬枣 / 斤 29 柿子 / 斤 30 菠萝 / 斤 序号 品名 第一、第二包部分公共项目 规格 技术参数 1 白茶 500g 2 铁观音 500g 3 龙井 500g 4 金骏眉 500g 5 黑茶 1500g 6 农夫山泉 550 毫升 7 农夫山泉 5升 8 黄河源 530 毫升 9 黄河源 5升 10 黄河源 18 升 11 亿源纯净水 18 升 12 百岁山 348 毫升 13 椰子汁 2升 14 橙汁 2升 15 杏皮茶 2升 16 条装速溶咖啡 1500g 备注 皋兰校区 注:因日杂物品品种繁多,无法一一列举,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采购清单。 4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 序号 1 2 3 内容 甲方名称: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甲方地址: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供货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 1、根据警院食堂实际需求,由经管办提前一天下单,供货商于第二天上午 7: 4 00—7:30 为大砂坪高警楼餐厅配送到位;上午 7:30—8:30 为皋兰校区 15 号楼 餐厅和教工餐厅配送到位。紧急采购的食材,当天下单、当天配送。 2、单位执行紧急任务须紧急供货时,供货商应在采购人的要求时限内供应货 物。 付款方式: 5 供货商在每月 10 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月的供货发票和清单,采购人于次月 底向供货商支付货款。因供货商未及时提供发票,而造成的延迟支付或隔年预 算作废,后果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41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第 包) 供货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HT) 甲 方 : 甘 肃 警 察 职 业 学 院 乙 方 : * * * * * * * * * * * 2 0 2 2 年 * * 月 * * 日 42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 供货服务合同 包) 甲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建立配送关系,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就“甘肃警察职 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 包)”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定义 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使用单位: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服务: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 包),系指乙方向甲方餐 厅提供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检验等服务。 二、货物服务范围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 三、价格及支付方式 1、市场基准价下浮率: 下浮率以兰州高原夏菜市场(榆中县定远镇)、张苏滩批发市场和白银市批发市 场同类商品供货当月的批发价和市场零售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进行下浮。 注:第一包中干调类不参与下浮率报价,合同实施过程中按照市场批发价执行。 第一、第二包公共项目包括:日杂、茶叶、饮品、矿泉水、咖啡等。 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进行订单采购,服务期内所列品目每个月的基准价由采 购人根据兰州高原夏菜市场(榆中县定远镇)、张苏滩批发市场和白银市批发市场的 食材价格情况,确定基准价。基准价初步定在每月 10-20 日,具体考察日期和考察市 场由学院考察小组确定。 结算价按供应商的下浮率计算确定(如:本项目合同签订日为 11 月 30 日,则 12 月份的基准价由采购人于当月询价确定,即:结算价=基准价×(1-下浮率),以 43 此类推)。 乙方下浮率: %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乙方需在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财务部门提供上月的供货发票和清单,甲方于次月 底向供货商式支付货款。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而造成的延迟支付或隔年预算作废, 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固定金额为壹拾 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期满为止。履约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 2、如乙方经甲方、使用单位证实确实未能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 求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供货中,如发现供货商提供的书面材料与实际供货资格、仓储面积等不相符 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供货商的合同,将其列入黑名单,供货资格依次递补。 同时,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由供货 商赔偿相应损失。 五、验收标准 乙方不得供应变质、污染、过期、农药残留超标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食材和 货物。乙方所供食材,出现上述问题的,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2000 元以上的 处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产生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服务方案 1.供应商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包号根据评审委员会打分情况,综合得分第一 名、第二名为中标单位,分别单独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后期供货过程中,供货方 的选择和供货时间由采购方根据供应实际情况确定。 采购人根据实际采购需求进行订单采购,服务期内所列品目每个月的基准价由采 购人根据兰州高原夏菜市场(榆中县定远镇)、张苏滩批发市场和白银市批发市场的 食材价格情况,确定基准价。基准价初步定在每月 10-20 日,具体考察日期和考察市 场由学院考察小组确定。 44 3.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号。若 排名出现同一供应商在两个合同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或第二,依据所投合同包顺序, 则在此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或第二的合同包中选取合同包序号最前的合同包作 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此供应商其余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自动降为排 名最后。并由原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以此 类推。 4.供应商须具有一定规模的定点经营场所,第二包供应商还须具有大型仓储、物 流、蔬菜分拣中心和无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5.供应商须提供所供产品厂家的所有资质材料。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车辆、 专业人员、经营费用等配送能力。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安全要求配送,每批次 配送要附带产品相关检验报告。 6.供应商要保证所供应食材的质量,不受任何污染,不供应变质、不符合食品卫 生安全的货物。一经发现,立即由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后果 和责任。 7.供货期间,原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所供产品等品质良好的,由采购人根据实际 情况考虑续约或不续约。 8.供应商必须自己供货,严禁二次转包;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 同。 9.签订供货合同时,供应商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整。 10.供货中,如果出现任何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除接受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处罚外,还将接受采购人 2000 元以上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 律责任。 11.供应商必须开具合法的有效票据,伪造票据和相关材料的承担全部责任。 12.配送货物要按采购人规定时间按时送达,如延迟,造成损失和后果的,由供 应商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13.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每月组织市场调查,结合供应商报价和市场询价进行 调查,综合各方面调查情况确定基准价。 14.服务态度:供货商要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以及学院相关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热 45 情周到服务。处理好与采购人的日常合作关系。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 重提出处理意见。 15.中标后,若发现供货商提供的书面材料与实际供货资格、仓储面积等不相符 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该供货商的合同,将其列入黑名单,供货资格依次递补。 同时,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由供货 商须赔偿相应损失。 七、争议处理 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 以解决。 2.如从协商开始的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解约方式: 1.合同到期。 2.由于甲方有重大变更情况出现,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终止合同,并按照实际入 库金额核算费用。 3.食材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经甲方提醒整改,三次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解除合同。 4.供货商供货期为1年的期限,含试用期为1个月;供货期内乙方因某种原因不能 正常供货或因乙方经营不善造成无法供货,须在一个月前告知甲方。如突然中断供货 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给甲方带来其它严重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供 货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6 本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乙方:(公章) 地址: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 1717 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经办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高新开发区飞雁街 118 号 电 话: 项目负责人(签字): 47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章提供的附件只是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内容,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除包 含以下附件内容外,应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0.2 条款要求的内容及顺序编制投标 文件。 