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师院发[2009]47号文的附件1.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教财基〔2008〕119 号 关于转发《关于第二期自治区本级 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厅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第二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印刷 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 (桂财采〔2008〕38 号)转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第二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的通知(桂财采〔2008〕3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转发 政府采购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校对:徐 航 录入:徐 2008 年 10 月 16 日印发 航 排版:李 森(共印 1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