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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技术动态第7期(总第7期) - 工作动态 -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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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交流 矿业权评估技术动态 2014 年第 7 期(总第 7 期)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 2014 年 7 月 15 日 本 期 内 容 „ 证券市场.............................................................................................................‐ 2 ‐ 国内A股涉矿上市公司统计与分析................................................................. - 2 - „ 政策法规...........................................................................................................‐ 22 ‐ 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4 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 2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2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关措施 的通知.............................................................................................................. - 29 - „ 专家观点...........................................................................................................‐ 32 ‐ 矿业权价款改革走向何方?.......................................................................... - 32 - „ 市场信息...........................................................................................................‐ 36 ‐ 6 月份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月度景气指数报告............................................... - 36 - „ 证券市场 国内 A 股涉矿上市公司统计与分析 近年,上市公司中涉矿企业不断增多,企业通过 IPO 或并购重组进入上市公 司,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活动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涉矿企 业的并购重组、投融资等活动也引起社会各界更广泛关注和重视,对涉矿上市公 司的相关数据的分析和研究,有利于投资者了解相关信息,对投资和其他经济活 动均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和参考意义。 一、涉矿上市公司范围的确定 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由于标准不同,统计的口径不一致,不同部门和机构有 几种不同的分类方法。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将采掘业分为煤炭开采和洗选 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 选业、开采辅助活动等,共有 67 家上市公司,由于本文所说涉矿上市公司主要 为涉矿资源类上市公司,且不包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开采辅助活动等行业企 业,拟重点分析金属与非金属、煤炭等涉矿企业,因此,通过对几种分类方法的 比对和分析,本文选取 wind 咨询的行业分类标准,根据 wind 咨询行业子行业分 类,选取涉矿的上市公司共 132 家进行重点分析,包括煤炭与消费用燃料类公司 41 家,金属非金属类公司 80 家,黄金类公司 9 家,贵金属与矿石类公司 2 家。 各版块所占比例见下图: 二、涉矿上市公司概况 截止 2014 年 3 月 31 日,共有上市公司 132 家,沪深 300 指数成分股包含有 34 家,占 11.33%,对股市有重要的影响。132 家公司分别在上海、深圳上市, 其中上海主板 66 家,深圳主板 34 家,中小板 26 家,创业板 6 家,其构成比例 见下页图: -‐ 2 ‐- 从上市时间分析,1990 年爱使股份第一家涉矿企业在上交所上市以来,历 经 25 年,已成为中国上市公司重要组成部分。 上市时间与发行数量统计见下图: 从涉矿上市公司大股东属性分析,中央国有企业有 24 家,地方国有企业 51 家,民营企业 55 家,上市公司 2 家,从数量上分析,资源类公司传统意义上由 国有企业控股占主导地位,经过近年的 IPO 和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已转化为国 有与民营并存,民营企业占股已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各种经济成分数量如下图: -‐ 3 ‐- 资本市场作为投融资工具,为行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3 年 涉矿上市公司投融资情况统计如下: 在 132 家涉矿上市公司中,2013 年有 24 家通过增发募集资金 301.34 亿元, 3 家通过配股方式募集资金 60.86 亿元,两者占涉矿公司的比例为 20.45%。 三、涉矿上市公司的统计与分析 2013 年涉矿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15,935.82 亿元(不包含 2014 年 1 月发行上市的陕西煤业 432.19 亿元和金贵银业 36.10 亿元),其中煤炭与消费 用燃料类公司营业收入 8,283.92 亿元,金属非金属类公司营业收入 6,053.79 亿元,黄金类公司营业收入 1,544.26 亿元,贵金属与矿石类公司营业收入 54.27 亿元。由于各细分行业各具特性,且相对独立,本文将分类对其进行统计和分析。 (一) 煤炭与消费用燃料类涉矿上市公司 煤炭与消费用燃料类共有上市公司 40 家,2013 年行业全部上市公司收入 8283.92 亿元,同比增长-3.48%,净利润 644.70 亿元,同比增长-30.32%。目前 行业整体市盈率(TTM)10.81 倍,行业中公司市盈率(TTM)中值为 21.57 倍。整体 市净率(MRQ)1.00 倍,公司市净率(MRQ)中值为 1.11 倍。行业总市值 6752.25 亿 元,占 A 股市值的 2.48%,市值平均数每家为 164.79 亿元。 1. 行业营收历史与 A 股情况比较: 具体数据如下: 季度 Wind 煤炭与消费用燃料 全部 A 股 绝对差额 比值 2014Q1 -13.83 5.74 -19.57 -2.41 2013Q4 -3.26 8.61 -11.87 -0.38 2013Q3 5.53 10.13 -4.61 0.55 2013Q2 -12.25 9.31 -21.56 -1.32 2013Q1 -2.33 7.92 -10.24 -0.29 2012Q4 -1 12.51 -13.51 -0.08 2012Q3 1.32 4.54 -3.22 0.29 2012Q2 25 5.41 19.58 4.62 2012Q1 24.6 8.43 16.17 2.92 2011Q4 39.43 12.05 27.38 3.27 -‐ 4 ‐- 季度 Wind 煤炭与消费用燃料 全部 A 股 绝对差额 比值 2011Q3 32.81 23.44 9.37 1.4 2011Q2 30.08 24.07 6.01 1.25 2011Q1 37.91 27.48 10.42 1.38 2010Q4 21.39 26.4 -5.01 0.81 2010Q3 31.27 28.96 2.31 1.08 2010Q2 39.01 39.89 -0.88 0.98 2010Q1 35.98 47.48 -11.5 0.76 2009Q4 12.48 29.6 -17.13 0.42 2009Q3 -2.98 1.41 -4.39 -2.11 2009Q2 -0.84 -9.57 8.72 0.09 2009Q1 4.74 -13.29 18.03 -0.36 2008Q4 33.96 -7.05 41.01 -4.82 2008Q3 82.14 18.41 63.73 4.46 2008Q2 65.99 28.23 37.75 2.34 2008Q1 45.38 24.39 20.99 1.86 2007Q4 17.61 21.81 -4.2 0.81 2007Q3 33.52 22.6 10.92 1.48 2007Q2 20.45 21.75 -1.3 0.94 2007Q1 26.62 26.24 0.38 1.01 2006Q4 36.04 36.11 -0.07 1 2006Q3 23.94 24.73 -0.79 0.97 2006Q2 20.45 23.16 -2.71 0.88 2006Q1 7.91 17.17 -9.26 0.46 2005Q4 12.18 14.49 -2.3 0.84 2005Q3 15.85 22.86 -7.01 0.69 2005Q2 38.12 23.93 14.2 1.59 2005Q1 51.47 24.45 27.02 2.1 2004Q4 63.46 28.95 34.52 2.19 2004Q3 56.63 29.63 27 1.91 2004Q2 29.76 33.83 -4.07 0.88 2004Q1 31.37 30.67 0.7 1.02 2. 行业景气分析 (1) 收入规模增长率 -‐ 5 ‐- 相关数据如下: 年份 营业收入(万股) 增长率(%) 2004 4,460,657.37 50.33 2005 5,624,050.75 27.24 2006 8,963,603.96 23.17 2007 20,324,740.10 27.64 2008 35,006,944.83 46.04 2009 41,054,922.91 3.67 2010 54,303,807.05 34.02 2011 76,181,855.82 35 2012 89,528,301.18 11.22 2013 82,839,226.31 -3.48 年份 净利润(万元) 增长率(%) 2004 676,436.17 119.89 2005 798,596.79 18.52 2006 967,382.89 -6.85 2007 3,342,474.60 30.4 2008 6,559,180.02 58.36 2009 6,233,842.04 -0.59 2010 8,487,427.83 35.39 2011 9,969,459.25 14.42 2012 9,185,664.92 -12.7 2013 6,446,994.86 -30.32 (2) 净利润及增长率 相关数据如下: (3) 毛利率及净利润的统计 -‐ 6 ‐- 相关数据如下: 年份 毛利率(%) 净利率(%) 2004 5.18 1.89 2005 6.18 2.3 2006 7.13 2.45 2007 11.77 5.53 2008 19.2 9.27 2009 16.4 7.75 2010 21.65 10.75 2011 26.17 12.29 2012 26.19 11.5 2013 23.63 8.41 年份 ROE(%) ROA(%) 2004 11.63 18.86 2005 11.1 18.82 2006 9.22 16.95 2007 10.58 19.57 2008 13.2 23.1 2009 9.84 17.39 2010 11.33 20.21 2011 11.01 20.01 2012 8.45 16.07 2013 5.44 10.47 (4) ROE 和 ROA 相关数据如下: -‐ 7 ‐- (5) 行业估值 PE 年份 Wind 煤炭与消费用燃料 全部 A 股 比值 2004 19.53 22.86 0.85 2005 9.04 21.17 0.43 2006 13.87 39.28 0.35 2007 64.7 49.25 1.31 2008 10.23 14.43 0.71 2009 28.36 35.13 0.81 2010 19.23 20.08 0.96 2011 13 12.88 1.01 2012 12.95 13.88 0.93 2013 11.22 12.41 0.9 3.