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pdf
各学院(所):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助中心【2011】21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 2018 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 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1. 毕业后离校就业。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 款日为每年的 12 月 20 日(最后一年为 9 月 20 日) ,自毕业第 4 年起,开始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不上浮。每年 12 月 21 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2. 继续在校就读。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位、留级、休学、退学、转专业等原因 导致毕业年份与办理贷款时毕业年份不一致,请于 8 月 15 日前持就学信息变更 证明材料(如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校盖章的书面证明)、身份证到生源地县资助 中心申请变更就学信息,生源地县资助中心受理后为您变更还款计划,继续在校 就读者可享受在校期间财政贴息。超过期限未前往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的,视为自 动按原计划 2018 年 8 月 31 日进入还款期,扣款失败导致逾期记录的后果由学 生本人承担。 3. 提前还款。如果经济情况允许,学生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 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或部分还清贷款本息,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 结息日和利息金额。 4. 贷款逾期。学生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会载入人民银 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导致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个人信用受损,对于将来办理个人 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业务及个人事业发展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毕业确认流程 1. 在 线 毕 业 确 认 。 学 生 登 陆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在 线 服 务 网 站 (https://sls.cdb.com.cn/) ,先更新个人信息,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在线确认 截止时间为 5 月 25 日。 学生应核对并完善“通讯信息”、“就学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 系人信息”及“其他信息”中的各项内容,每一项务必真实、准确填写。 特别提醒: a. QQ 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等标有“*”内容必填; b. 继续读研的学生在“就业信息”一栏中填写升学学校信息; c. “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非学生本人的信息(如父母或其他亲属); d. 如毕业确认后又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 新,以便学校、县资助中心和银行与学生保持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 人信用损失。(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2) 2.现场毕业确认。现场确认由各学院自行组织,5 月 30 日前办理结束。办理 时,学院向每一位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发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须 知》 ,向学生讲解还款政策,同时请所有生源地贷款毕业生如实填写《上海财经 大学生源地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表》 (附件 3) ,建立健全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档案, 留学院保存。 三、档案建设及诚信教育 1. 档案建设。为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学院应建立健全 2018 届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并妥善留存建档,学生处将定期检查学院档案管理情况。 2. 诚信教育。为有效预防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学院应加强贷款毕业 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毕业班辅导员应结 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 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3. 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 通过电话、飞信群、QQ 群、校友录、人人网、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与贷 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4. 提交相关图片资料 请学院(所) )将毕业生信息档案表照片(有单份材料的特写照片及多份材 料扇形排列照片) 、诚信教育照片(能够体现主题)、群交流截图等图片资料选 23 张于 5 月 30 日前发送至 qgzx@sufe.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