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办法(试行)》.pdf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社语〔2020〕285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 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 设推进计划》、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加强中原智库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河南省高 校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高端智库建设,提 升高校高端智库建设成效,我厅制定了《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 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 年 12 月 7 日 — 1 — 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 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 设推进计划》、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加强中原智库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河南省高 校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高端智库建设,提 升高校高端智库建设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 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文件精 神,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为重点,以 高水平智库研究成果为导向,明确智库建设标准,健全智库评价机 制,改善智库发展生态,为中原更加出彩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评估原则 (一)党管智库原则 坚持党管智库的则,将智库党建作为评估高端智库组织保障的 重要指标,将坚定的政治方向作为评估高端智库成果的首要指标。 通过评估,引导高端智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统领智库建设,把握好立足点和方向标,始终以维护国家和人民 — 2 — 利益为根本出发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智库始终沿着正确的 方向发展。 (二)科学评价原则 科学评价原则,以全面提高智库政策研究能力和咨询服务能力 为宗旨,科学合理设定智库评价指标和评价流程。建立以政府、行 业、企业、社会等用户为主的评价机制,坚持立项评估与建设评估 相结合,成果评估和发展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 管理专家评估与同行专家评估相结合,全面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合 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实践导向原则 坚持实践导向评估原则,将高端智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 力和实践成效作为评价的主要指标。引导高端智库聚焦国家及我省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问题,着眼省委 省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与焦点问题,积极开展应用对策和决策咨 询研究,充分发挥咨政建言和服务社会的功能。 (四)以评促建原则 坚持以评促建原则,充分发挥高校智库评估的规范性、引领性 功能,通过评估引导高校智库聚焦发展性指标,以强制性评价为依 托做好建设推进工作,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对建设初期的智库做 好培育辅导工作,通过评估提升我省高校智库整体水平。 三、评估内容 影响力是智库的生命线,构成智库的价值所在。根据河南省高 — 3 — 校智库建设定位和发展目标,重点评估决策影响力、社会影响力、 学术影响力、国际影响力和自身建设水平等内容。 (一)决策影响力 重点考察智库咨政建言能力和水平。主要以获得领导批示的层 次与数量、领导讲话和政府部门采纳智库观点、内参稿件的效果与 质量、智库专家参与政府决策咨询情况、智库承担政府委托课题情 况、行业影响、专家社科知识普及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介入公共 政策过程的广度和深度。 (二)社会影响力 重点考察智库服务社会能力和引导公众认知及公共舆论的能 力。主要以智库在媒体发表文章、接受采访的数量、媒体报道智库 活动情况、传播智库成果情况、对党和国家重要发展战略社会普及 活动、智库对公众意见的收集整理程度、智库承担企业和社会委托 课题情况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 (三)学术影响力 重点考察智库基础理论研究能力和理论宣传普及能力,侧重于 评价智库对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相关的理论问题研究的影响力,主 要以举办高层次论坛和各类研讨会、发表高水平论文、承担各级各 类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出版学术专著和成果获奖、文章被转载层 次和数量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创造、传播和使用公共知识的能力。 (四)国际影响力 重点考察智库国际合作和国际传播能力的情况。主要以设立合 — 4 — 作机构、举办国际论坛、参与国外学术交流活动、智库在国际传媒 影响力情况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在推动公共外交、讲好中国故事 等扩大国际影响力方面做出的努力与成效。 (五)智库建设能力 重点考察智库基础建设和运营管理机制情况。主要以发展定位 与规划、队伍建设、内部制度建设、办公场所硬件条件、经费筹措 管理、社会调查与信息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制度、与政府和行业合 作平台等指标,综合评价智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评估方法与程序 (一)评估对象 教育厅每年年终开展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备案工作,并将备案 智库作为下一年度智库评估的参评单位。备案办法另行通知。 (二)评估方法 智库必须参加年度评估,由各参评单位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 教育厅下发的评估通知,填写评估报告书并准备实证材料,报省委 高校工委、省教育厅。 评估包括单位自评、量化积分和现场评估三个环节。 单位自评: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上一年度备案智库开展自 评,根据自评得分排名前 50%的智库参加省评。 量化积分: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提交的 参评智库自评报告和实证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智库评估指标体系对 智库建设成效进行量化积分。根据积分确定不超过 20 家智库进行 — 5 — 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派出专家组开展现场评估。 