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销售净利率(%) 9.09 11.5 14.34 17.14 16.7 20.23 18.4 11.14 三费/销售收入(%) 12.11 10.49 10.4 11.07 11.96 12.92 13.01 15.01 ROE(%) 10.47 16.07 20.01 20.21 17.39 23.1 19.57 16.95 ROA(%) 5.44 8.45 11.01 11.33 9.84 13.2 10.58 9.22 销售收入增长率%) -3.48 11.22 35 34.02 3.67 46.04 27.64 23.17 净利润增长率(%) -30.32 -12.7 14.42 35.39 -0.59 58.36 30.4 -6.85 总资产增长率(%) 7.65 13.28 18.27 13.76 21.79 22.08 23.28 23.72 股东权益增长率(%) 2.81 8.67 14.94 18.45 15.56 20.68 18.13 15.27 资产负债率(%) 49.1 46.58 43.98 40.88 43.91 39.5 42.23 45.62 流动比率 0.93 1.05 1.21 1.51 1.45 1.63 1.54 1.26 速动比率 0.82 0.93 1.06 1.34 1.32 1.48 1.39 1.1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6 0.73 0.77 0.66 0.59 0.65 0.57 0.83 固定资产周转率 1.71 2.07 2.06 1.75 1.5 1.56 1.18 1.84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87 16.8 23.4 22.06 18.13 20.04 22.08 25.6 存货周转率(次) 12.78 14.36 12.62 11.59 11.11 10.94 10.51 13.36 收益率 资产获利率 增长率 资本结构 资产管理效率 4. 行业市场表现 -‐ 8 ‐- 相关数据如下: 年度 煤炭与消费用燃料指数 上证综指 2004/12/31 4.33 -15.4 2005/12/31 -21.5 -22.44 2006/12/31 24.99 78.72 2007/12/31 446.26 251.46 2008/12/31 72.92 21.63 2009/12/31 422.84 118.91 2010/12/31 378.17 87.57 2011/12/31 296.91 46.92 2012/12/31 288.93 51.57 2013/12/31 122.69 41.34 5. 股东回报‐年度分红统计情况 年份 年度分红总额(万元) 2004 249,949.21 2005 321,236.56 2006 381,094.36 2007 774,320.37 2008 2,054,600.95 2009 2,014,650.50 2010 3,002,977.06 2011 3,376,110.36 2012 3,300,373.44 2013 347,849.14 合计 15,823,161.95 (二)金属非金属类涉矿上市公司 金属非金属类共有上市公司 80 家,2013 年行业全部上市公司收入 6,053.79 亿元,同比增长 11.54%,净利润 151.69 亿元,同比增长 26.49%。目前行业整体 市盈率(TTM)57.42 倍,行业中公司市盈率(TTM)中值为 38.30 倍。行业整体市盈 率(TTM) 8.04 倍,中值为 27.62 倍。整体市净率(MRQ) 4.06 倍,中值为 2.59 倍。 行业总市值 6235.43 亿元,占 A 股市值的 2.30%,市值平均数每家为 77.94 亿元。 1. 行业营收与 A 股情况比较: -‐ 9 ‐- 相关数据如下: 季度 Wind 金属非金属 全部 A 股 绝对差额 比值 2014Q1 5.28 5.74 -0.46 0.92 2013Q4 12.63 8.61 4.02 1.47 2013Q3 11.97 10.13 1.84 1.18 2013Q2 6.69 9.31 -2.63 0.72 2013Q1 17 7.92 9.08 2.15 2012Q4 34.14 12.51 21.63 2.73 2012Q3 6.4 4.54 1.86 1.41 2012Q2 3.56 5.41 -1.85 0.66 2012Q1 8.47 8.43 0.04 1 2011Q4 21.84 12.05 9.79 1.81 2011Q3 43.03 23.44 19.6 1.84 2011Q2 38.31 24.07 14.24 1.59 2011Q1 41.05 27.48 13.56 1.49 2010Q4 12.66 26.4 -13.74 0.48 2010Q3 38.82 28.96 9.86 1.34 2010Q2 77.59 39.89 37.71 1.95 2010Q1 81.89 47.48 34.41 1.72 2009Q4 83.37 29.6 53.77 2.82 2009Q3 -16.3 1.41 -17.71 -11.53 2009Q2 -36.95 -9.57 -27.38 3.86 2009Q1 -40.69 -13.29 -27.4 3.06 2008Q4 -33.04 -7.05 -25.99 4.69 2008Q3 2.43 18.41 -15.98 0.13 2008Q2 20.16 28.23 -8.07 0.71 2008Q1 7.51 24.39 -16.88 0.31 2007Q4 -0.63 21.81 -22.44 -0.03 2007Q3 41.6 22.6 18.99 1.84 2007Q2 31.04 21.75 9.29 1.43 2007Q1 77.47 26.24 51.22 2.95 2006Q4 142.67 36.11 106.57 3.95 2006Q3 100.46 24.73 75.73 4.06 2006Q2 78.15 23.16 54.99 3.37 2006Q1 51.81 17.17 34.64 3.02 2005Q4 35.61 14.49 21.13 2.46 2005Q3 36.34 22.86 13.48 1.59 2005Q2 43.18 23.93 19.26 1.8 2005Q1 41.03 24.45 16.58 1.68 2004Q4 64.17 28.95 35.22 2.22 2004Q3 58.29 29.63 28.66 1.97 2004Q2 64.32 33.83 30.5 1.9 2004Q1 73.32 30.67 42.66 2.39 - ‐10‐ - 2. 行业景气分析 (1) 收入规模增长率 相关数据如下: 年份 营业收入(万元) 增长率(%) 2004 5,349,038.46 64.26 2005 7,435,481.65 39.01 2006 15,828,141.90 98.96 2007 22,939,853.09 32.05 2008 24,864,669.43 -0.9 2009 21,978,085.99 -10.75 2010 32,294,525.00 44.4 2011 44,675,583.82 35.36 2012 53,614,529.36 14.02 2013 60,470,101.63 11.54 (2) 净利润及增长率 - ‐11‐ - 相关数据如下: 年份 净利润(万元) 增长率(%) 2004 297,005.39 94.37 2005 419,994.31 41.53 2006 1,201,662.90 163.77 2007 1,445,845.84 0.74 2008 477,019.65 -89.18 2009 735,728.79 50.49 2010 1,401,856.72 73.05 2011 2,117,148.11 43 2012 1,043,089.40 -58.87 2013 1,516,925.51 26.49 (3) 毛利率及净利润的统计 相关数据如下: 年份 毛利率(%) 净利率(%) 2004 2.04 0.72 2005 2.82 1.03 2006 5.89 3.08 2007 6.74 3.29 2008 6.18 0.99 2009 5.3 1.56 2010 7.68 3.06 2011 11.67 4.76 2012 9.25 2.12 2013 9.1 2.89 - ‐12‐ - (4) ROE 和 ROA 相关数据如下: 年份 ROE(%) ROA(%) 2004 4.83 9.88 2005 5.89 12.33 2006 12.56 25.79 2007 9.16 19.74 2008 2.3 4.84 2009 3.29 6.78 2010 5.11 10.62 2011 6.5 12.84 2012 2.42 5.3 2013 2.79 6.45 (4)行业估值 PE - ‐13‐ - 相关数据如下: 年份 Wind 金属非金属 全部 A 股 占全部 A 股比例 2004 23.1 22.86 1.01 2005 15.68 21.17 0.74 2006 17.06 39.28 0.43 2007 47.07 49.25 0.96 2008 11.91 14.43 0.83 2009 -182.22 35.13 -5.19 2010 72.8 20.08 3.63 2011 24.76 12.88 1.92 2012 52.09 13.88 3.75 2013 56.45 12.41 4.55 3. 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销售净利率(%) 2.58 2.12 5.61 4.93 3.74 2.09 7.03 8.79 三费/销售收入 5.37 5.67 5.71 6.02 7 6.77 5.33 5.38 ROE(%) 6.45 5.3 12.84 10.62 6.78 4.84 19.74 25.79 ROA(%) 2.79 2.42 6.5 5.11 3.29 2.3 9.16 12.56 销售收入增长率 11.54 14.02 35.36 44.4 -10.75 -0.9 32.05 98.96 净利润增长率(%) 26.49 -58.87 43 73.05 50.49 -89.18 0.74 163.77 总资产增长率(%) 9.17 11.88 14.35 24.78 16.38 -1.65 32.1 53.79 股东权益增长率 9.69 3.56 16.26 19.97 7.76 -0.55 29.99 44.98 资产负债率(%) 53.79 55.26 52.57 53.75 53.6 50.47 53.54 54.94 流动比率 1.2 1.21 1.34 1.36 1.32 1.43 1.36 1.27 速动比率 0.79 0.74 0.81 0.73 0.74 0.93 0.77 0.64 总资产周转率 1.08 1.14 1.16 1.04 0.88 1.1 1.3 1.43 固定资产周转率 4.6 4.79 4.79 4.04 3.27 4.19 4.79 4.54 应收账款周转率 18.69 21.17 21.52 19.7 16.92 19.86 23.91 21.94 存货周转率(次) 5.36 4.79 4.05 3.51 3.45 4.32 4.1 4.29 收益率 资产获利率 增长率 资本结构 资产管理效率 - ‐14‐ - 4.