48 1、投标函 致: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文件编号) 号)招标文件,我方授权 (项目名称) (包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名称、地址)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投标文件包括: (1) 资格证明文件 (2) 商务文件 (3) 技术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后附“开标一览表”中所涉及的服务和货物(如涉及)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响应 的全部范围。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贵方在开标时根据“开标一览表”(用于唱 标)唱标,并完全同意如果“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上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 的价格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上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完全理解 并同意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和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 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插入编号) (如果有的话)的补充、 更正或澄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供应商有违法 违规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 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2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需方或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 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 标。 49 8. 供应商是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 适当的授权。 9. 如我方中标,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10.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50 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 项目名称及包号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 下浮率: 大写:百分之 项目负责人 ;小写: % 联系电话 供货服务期 供货地点 投标保证金 备注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51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姓名: 年 月 性别: 日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52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 (职 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及包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无转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注:1.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 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3 4、投标保证金 电汇凭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或者保函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54 5、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规格 生产厂 序号 货物名称 家(如 产地 有) 等货 单 物说 位 单价(未下 浮单价,仅 作参考) 明 (根据技术参数中清单逐一填写报价明细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55 下浮率 备 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包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 偏离说明 说明: 1、商务偏离表主要针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包括招标文件中报价要求、供货服务期、交货要求、 履约保证金、售后服务以及合同条款等要求)填写; 2、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 3、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逐条标明“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56 月 日 7、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年份 注册资金 单位性质 总部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常驻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公司资质等级 质量保证体系 须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证书 认证 类似项目工作 经历年数 基本帐户开户 主营范围 银行 2018 年度: 近三年 2019 年度: 财务状况 营业额 2020 年度: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57 8、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已结算金额 (类似项目) (万元)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联系人 完成日期 及电话 1 2 3 4 5 … 注:1. 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 效投标。 2. 对于已完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已签 发的最终验收证书。 58 9、诉讼或仲裁情况 近三年供应商所涉及的因合同履行而发生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分别说明涉诉 时间、诉讼原因、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判结果。 59 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做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平台及当地工商局企业信用查询系统中,无任何重大违法记录。 若发现我方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愿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60 11、供货服务方案及相关承诺 包括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服务实施方案;安全、质量保证措施;食品保鲜措施;人员、 设备、场地、车辆等实施方案;安全制度及检验检疫设施;安全责任和产品保险承诺以及相应 的应急响应及售后和服务承诺等。 内容及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61 12、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包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响应 偏离说明 说明: 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 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制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62 日 13、投标主要货物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包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 名称 品牌 型号 号: 生产 厂家 技术规格 国别 产地 (如有) 注:1、供应商须根据自己的投标产品情况,对其主要数据和参数给予详细描述。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地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63 日 14、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第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64 日 包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5 综合评分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 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包含 5 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投标文件的初审 2.1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 进行审查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不得评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资格将按不合格处理: A. 供应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B.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C. 出现联合体投标的; D. 按招标文件规定,经信用信息查询后信用不合格的; E. 