现场评估主要包括:听取智库负责人工作报告、考察智库硬件设施、 信息平台、科研载体、规章制度及成果情况;抽查原始资料;了解 智库开放交流及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专 家组根据量化积分和现场评估情况,提出书面综合评估意见报省委 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确定不超过 10 家智库授予“河南省高校品 牌智库”(年度)称号,其余入围智库授予河南省高校品牌培育智 库。 在年度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各参评单位提交的先进个人材料和 代表性成果材料,评选“河南省高校智库先进个人”、“河南省高 校智库优秀成果奖”。其中,“河南省高校智库优秀成果奖”分为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根据当年申报成果书与 第三方评估结果确定奖励数量)。 (三)评估要求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负责制订评估规则和评估指标体系、 确定评估专家名单、审核评估报告、确定并公布评估结果、负责受 理评估投诉。参评高校智库应认真准备和接受评估,准确真实地提 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省委高 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高校智库填报的数据进行核 实,对于数据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估结果运用 — 6 — 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实行“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和弹性经费制度。智库建设经费核拨兼顾高校智库考核累计积分和 上一年度积分。 附件: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 7 — 附 件 河南省高校新型智库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国家级领导人有明确意见且相关部门给予具体答复或采纳 证明的,计 100 分/篇;批转或有肯定性批示的,计 80 分/篇; 圈阅的,计 50 分/篇。 省部级正职领导有明确意见且相关部门给予具体答复或采 纳证明的,计 80 分/篇;批转或有肯定性批示的,计 50 分/ 篇;圈阅的,计 30 分/篇。 领导 批示 决 策 影 响 力 (40%) — 8 — 省部级副职领导有明确意见且相关部门给予具体答复或采 纳证明的,批转和有肯定性批示的,计 50 分/篇;圈阅的, 计 10 分/篇。 厅局级正职领导有明确指示且相关部门给予具体答复或采 纳证明的,计 10 分/篇;批转或有肯定性批示的,计 5 分/篇; 圈阅的,计 3 分/篇。最高计 100 分。 厅局级副职领导有明确意见且相关部门给予具体答复或采 纳证明的,计 5 分/篇;批转或明确肯定和有指示意见的,计 3 分/篇;圈阅的,计 1 分/篇。最高计 100 分。 规划 报告 受委托为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撰写的决策咨询成果,计 50 分/篇;受委托为省直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撰写的决策咨询 报告或发展规划,计 10 分/篇;受委托为市直部门和县委、 县政府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或发展规划,计 5 分/篇。 内参 提案 国家级内参 50 分;省部级内参 30 分;市厅级内参 10 分。 最高计 100 分。 咨询 研究 应邀参加国家级领导人出席的座谈咨询类会议,计 100 分/次; 参加省部级正职领导人出席的座谈咨询类会议并发言的,计 80 分/次;参加省部级副职领导人出席的座谈咨询类会议并发 言的,计 50 分/次;参加厅局级党政正职领导人出席的座谈 咨询类会议并发言的,计 30 分/次;参加厅局级党政副职领 导人出席的座谈咨询类会议并发言的,计 10 分/次。 行业 贡献 受委托承担第三方评估职能,国家级计 80 分,省级计 50 分, 市及其他级别计 20 分。 承担完成国家级决策咨询类或重大委托类科研项目,且有相 关部门采纳证明的,计 50 分/项;承担完成省部级决策咨询 类或重大委托类科研项目,且有相关部门采纳证明的,计 30 分/项;承担完成厅局级决策咨询类或重大委托类科研项目, 且有相关部门采纳证明的,计 10 分/项。入选 CCTI 智库 50 分。 媒体 宣传 被新闻报道,国家级媒体 10 分,省级媒体 6 分,市厅级媒体 3 分。应邀参加专题节目和专家访谈者,国家级媒体 50 分, 省级媒体 20 分,厅市级媒体 10 分;网络阅读量达到万次以 上的理论文章,计 10 分/篇。 在中央媒体举行学术讲座,计 15 分/场;在省级媒体举行学术讲 座,计 12 分/场,在地市级媒体举行专题讲座,计 6 分/场。 社 会 影 响 力 (25%) 讲座 演讲 在国家级党委中心组做专题讲座的,计 100 分/次;在省部级 党委中心组做专题讲座的,计 80 分/次;在市厅级党委中心 组做专题讲座的,计 50 分/次。 在省委省政府主办、省委省政府领导出席的会议做主题演讲的,计 50 分/次;在国家级智库年会做专题演讲的,计 50 分/次;在省委、 省政府相关部门主办的会议做主题演讲的,计 20 分/次。为社会 公众举办公益性讲座的,计 3 分/次。 高层 论坛 举办全国高层论坛 100 分/次,承办 50 分/次;举办全省高层 论坛 50 分/次,承办 20 分/次;举办地市级或厅行业系统论 坛 20 分/次,承办 10 分/次 公众意 见收集 横向课题到账经费每万元 1 分。常年设立专门机构、人员、 渠道收集公众意见,最高计 10 分。 信息 公开度 研究成果开放获取,网站及时更新,微信微博公众号成果及 时推送,最高计 5 分。 — 9 — 学 术 影 响 力 (15%) 国 际 影 响 力 (10%) 建 设 潜 力 (10%) — 10 — 论文 权威核心期刊论文,计 10 分/篇, 其他 CSSCI 来源期刊,计 5 分/篇。当年被权威核心报刊转载的,计 10 分/篇。媒体发 表理论文章,三报一刊每文 50 分,省部级每文 30 分,市厅 级每文 3 分。 出版物 权威出版社,计 30 分/部,其他出版社,计 10 分/部。连续 出版物每期 1 分,最高 10 分。 成果 奖励 入选国家级成果奖励,计 60 分/项;其他省部级奖励:一等 奖计 30 分/项,二等奖计 20 分/项,三等奖计 10 分/项。 科研 项目 国家级计 50 分,省级 30 分,地厅级 10 分。 机构 合作 在世界主要国家设立分支机构、与国际研究机构建立长期合 作机制,计 30 分/项。在国际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研究队 伍中担任职务,计 20 分/人次。 学术 交流 与国外智库合作开展研究,参与国外学术交流情况,根据情 况给予 3 分。主导与国外智库合作举办论坛等,计 20 分/次。 国际 传播 智库成果、人员等被国际主流媒体或对外宣传媒体正面引用 的,计 10 分。 校级 保障 学校对智库有管理制度、有独立办公用房、有专职人员每项 最高 20 分,校拨固定经费,计 1 万元/1 分。 内部 管理 智库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最高计 20 分。 合作 交流 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稳定的合作机制及实际效果,最高计 100 分。 平台 建设 建有社会或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建有数据库,具备专业的统 计分析工具,具备专题案例库,具备数据跟踪与筛选能力等, 最高计 100 分。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 年 12 月 7 日印发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