行业市场表现 相关数据如下: 季度 金属非金属指数 上证综指 2004/12/31 -16.97 -15.4 2005/12/31 -22.84 -22.44 2006/12/31 95.69 78.72 2007/12/31 546.43 251.46 2008/12/31 47.64 21.63 2009/12/31 345.71 118.91 2010/12/31 524.45 87.57 2011/12/31 251 46.92 2012/12/31 286.14 51.57 2013/12/31 184.9 41.34 5. 股东回报‐年度分红统计情况 年度 年度分红总额(万元) 2004 112,526.28 2005 149,354.45 2006 411,770.21 2007 450,339.46 2008 275,573.83 2009 270,666.75 2010 381,724.04 2011 588,043.15 2012 644,192.74 2013 345,946.99 合计 3,630,137.90 - ‐15‐ - (三) 黄金类涉矿上市公司 黄金类共有上市公司 9 家,2013 年行业全部上市公司收入 1544.25 亿元, 同比增长-2.71%,净利润 45.91 亿元,同比增长-55.84%。目前行业整体市盈率 (TTM)34.23 倍,行业中公司市盈率(TTM)中值为 36.74 倍。整体市净率(MRQ)2.13 倍,公司市净率(MRQ)中值为 2.60 倍。行业总市值 1224.04 亿元,占 A 股市值比 例为 0.45%,市值平均为每家 136 亿元。 1. 行业营收与 A 股情况比较: 相关数据如下: 季度 Wind 黄金 全部 A 股 绝对差额 比值 2014Q1 -6.3 5.74 -12.04 -1.1 2013Q4 -11.95 8.61 -20.56 -1.39 2013Q3 -20.94 10.13 -31.08 -2.07 2013Q2 12.14 9.31 2.83 1.3 2013Q1 16.19 7.92 8.27 2.04 2012Q4 16.32 12.51 3.81 1.3 2012Q3 13.4 4.54 8.86 2.95 2012Q2 14.54 5.41 9.13 2.69 2012Q1 42.32 8.43 33.89 5.02 2011Q4 47.75 12.05 35.7 3.96 2011Q3 72.28 23.44 48.84 3.08 2011Q2 22.02 24.07 -2.05 0.91 2011Q1 18.41 27.48 -9.07 0.67 2010Q4 3.41 26.4 -22.99 0.13 2010Q3 33.48 28.96 4.53 1.16 2010Q2 92.5 39.89 52.61 2.32 2010Q1 22.06 47.48 -25.42 0.46 2009Q4 99.97 29.6 70.37 3.38 2009Q3 10.36 1.41 8.95 7.33 2009Q2 -7.54 -9.57 2.02 0.79 2009Q1 -14.46 -13.29 -1.17 1.09 2008Q4 -41.36 -7.05 -34.31 5.87 2008Q3 22.78 18.41 4.37 1.24 2008Q2 203.78 28.23 175.54 7.22 2008Q1 186.58 24.39 162.2 7.65 - ‐16‐ - 季度 Wind 黄金 全部 A 股 绝对差额 比值 2007Q4 191.82 21.81 170.01 8.8 2007Q3 223.57 22.6 200.97 9.89 2007Q2 34.78 21.75 13.03 1.6 2007Q1 56.92 26.24 30.68 2.17 2006Q4 34.96 36.11 -1.14 0.97 2006Q3 26.3 24.73 1.57 1.06 2006Q2 -24.99 23.16 -48.14 -1.08 2006Q1 7.84 17.17 -9.33 0.46 2005Q4 4.59 14.49 -9.9 0.32 2005Q3 25.04 22.86 2.18 1.1 2005Q2 166.41 23.93 142.49 6.96 2005Q1 200.14 24.45 175.69 8.18 2004Q4 180.93 28.95 151.99 6.25 2004Q3 92.03 29.63 62.4 3.11 2004Q2 57.07 33.83 23.24 1.69 2004Q1 51.22 30.67 20.56 1.67 2. 行业景气分析 (1)收入规模增长率 相关数据为: 年份 营业收入(万元) 增长率(%) 2004 500,244.31 99.51 2005 824,925.23 64.9 2006 901,411.36 9.27 2007 2,259,991.69 134.96 2008 5,484,361.85 41.31 2009 6,721,042.09 20.95 2010 8,987,445.49 33.22 2011 12,858,656.81 39.83 2012 15,727,426.83 21.8 2013 15,442,501.72 -2.71 - ‐17‐ - (2)净利润及增长率 相关数据如下: 年份 净利润(万元) 增长率(%) 2004 9,694.18 25.44 2005 15,469.50 59.58 2006 28,659.56 85.26 2007 59,024.31 56.8 2008 443,992.64 27.81 2009 505,944.42 12.81 2010 759,005.28 49.74 2011 1,078,065.26 33.49 2012 1,019,329.71 -7.92 2013 459,108.16 -55.84 (3)毛利率及净利润的统计 - ‐18‐ - 相关数据统计如下: 年份 毛利率(%) 净利率(%)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0.43 0.97 1.37 2.18 7.22 7.99 12.06 15.33 15.85 11.55 0.11 0.26 0.5 0.88 3.67 3.91 6.02 8.09 7.44 3.49 (4)行业估值 PE 年份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Wind 黄金 49.81 27.97 38.81 153.04 22.34 59.13 42.63 17.9 24.59 18.8 全部 A 股 22.86 21.17 39.28 49.25 14.43 35.13 20.08 12.88 13.88 12.41 比值 2.18 1.32 0.99 3.11 1.55 1.68 2.12 1.39 1.77 1.51 3. 主要财务指标统计如下: 项目 2013 2012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2006 销售净利率(%) 3.59 7.44 9.86 10.07 8.72 10.04 3.54 4.83 三费/销售收入(%) 5.89 5.55 5.43 5.84 5.47 6.13 3.55 5.43 ROE(%) 8.26 20.27 26.66 23.79 19 25.75 20.65 19.41 ROA(%) 4.27 10.54 14.96 14.22 12.06 16.03 12.56 13.07 销售收入增长率(%) -2.71 21.8 39.83 33.22 20.95 41.31 134.9 9.27 净利润增长率(%) -55.84 -7.92 33.49 49.74 12.81 27.81 56.8 85.26 总资产增长率(%) 6.54 26.04 30.86 29.44 22.56 22.36 56.67 16.48 股东权益增长率(%) 0.72 15.81 26.49 22.54 9.3 52.04 20.77 13.56 资产负债率(%) 51.95 49.41 45.02 42.98 39.9 32.01 49.81 48.15 流动比率 0.87 1.05 1.1 1.03 1.04 1.26 1.3 1.02 速动比率 0.47 0.55 0.63 0.61 0.66 0.92 0.93 0.64 总资产周转率(次) 1.19 1.42 1.52 1.41 1.38 1.6 3.55 2.7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 4.38 5.78 6.06 5.24 5.36 6.44 11.62 6.4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2.71 95.93 121.3 121.4 114.0 98.59 160.5 469.35 存货周转率(次) 6.63 6.96 8.56 9.37 10.81 12.75 18.51 14.96 收益率 资产获利率 增长率 资本结构 资产管理效率 - ‐19‐ - 4. 行业市场表现 日期 黄金指数 上证综指 2004/12/31 -26.46 -15.4 2005/12/31 -23.02 -22.44 2006/12/31 228.54 78.72 2007/12/31 1,584.86 251.46 2008/12/31 429.66 21.63 2009/12/31 1,170.86 118.91 2010/12/31 1,293.97 87.57 2011/12/31 752.68 46.92 2012/12/31 962.93 51.57 2013/12/31 445.83 41.34 5. 股东回报‐年度分红统计情况 年份 累计分红总额(万元) 2004 9,000.00 2005 11,440.00 2006 15,520.00 2007 33,766.04 2008 172,100.46 2009 169,861.54 2010 182,085.72 2011 264,315.49 2012 295,644.06 2013 11,341.04 合计 1,165,074.35 (四) 贵金属与矿石类涉矿上市公司 贵金属与矿石类共有上市公司 2 家,2013 年行业全部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54.27 亿元,同比增长 28.41%,净利润 0.80 亿元,同比增长 166.56%。目前行 业整体市盈率(TTM)39.55 倍,行业中公司市盈率(TTM)中值为 47.28 倍。整体市 净率(MRQ)2.81 倍,公司市净率(MRQ)中值为 3.22 倍。至 2014 年 6 月 25 日,行 业总市值为 98.24 亿元,A 股市值占比 0.04%,市值平均 49.12 亿元。由于该行 业目前只有 2 个股票,企业组成较少,且金贵银业为 2014 年 1 月上市,相关数 据有待于补充和完善,目前尚不具备作为行业进行数据分析,本文将不做进一步 展开分析。 - ‐20‐ - 四、总结和建议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涉矿上市公司也日益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研 究和分析涉矿企业相关行业经济技术数据,对今后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积极意 义,从上述行业的统计与分析的相关数据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认识供大家参考: 1.涉矿行业为周期性行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和经济因素影响较大。