其他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或法律法规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 2.2 算术修正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66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 第 4.2 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确认,其投标将被视为无 效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机 构和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评标办法第 2.5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 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 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保留或反对, 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需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接受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 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例如关于投标保 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 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 符合性审查 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1)投标文件的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 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但未 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实质性不完整和/或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6)规定固定价格报价,而供应商以可调整价格报价的; (7)供应商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进行修正的; 67 (8)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而供应商提供了选择 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9)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2.6 2.6.1 废标条件: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6.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6.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评标货币及报价 3.1 评标货币为人民币,本项目报价为下浮率。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评标办法第 2 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即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5.2 计算评标总价的基础是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规定的投标价。 5.3 在评标时,除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的规定考虑供应商的报价之外, 还要评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或“技术要求”中所列的因素。 68 5.4 供应商如果没有对规定的最小投标单位中的所有服务报价或没有对其中 的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如 “投标分项报价表”所示),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完 整的投标;如果供应商对其中的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有遗漏,如果不是实质性问 题,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其他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报价或市场价格予以补充和评比。 5.5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 6.1 评标原则和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只有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序,即在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 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 6.2 详细评审: 6.2.1 价格部分(50 分): 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下浮率最高)的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价得分=【 (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 】×50×100% 6.2.2 商务部分(20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附件齐全的得3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制作较规范、完整、目录不够明晰,附件不齐全 制作 的得1-2分;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不完整,附件不齐全的 3 不得分;(满分3分) 供应商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食材供 2 业绩 应合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6分。(满分6分) 69 6 供应商有固定经营场地(100㎡(含100 ㎡)以上得3分; 3 固定经营场地 99㎡至50㎡(含50㎡)得2分;49㎡以下得1分;没有经营 场地不得分)。提供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满 3 分3分) 供应商有固定生鲜货物存储库(500㎡(含500 ㎡)以上 4 存储库(含分 得6分;499㎡至400㎡(含400㎡)得5分;399㎡至300㎡ 拣和农药残留 (含300㎡)得4分;299㎡至200㎡(含200㎡)得3分;199 物检测等场 ㎡至100㎡(含100㎡)得2分;99㎡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 所) 分)。提供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提供经营场 6 所使用权证明或租赁协议。(满分6分) 供应商单位人员符合国家食品药品从业要求,具有有效的 5 人员要求 健康证,每提供一个得0.5分。(复印件加盖公章)(满 2 分2分) 6.2.3 技术部分(30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供应商的配送实施方案具有可行性、合理性及安全可靠 性,具有供货智能系统(具有APP等可供采购人在线管 理的系统),且卫生安全应急措施合理,切合实际、内 1 整体实施方案 容全面,包括质量、安全、食品保鲜措施等,有分拣、 包装、配送、运输、验收等方案。横向比较,方案完整 10 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10分,方案较为完整的得 4-7分,一般的得1-3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满分 10分) 对本项目制定针对性强的服务方案,有专门的组织构架 和服务体系,有农药残留检测,有服务计划,人员安排 2 服务方案 合理,配送、验收、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方 4 案完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方案较为完整 的得1-3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4分) 配送时具有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专用食品配送货车2台 3 配送能力 及以上的,得3分,有一台的得1分。提供行驶证、车辆 图片及所有人(供应商或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70 3 章(满分3分) 供应商为满足学校临时需求,能够提供包括临时安排人 员、车辆、确保食材品质和及时送达验收使用,有应急 4 应急措施 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伍、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 施等内容,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承诺函和服务方案的得3 3 分,方案、措施较为完整的得1-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 得分。(满分3分) 供应商提供并承诺派专人负责项目售后服务事宜,实行 “三包”服务(即包质量、包数量、包调换)和实行定 5 售后服务 期满意度回访、书面承诺以及内部管理考核办法书面材 料,能够达到解决处理问题及时,沟通交流渠道畅通的 3 得3分,方案、措施较为完整的得1-2分,差或未提供的 不得分。(满分3分) 对本项目制定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制度,包括完整的卫 生健康管理制度、岗位操作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仓库 6 食品安全制度 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完整有针对性, 5 有利于执行操作的得5分;制度较为完整的得3分,一般 得1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满分5分) 1、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 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生产企业主要负责 7 安全责任和产品保 险承诺 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 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计1分。 2、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质量或 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投标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 1 1 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计1分。 6.3 评标结论 6.3.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所 报下浮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每个包排名第一名、第二名为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同 时向采购人出具评标报告。 6.3.2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 号。若排名出现同一供应商在两个合同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或第二,依据所投合同包 顺序,则在此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或第二的合同包中选取合同包序号最前的合同 71 包作为该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此供应商其余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自动降 为排名最后。并由原综合得分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 以此类推。 7、与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7.1 除本评标办法第 4.1 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 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联系。 7.2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 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8、解释权 8.1 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归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72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