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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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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件 校外发 (⒛ ⒛ )319号 关于 印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 出国 (境 ) 管理办 法 》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 为进 一步加强我校教职 工 出国 (境 )管 理 ,规 范出国 (境 ) 审批程序 ,根 据 国家相关规定 ,结 合我校 实际 ,制 定 《西北农林 科技大学教职 工 出国 (境 )管 理 办法 》。该办法 已经 2020年 11 月 3日 校长办公会研究通 过 ,现 予以印发 ,讠 ·岬 叮 噙 厶缁 第 一章 第一条 学 理 大 管 西北农林科 技 教职工 出国 (境 ) 办法 总 贝刂 为进 一步加强我校教职 工 出国 (境 )管 理 ,规 范出 国 (境 )审 批程序 ,根 据 国家相关规定 ,结 合我校实际 ,制 定本 办法 。 第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 工 ,包 括在职职 工和离 退休职 工 。 第三条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职 工开展多渠道、多层次 、多形 式的出国 (境 )交 流活动 ,促 进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科学研究 、 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协调发展 。 “ 一 第 四条 按照 统 领导 、归 口管理、分级负责 、协调 配 ” 合 的原则 ,我 校教职 工 出国 (境 )管 理实行校 、院 (处 )两 级 “ 审核制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 澳台办公室)(以 下简称 国际 处 (港 澳台办 )” )是 教职 工 出国 (境 )审 批及管理工作的归 口管理 部 门。 第 二章 第五 条 出国 (境 )类 别 出国 (境 )分 为因公临 时 出国 (境 )和 因私 出国 (境 ) 两类 。 (一 )因 公临时出国 (境 )按 出国时间长短分为因公长期临 时 出国 (境 )和 因公短期临时出国 (境 )。 出国 (境 )时 间在 90 天 (含 )以 上属于因公长期 临时出国 (境 )(以 下简称 因公长期 ), -2— 90天 以下 的属 于 因公短期 临时出国 (境 )(以 下 简称 因公短期 )。 1.因 公长期 教职 工个人 申请、单位推荐 ,获 得我 国政府 或其它各类项 目 资助长期 出国 (境 )留 学 、进修 ;出 国 (境 )执 行 国家或单位项 目 ; 在驻外使 (领 )馆 、 国际组 织等单位 工作等公务活动 。 2.因 公短期 经 单位批 准 ,教 职 工短期 出国 (境 )进 行学术交流 、访问考 察 、讲学 、培训 、合作研究 、参加会议 、比赛竞赛 、教育展览 、 演 出等公 务活动 。 (二 )因 私 出国 (境 ) 教职 工 出国 (境 )探 亲 、旅 游 、就 医及其 它非公务活动 。 第 三章 审批原则及程序 “ ” 第六 条 按照 谁派 出,谁 负责 的原则 ,各 单位党政 主 要 负责人是 出国 (境 )审 批责任人 ,全 面负责本单位教职 工 出国 (境 ) 的审核与 管理。 笫七 条 因公长期 (一 )教 职 工长期 出国 (境 )留 学应根据学校发展战略 目标及 “ ” 人 才培养需要 ,按 照 按需派遣、保证 质量 、学用 一致 的原则 , 有计划 、有 目的地开展 。经 由本 人 申请 ,所 在单位推荐 ,由 学校 主 管部 门按 照项 目具体 要求遴选确定推荐人选。项 目获批后 ,申 请 人 需与学校 签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国留学协议书》,出 国 (境 )前 填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 工 因公 出国 (境 )审 批表》 完成校 内审批等相关手续 。