从上述几 个细分的行业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行业估值分析,涉矿行业周期性变化明显,从 2007 年至 2010 年得到高速发展,涉矿上市公司营收、毛利率、净利率、PE 等指 标均高于 A 股平均水平,是高投资高回报的阶段,这也是从 2010 年至 2013 年涉 矿企业并购重组盛行的客观原因和动因,但随着前期的高投资,一定会带来行业 的供求平衡的变化,且全球尚未从经济危机中复苏,仍处于低迷当中,给涉矿行 业也带来较多不利因素,行业从 2011 年至今逐渐处于低迷状况,反映在数据指 标方面就是收入、净利润增长率下降,行业估值水平也在下跌,呈现周期性变化 的特点。 2.涉矿行业是高投资、资本密集性行业,投资周期较长,投资有一定的风险, 正确认知行业的特性,为行业长远发展应该有正面促进作用。有部分涉矿企业尚 停留在立项或探矿阶段,从探矿到产生经济效益往往旷日持久,后续追加投资金 额较多,投资方应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防止部分投资者基于短期盈利需要,造 成投资损失。 3.研究行业经济数据,为行业估值带来正确认识。涉矿企业由于受国家政策、 经济发展周期、供求关系以及国际上资源类矿产品交易价格变化的影响,行业不 确定因素较多,认识到行业发展的规律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的现状,对矿业权估值 在选取参数以及未来预期方面均有一定作用,分析把握行业周期的变化,为估值 的合理性提供更加可靠的基础,防止估值的不合理,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是每个 矿业权及矿业企业价值评估人员应尽责任和义务,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服务 人员,应正确把握涉矿企业的评估,更好的为资本市场服务。 本文作者:路子尧 - ‐21‐ - 王焰 数据来源:摘自 wind 咨询 „ 政策法规 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4〕6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年)》 的要求,部研究确定了 2014 年度稀土矿和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2014 年度全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 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 105000 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 17900 吨,岩矿型(轻)稀土矿 指标 87100 吨;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 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 89000 吨,其 中主采指标 71000 吨,综合利用指标 18000 吨。 不再下达锑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分省(区)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见附件。 二、及时分解指标和落实责任。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 认真做好指标分解和下达工作,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到企业,分级负责、 层层落实,并应在部下达指标 30 个工作日内将本省(区)指标分配下达、公告 并报部备案。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 和违约责任。 三、加强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采矿权人要认真执行稀土月报和钨矿季报制 度,及时、准确、规范开展网上直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 切实加强稀土矿和钨矿主采指标执行情况的核查与检查;指导综合利用钨矿企业 控制产量,对分配指标不足的企业实施核定工作,如实报告实际生产情况。 四、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发现稀土资源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回收 利用或储备。工程建设项目回收利用稀土资源,应纳入开采指标并严格监督管理。 五、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除下列情形外,暂停受理新的稀土矿和钨矿勘 查、开采登记申请。新立稀土矿和钨矿采矿权的,应符合开采总量控制、产能平 衡的要求。 - ‐22‐ - (一)国务院批准的重点项目和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开展的预查、普查和必要的详查项目。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或省级财政专项资 金开展稀土矿和钨矿勘查的项目,已经纳入省级矿产资源规划并经部批准的,凭 下达预算文件向部申请设置探矿权;省级矿产资源规划中未明确安排的,由相关 省厅编制专项勘查规划报部批准后,再凭下达预算文件向部提出勘查登记申请。 使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与企业资金拼盘,勘查 完成后作为矿产地储备,或由部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向社会公开竞争出让 矿业权。 (二)国家确定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并符合“开采总量控制、采储平衡”要 求的稀土矿勘查项目和开采项目。 (三)按照省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确定的整合矿区,已有采矿权、 探矿权需要整合的。 (四)已有矿山企业确因采矿权范围内资源枯竭无法正常生产的接续项目和 申请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扩大勘查开采范围毗邻区域的。 (五)根据中央有关区域经济扶持政策,部与相关省(区)人民政府签署协 议,需要予以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中央对连片扶贫特困地区扶贫开发确定支持 方向,需要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和开采总量控制 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求和说明情况,需要给予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 六、部将对各地分解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落实月度和季度报告制度 情况进行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指标执行情况核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 总量控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附件:2014 年度省(区)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国土资源部 2014 年 6 月 5 日 - ‐23‐ - 附件 2014 年度省(区)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稀土氧化物 钨精矿 序 号 省 (自治区) 1 内蒙古 2 吉 3 黑龙江 4 浙 江 300 5 安 徽 1200 6 福 建 2000 2500 400 7 江 西 9000 34350 3400 8 山 东 9 河 南 10 湖 北 11 湖 南 2000 19000 4100 12 广 东 2200 3200 60 13 广 西 2500 2000 1000 14 海 南 15 四 川 16 贵 州 17 云 南 18 西 藏 19 陕 西 20 甘 肃 1560 150 21 青 海 40 100 22 新 疆 300 小 计 总计 (REO,吨) 岩矿型稀土 离子型稀土 (轻) (以中重为主) 59500 (三氧化钨 65%,吨) 主采 综合利用 1000 500 林 1100 150 2600 6000 300 190 25000 200 5250 750 100 87100 17900 105000 - ‐24‐ - 71000 18000 8900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9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矿安全生产关系煤炭工业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安 全,关系数百万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煤矿安全生 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煤矿 安全管理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深刻汲取 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 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 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 以下意见: 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 (一)明确关闭对象。重点关闭 9 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 矿,加快关闭 9 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 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 枯竭的煤矿;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不能实现正规开 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依法实施关闭。没有达到 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 闭。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地方人民政府应安排配套资金,并向早关、多关的地区倾斜。研究制定信贷、财 政优惠政策,鼓励优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修订煤炭产业政策,提高煤矿 准入标准。国家支持小煤矿集中关闭地区发展替代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 快缺煤地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优先保障缺煤地区的铁路运力。 (三)落实关闭目标和责任。到 2015 年底全国关闭 2000 处以上小煤矿。各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小煤矿关闭工作,要制定关闭规划,明确关闭目标并确保按期 完成。 二、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四)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和生产能力核定。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 低于 30 万吨/年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 90 万吨/年的煤与瓦斯 突出矿井。现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生产矿井,原则上不再扩 大生产能力;2015 年底前,重新核定上述矿井的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保 障能力的生产能力。 - ‐25‐ - (五)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建立完善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 井下合理生产布局以及能力核定等方面的政策、规范和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 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煤矿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 志。 (六)严格煤矿企业和管理人员准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项目核 准和资源配置的程序。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通过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 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具备相应灾害防治能力的企业申请开采高瓦斯、冲 击地压、煤层易自燃、水文地质情况和条件复杂等煤炭资源的,不得通过安全核 准。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必须有相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的管理团队。煤矿必须配备 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 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 机电的副矿长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且严禁在其他煤矿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 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 3 年以上井下工作 经历。鼓励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以托管、入股等方式管理小煤矿,提高小煤矿 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建立煤炭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 安全生产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评价机制。 三、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七)加强瓦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的各项政策。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 采达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开采保护层或实施区 域性预抽,消除突出危险性,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发现瓦斯超限仍然 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查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八)严格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完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 度,提高评估标准,增加必备性指标。加强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经评估 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停产整 顿、兼并重组,直至依法关闭。加强评估机构建设,充实评估人员,落实评估责 任,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九)强制查明隐蔽致灾因素。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 范要求的,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煤矿企业要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 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的必须综合运用物探、 钻探等勘查技术进行补充勘查;否则,一律不得继续建设和生产。 - ‐26‐ - (十)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小煤矿集中的矿区,由地方人民政 府组织进行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对每个煤矿的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 线,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国家从中央有关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 五、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 (十一)加快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建设。国家鼓励和扶持 30 万吨/年以下的小 煤矿机械化改造,对机械化改造提升的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最低规模的产能,按 生产能力核定办法予以认可。新建、改扩建的煤矿,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一律不 得核准。 (十二)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煤 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煤矿必须确保安全监控、 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并大力推进信息化、物联网技术应用,充分 利用和整合现有的生产调度、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安 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做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县级煤矿安全 监管部门要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实现联网,随机抽查煤矿安全 监控运行情况。地方人民政府要培育发展或建立区域性技术服务机构,为煤矿特 别是小煤矿提供技术服务。 六、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度。煤矿矿长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确保煤矿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必须做到 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 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必须落实井下 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 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 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达不到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十四)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在一定区域内,加强煤矿企业招工信息服 务,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 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并加强监管。严格实施工伤保 险实名制;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 (十五)保护煤矿工人权益。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研究确定煤矿工人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补贴标准,提高煤矿工人收入。严格执行国家法定 工时制度。停产整顿煤矿必须按期发放工人工资。煤矿必须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 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 宿舍。 - ‐27‐ - (十六)提高煤矿工人素质。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快变“招工”为“招 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 持证上岗,严格教考分离、建立统一题库、制定考核办法、对考核合格人员免费 颁发上岗证书。健全考务管理体系,建立考试档案,切实做到考试不合格不发证。 将煤矿农民工培训纳入各地促进就业规划和职业培训扶持政策范围。 七、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 (十七)落实地方政府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分 级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强化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区 要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煤矿的监管责任人和验收部门,省属煤矿和中央企业 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局长签字;市属煤矿由市(地)级煤矿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地)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他煤矿由县级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中央企业煤矿必须 由市(地)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管,不得交由县、乡级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负责。 (十八)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 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基层煤炭行业 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创新监管监察方式方法,开展突击暗查、交 叉执法、联合执法,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 现煤矿存在超能力生产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发 现违规建设的,要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查处;发现停产整顿期间仍然组织生产的 煤矿,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关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安全准入,严格煤矿 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 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停产整顿煤矿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部 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严厉打 击煤矿无证勘查开采、以煤田灭火或地质灾害治理等名义实施露天采煤、以硐探 坑探为名实施井下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 停止审批停产整顿煤矿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电力部门要对停产整顿煤矿限制供 电。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及时修订煤矿 设计相应标准规范,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强化对煤矿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 资质监管。投资主管部门要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分配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 性。 (十九)加快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基地 建设,其运行维护费用由中央财政和所在地省级财政给予支持。加强地方矿山救 - ‐28‐ - 护队伍建设,其运行维护费用由地方财政给予支持。煤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建立 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煤矿 企业要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每年至 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加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在煤矿抢险救灾中 牺牲的救援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烈士。 (二十)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装备建设。煤矿要按规定建设完善紧急避险、压 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储备自救互救器材。煤矿或煤 矿集中的矿区,要配备适用的排水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加快研制并配备能够快 速打通“生命通道”的先进设备。支持重点开发煤矿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 供电等设备和移动平台,以及遇险人员生命探测与搜索定位、灾害现场大型破拆、 救援人员特种防护用品和器材等救援装备。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 任,加强监管监察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 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宣传 教育,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3 年 10 月 2 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 展有关措施的通知 (2013 年 9 月 9 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13〕95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 年 9 月 9 日 关于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措施 煤炭工业是我区重要的优势产业,对支撑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国家 能源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影响,煤炭市 场持续低迷,煤炭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按照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要求,统筹考虑近 - ‐29‐ - 期经济运行和长远可持续发展需要,现就促进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 下措施: 一、近期措施 (一)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从 20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褐煤下调为 6 元/吨,其中对价格下跌幅 度达到 30%的,下调为 4 元/吨,主要为锡林郭勒盟。无烟煤维持原标准 20 元/ 吨。除此以外的其他煤种,对发热量在 4500 大卡(含 4500 大卡)以下、价格下 跌幅度高于 25%的,下调为 8 元/吨,主要包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旗及 准格尔旗东部和西部地区;对发热量在 4500 大卡以上、价格下跌幅度在 20%以 内的,下调为 12 元/吨,主要包括鄂尔多斯市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和包头 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地区。自治区根据今后煤炭价格变化情况, 对征收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二)从 2013 年 8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全区暂停收取煤炭矿产 资源补偿费自治区留成部分和煤矿维简费。 (三)规范和减免铁路运杂收费。近期,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自 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府纠风办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铁路运杂费进行清理规范, 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予以取消或规范。为支持煤炭企业渡过困难,自本《通知》 印发之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呼和浩特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哈尔滨铁路 局等铁路运输部门减免部分铁路运杂费,具体明细见附件。 (四)保障重点煤炭生产企业煤炭铁路外运,降低物流费用,增强外销竞争 力。呼和浩特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等铁路运输部门,要按照中国 铁路总公司货运改革精神,落实好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铁路总公司、五大电力 公司最近签署的电煤长期供货协议,从 8 月 20 日起,现有的煤炭铁路外运能力 要按照煤炭生产企业与电力企业签署的长期、中期、短期合同的顺序优先安排, 新增煤炭外运能力全部安排给煤炭生产企业的电煤合同,并实行门到门一站式服 务,降低物流费用。 二、中期措施 (五)加大金融支持煤炭生产企业发展力度。对煤炭生产企业兼并重组、煤 炭深加工等项目给予信贷支持,降低煤炭企业融资成本,增强煤炭生产企业发展 能力。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煤炭生产企业债务进行重组。 (六)做好清费工作。全面清理涉煤所有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收费要予以 取缔,符合规定的要进一步规范标准。 (七)继续推进煤炭、电力、化工、冶金企业整合重组,形成产业链竞争新 优势。 - ‐30‐ - 三、长期措施 (八)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 业主体责任,确保制度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工作到位,保障 煤矿生产安全。 (九)加快煤炭转化项目建设。国家已核准建设的大型煤炭转化项目要加快 建设进度,尽快投产;积极争取国家尽早批准自治区电力外送通道、煤炭深加工 规划、重大转化项目,提高煤炭就地转化比例,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十)加快煤炭交易市场建设。推动鄂尔多斯动力煤和东部地区褐煤交易平 台运营。引导企业进入平台交易,提高交易效率,尽快建立我区煤炭价格形成机 制。发挥煤炭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协同竞争作用,协调区内煤炭产量,维持煤炭 价格平稳。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成立专项工作组,分解各项任务,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加强沟通衔接,加快贯彻落实, 确保全区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呼和浩特铁路局减免收费项目明细 2.沈阳铁路局、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公司、锦州港在锡林郭勒盟 境内减免收费项目明细 - ‐31‐ - „ 专家观点 矿业权价款改革走向何方?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 胡 魁 一、矿业权价款设定的本意 矿业权价款制度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维护国家作为勘查投资者的权益而 建立的。1996 年 8 月 29 日《矿产资源法》修改后,1998 年国务院发布了 3 个配 套法规(240、241、242 号)。国务院 240 号令《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明确定义了探矿权价款,“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矿产地的区块 的探矿权的,探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外, 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价款;探矿权价款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国务院 241 号令《矿产资源开采 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定义了采矿权价款,“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 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 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国务院 242 号令《探矿权采 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 的,必须进行评估。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评估工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 门会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 产主管部门确认。”依据这三个法规,建立了评估师队伍,成立了评估机构,制 定了评估规范(先后称为指南、准则),把探矿权价款和采矿权价款合称为矿业 权价款。 法规对矿业权价款的定义必须有 3 个要件:一是国家出资,二是已探明的矿 产地,三是评估确认。对于“国家出资”,1999 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文 《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综字〔1999〕183 号)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国家出资是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以地质勘探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以及各种基金等安排用于矿产资源勘 查、开发的拨款”。对于“探明矿产地”,2000 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清理 国家出资勘查已探明矿产地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32 号)明确了具体要求: “经地质勘查工作发现的具有工业价值或是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地段。主要要 求:①对矿体分布和埋藏情况有一定的地质调查和必要的工程揭露、控制;②对 矿石质量有正规取样化验资料,矿石品位、矿体厚度等指标符合现行矿产工业要 - ‐32‐ - 求;③矿产地的资源量或储量规模除岩金为 1 吨以上、砂金为 0.5 吨以上外,其 他矿种要达到现行《矿床工业 要求参考手册》小型规模上限的 1/2 的标准;④ 资源量或储量地质控制程度为推断的、预测的资源量及以上。 ” 二、矿业权价款收缴扩大化 近年来,矿业权价款收缴扩大化的倾向比较普遍,而且愈演愈烈,3 个法定 要件都被突破: 第一,不是国家出资也要收缴矿业权价款。有的地方规定企业出资视为国家 出资。既有国家出资又有企业出资的矿产地不予分别评估,统统收缴矿业权价款。 探矿权人自己投资进行勘查发现矿产地,或采矿权人自己投资增长资源储量,在 申请采矿权或采矿权扩界时,一些地方强令矿业权人缴纳价款,否则不予受理。 有的地方规定空白地收取价款的最低标准,要求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按照每平方千 米上万元到数十万元缴纳一定费用后,才可以得到勘查的许可。 第二,超越“已探明的矿产地”收取价款。有的地方只要有国家出资进行过 勘查工作,无论是否形成矿产地,在出让探(采)矿权时就要收缴价款。有的地 方受理矿业权项目,先责成资料室查阅地质资料,只要做过一点地质工作,即使 是公益性小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也列入收缴价款项目。 第三,不经过评估确认。有的地方取消矿业权评估程序,以行政定价方法收 取矿业权价款。由于没有形成矿产地,无法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评估,只好“拍 脑袋”确定价款的底价。 矿业权价款收缴扩大化,无形中加重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负担,打击了 地勘单位和社会资金进行矿产地质勘查的积极性,变相出卖矿产资源,助长了地 矿财政寅吃卯粮的现象。对矿业权价款的理论混淆与认识模糊,直接导致了矿业 权价款评估和收缴的混乱,危及矿业权出让转让制度的正常运行与健康发展,妨 害矿产资源耗竭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健全。 三、深层次原因剖析 矿业权价款收缴扩大化明显违背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对矿业权市场 建设和矿政管理有种种负面影响,为什么不能得到纠正,反而愈演愈烈呢?伟大 的哲学家黑格尔说过: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其通俗的解读是:凡是存在的现 象都具备所以能够存在的许多必然因素。有必要剖析矿业权价款扩大化的深层次 原因。 第一,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僵化,矿业权价款异化为补偿费漏失的补救。矿 产资源补偿费制度建立于 1994 年。当时全球性矿业不景气,矿山企业很困难, 矿产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同时出台,旨在树立有偿使用资源的观念,初步形 成制度,因此费率定得很低。后来矿业形势好转,矿山企业利润增加,本来是应 - ‐33‐ - 该增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度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主要是部门、地方利益 之争,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始终调不动,于是各部门、各地方以各种不同的名目 向矿山企业追加各种税费。矿业权价款的扩大化补充了资源补偿费征收的漏失。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2008 年《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扩大了矿业权价款 的定义:“矿业权价款,是由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确定使用的特殊概念,现阶段 是指国家出资勘查投入的权益价值和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所分享的权益 价值。 ”此种扩大化的定义代表了矿政管理部门的利益。 第二,土地财政前行困难,矿业权价款充当后备梯队。1994 年的分税制改 革后,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对称,以及以 GDP 论英雄的政绩观,促使地方另 辟财源,土地财政应运而生。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 方财政支出,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在很多地方,第二财政早已超过 第一财政,形成土地财政依赖症。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入,土地财政已经成为可 持续发展的障碍,逐步退隐历史舞台。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寻找新的财源,效仿土 地财政的做法,以矿业权价款扩大化制造地矿财政。 第三,招拍挂竞价高企,矿业权评估承受国有资产流失的压力。近年来矿业 权招拍挂出让形势发展迅猛,有的地方突破按照风险程度不同规定的三种矿业权 出让办法,实行一律招拍挂。通过市场竞价的成交价往往高于评估底价。有的理 论认为矿业权价款就是市场认可的价格。然而在矿业形势过热的年代,竞价者出 价究竟包含了哪些价值要素,企业和理论界都说不清楚。因此有的评估机构为了 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采取宁左勿右的态度,评估矿业权价款扩大化。 四、矿业权价款走到十字路口 一条道路是回归矿业权价款的本源。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坚持矿业权价款 的法定要件。开展对矿业权价款扩大化问题专项整治,维护国务院作为矿产资源 国家所有者唯一代表的行政权威,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制止矿业权价款扩张。摒 弃各种为矿业权价款扩大化张目的错误理论。切实加强对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等中介组织的监管,依法规范其从业行为。 另一条道路是顺应矿业权价款扩大化的现实,修改有关行政法规,把矿业权 价款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功能合并,创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理论,改革评估与收 缴方法,简化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以新的制度设计理顺国家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第一条道路的理论论述很多,合理合法,但涉及多方既得利益调整,恐怕积 重难返。第二条道路则涉及法律法规修改,得与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改革与矿产资 源权益及其实现方式改革结合起来。做到矿产资源产权明晰、开采收益分配合理、 矿业秩序良好、矿业社区和谐,是一项系统工程,也得及早谋划。 - ‐34‐ - 五、纠正各自为政的现状亟待顶层设计 对矿业权价款的性质、评估要领、改革走向存在认识分歧,导致各省区对矿 业权价款的把握很不一致。通过省际交流模仿,不同时期又各有变化,走向还不 一致,多数在扩大,也有的在收窄。这影响到矿业权出让转让制度的健康发展, 是摆在矿政管理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无论如何,全国步伐不统一,置 国务院三项法规于不顾,任由省区各自为政的现象应当尽快扭转,是修法还是护 法,何去何从的方向性问题亟待顶层设计者定夺。 来源:中国矿业报 - ‐35‐ - „ 市场信息 6 月份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月度景气指数报告 导读:2014 年 6 月,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为 49.7,位于“偏冷”区间 上沿;中经有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为 87.2,较上月回升 1.7 个百分点;一致指数 为 86.3,较上月回升 0.3 个百分点。监测结果显示,有色金属产业经济运行呈现 回稳势头,且回稳趋势可望延续。 - ‐36‐ - 2014 年 6 月,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为 49.7,位于“偏冷”区间上沿; 中经有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为 87.2,较上月回升 1.7 个百分点;一致指数为 86.3, 较上月回升 0.3 个百分点。监测结果显示,有色金属产业经济运行呈现回稳势头, 且回稳趋势可望延续。 景气指数回升至“偏冷”区间上沿 产业运行保持回稳势头 2014 年 6 月,中经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为 49.7,较上月回升 0.8 点,位 于“偏冷”区间上沿, 有色金属产业运行继续保持回稳势头。 在构成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的 12 个指标中,位于“正常”区间的有 9 个 指标,比上月增加了 4 个,包括 LMEX 指数、狭义货币供应量(M1)、汽车产量、 商品房销售面积、家电产量、有色金属固定资产投资额、发电量、利润总额和出 口额;位于“偏冷”区间的有 3 个指标,包括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主营业务收入 和进口额。 先行合成指数持续回升 中经有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自 2014 年 3 月以来开始小幅回升。2014 年 6 月,有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为 87.2,较上月回升 1.7 个百分点。先行指数连续 4 个月回升表明,有色金属产业缓中趋稳的良好态势有望进一步延续。 在构成有色金属产业先行指数的 7 个指标中,LMEX 指数、M1、汽车产量、 家电产量和有色金属固定资产投资额环比分别增长 1.94%、0.63%、0.62%、 1.32%和 1.75%;商品房销售面积和进口额环比分别回落 1.70%和 1.30%,但 降幅均有所收窄,分别比上月收窄 0.33 和 0.43 个百分点。 - ‐37‐ - 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平稳增长 经季节调整,5 月份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为 349.4 万吨,同比增长 5.8%,增 幅较 4 月份收窄 0.4 个百分点, 今年以来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同比增长率走势平稳, 整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目前位于“偏冷”区间。 投资增幅放缓 投资结构优化 今年 1~5 月,有色金属工业国有控股企业固定资产完成投资增幅比去年同 期下降 14.4 个百分点,比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低 8.2 个百分点。 采选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回升,有色冶炼项目投资下降,压延加工项目投 资继续上升,民间投资所占比重达 83.3%,整体投资结构有所优化。 主要产品价格小幅回升 利润出现结构性差异 5 月份有色金属产品价格环比上升 1.9%,增幅比上月扩大 0.7 个百分点。 自今年二季度以来有色金属价格出现小幅回升态势,回升幅度较稳定。 有色金属企业经营效益也出现了积极趋好迹象。5 月份有色金属主营业务收 入增幅出现小幅回升。经季节调整,5 月份有色金属主营业务收入为 4126.4 亿 元,同比增长 6.9%。 今年以来有色金属利润总额降幅逐月收窄。经季节调整,5 月份有色金属利 润总额为 97.7 亿元,同比下降 3.8%,降幅比上月收窄 1.2 个百分点。 有色金属企业之间盈利水平明显分化。分金属品种看,铝冶炼企业尤其是电 解铝企业持续亏损,镍钴、锡、镁、银、钨钼等金属品种实现利润增长。分经济 类型看,国有企业累计亏损额略有减少,5 月份实现扭亏为盈。私人企业实现利 润稳定增加,但增幅有所回落。 有色金属进口额下降 出口额增长 经季节调整,5 月份有色金属产品进口额为 81.6 亿美元,同比下降 2.7%, 降幅较上月扩大 1.4 个百分点;出口额为 22.5 亿美元,同比小幅回升 0.2%,增 幅较上月扩大 2.6 个百分点。 库存增幅持续回落 经季节调整,截至今年 5 月份,有色金属行业产成品资金为 1663.3 亿元, 同比增长 0.4%,增速较上月放缓 0.4 个百分点。库存占用资金已连续两年同比 增速回落,行业呈现出较好的去库存趋势,但是应收账款增幅远远高于产成品库 存及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幅,企业实际回流的现金不容乐观。 - ‐38‐ - - ‐39‐ - 企业效益结构性差异继续存在 从有色金属矿山、冶炼、加工上下游产业情况看,有色金属矿山受世界矿 山产品供应充裕的影响,前几年有色金属行业利润向矿山企业集中的态势明显改 变;冶炼企业由于产能过剩或自备矿山原料不足,企业经营依然困难;加工产业 由于市场需求略有好转及金属原料价格偏低,企业效益呈持续稳中有升态势。 从分金属品种看,电解铝企业由于产能过剩、成本价格倒挂,企业持续亏 损,短期内扭亏为盈的压力依然很大。电解铝产能退出或转型发展,关系到当地 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地方税收、就业,涉及到发电企业、输配电企 业,涉及到金融机构以及下游加工企业,电解铝产能退出对地方政府的压力很大。 近期电解铝价格有所回稳,部分省区电力成本略有下降,关闭的部分电解铝产能 近期有可能恢复生产,但电解铝供大于求、成本价格倒挂的格局短期内难有根本 改变。若国内外市场铜价维持当前的走势,预计铜冶炼企业实现利润的降幅也将 随之收窄;若铅锌价格能继续小幅回升,铅锌冶炼企业经营困难程度也会略有改 变。镍锡及钨钼、白银等稀贵金属冶炼企业效益将呈稳中有升的态势。 从生产、投资、经营情况看,综合考虑先行指数运行态势以及客观上受去 库存和去产能的双重压力,预计下半年我国有色金属生产总体呈平稳增长的态 势,但增幅有所回落;有色金属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明显回落,但投资结构继 续优化;受国际供应关系及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影响,部分主要有色金属价格继续 保持震荡格局,但各金属品种价格变化存在差异;有色金属生产成本上升、财务 费用增加,下半年有色金属产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扭转利润下降的压力依然很 大,但利润降幅可望继续收窄。随着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微刺激”政策和稳增 长措施,下半年部分有色金属非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将在税收、信贷及投资等 方面将受惠于各项政策的落实,这部分企业的经济效益会继续呈小幅回升的态 势。 附注 1.有色金属产业先行合成指数(简称:先行指数)用于判断有色金属产业 经济运行的近期变化趋势。该指数由 7 项指标构成:LMEX 指数、M1、家电产量、 汽车产量、商品房销售面积、有色金属产业固定资产月投资额、有色金属产品进 口额。 2.有色金属产业一致合成指标(简称:一致指数)反映当前有色金属产业 经济的运行状况。该指数由 5 项指标构成: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发电量、规模以 上有色金属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利润总额、有色金属产品 出口额。 - ‐40‐ - 3.有色金属产业滞后合成指标(简称:滞后指数)与一致指标一起主要用 来监测经济变动的趋势,起到事后验证的作用。该指数由 3 项指标构成:规模以 上有色金属企业职工人数、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产成品资金(期末占用额)、 规模以上有色金属企业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4.综合景气指数反映当前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景气程度。景气灯号图把产业 经济运行状态分为 5 个级别,“红灯”表示经济过热,“黄灯”表示经济偏热, “绿灯”表示经济运行正常,“浅蓝灯”表示经济偏冷,“蓝灯”表示经济过冷。 对单项指标灯号赋予不同的权重,将其汇总而成的综合景气指数也同样由 5 个灯 区显示。 综合景气指数由 12 项指标构成,即先行指数和一致指数的构成指标。 5.编制指数所用各项指标均经过季节调整,已剔除季节因素。 6.每月都将对以前的月度景气指数进行修订。当时间序列加入最新的一个 月的数据后,以前月度景气指数会或多或少地发生变化,这是模型自动修正的结 果。 7.有色金属产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及加工业。为 便于分析,编制有色金属产业景气指数时,暂未包括独立黄金企业的数据。 资料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 ‐41‐ - 送: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技术委员会委员、理事 国土资源部相关司、直属和相关事业单位;各省国土资源厅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相关矿业企业;相关高校;评估机构 编委主任:王生龙 本期主编:李 岩 编 路子尧 委: 刘和发 刘 欣 彭绍贤 责任编辑: 曹 波 董 良 编辑单位: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技术工作委员会 电 话:010-68353362 传 真:010-68355712 电子邮箱:kuangpingxiejs@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宫门口二条 19 号 邮政编码:100034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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