项 目有特殊要求 的,按 项 目管理要求 -3- 执行 。 (二 ) 教 职 工长 期 出国 (境 )留 学需要延长 留学期限 ,可 在原 留学期限到期前 3个 月 向高层次人才 工作办公室提 出申请 , 经批准后可延长 1次 ,延 长时间一般不超 过 1年 。 (三 )教 职 工长期 出国 (境 )留 学 回国后应认真履行 回校服 务义务 ,原 则上 回校 工作满 2年 后方可再次 申请长期 出国 (境 ) 留学 。 第八 条 因公短期 (一 ) 年初制 定出访年度计划 出访年度计划的内容 包括 :出 访人员 、出访任务 、前往 国家 (地 区)、 时间、天数 、人数 、经 费来 源 等 。 国际处 (港 澳台办 )统 一拟 定校领导 因公短期 出国 (境 )年 度计划 ,提 交学校常委会议研究确 定。 各单位根据学校教学 、科研等工作的实际需要 ,制 定本单位 教职 工 因公短期 出国 (境 )年 度计划并报 国际处 (港 澳台办 )各 案。 教学科研人员出访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科学研究 、学术访问、 出席重要 国际学术 会议 以及执行 国际学术 组 织履职任务等学术交 流活动 的次数 、 团组人数 、在外停 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专 职管理 干部 出访要从严掌握 ,项 目须经 学校 同意 ,出 国经 费 已列 入 当年预算 。 (二 )对 外联系及公示 列入 因公短期 出国 (境 )年 度计划 的教职 工提前 同外方 联系 一 4— . , 按照 出访 日程提供各邀请单位的正 式邀请信 。邀请单位应业 务对 口,内 容 包括 :出 访人 员姓名 ,出 访 目的、出访 日期 、停 留期限 和费用来源 、邀请人姓名 、亲笔签名和联系方 式 ,并 使用 正 式公 函信纸打印。不得 接受国 (境 )外 中资企业、海外华侨和外 国驻 华机构邀请 。严禁通过 中介机构联系或 出具邀请信 。 出访人员收到邀请信后应先在本单位 网站上 公示 出国相关信 息 ,自 觉接受监督 。公示 内容 包括 :团 组全体成员信息 、 出访 国 家 (地 区)、 任务 、邀 请单位 、日程安排 、经 费来源等 。公示 期限 不少于 5个 工作 日。 (三 )完 成校 内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 ,出 访 人员填写 《西北农林科技大 学教职 工 因 公 出国 (境 )审 批表 》,由 所在单位 主 管外事的领导审签 ,其 中单 位党政正职 出访须相 互 审签 ,单 位副职 出访须 由正职 审签 。 所在单位领导审签后 ,由 学校审批部 门审核 。人事处负责教 职 工及博 士后 出国 (境 )资 格 审核 ;高 层次人才工作办公 室负责 教 职 工 因公长期 出国 (境 )访 学资格审核 ;党 委组 织部负责处级 及 以上领导人员 出 国 (境 )审 核 ;保 密工作办公 室负责涉密人员 出国 (境 )的 保密审核及保密提醒 ;经 费主 管部 门负责审核 经 费 是否落实并列入 当年财务预算 ;计 划财务处负责教职 工 因公 出国 (境 )经 费预算 审核和报销 工作 。 学校相关审批部 门审核后 ,非 处级领导人员由外事 主 管校领 导 签批 ,处 级以上领导人员经 党委组 织部 审签后报请相关校领导 签批 ,其 中处级领 导 人员须 经所属单位分管校领导审签 ,副 处 级 -5- 领 导人员由外事 主 管校领导签批 ,正 处 级及 以上 领导人员经校长 和 党委书记 签批 。党委书记、校长 出访报教育部审批 。 (四 )校 领导 签批后 ,国 际处 (港 澳台办 )出 具 《 西 北农林 科技大学 出国、赴港 澳任务批件 》,办 理后续 出国 (境 )手 续 。需 要 申办多国签证 的人员,要 提前办理校 内审批手续 ,预 留充足的 时间申请签证。 出访前 ,按 学校相关规 定 办理请假等手续 。 (五 )因 公短期 出国 (境 )任 务应 基于 学校教学 、科研 、人 才培养及管理 等工作 的实际需要 ,目 的明确 、任务具体 、 内容充 实 。出访单位及 目的应与出访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身份相符。离退 休职 工原则 上不再派 出执行公务 。 (六 )严 格控制 出访 团组人数 。困公短期 团组人员应少而精 , 团组 人员总数 不得 超 过 6人 。 团组人员的配偶 、子女不得 同团出 访。 (七 )同 一 单位的党政正职不得 同团出访 ,也 不得 同时或 6 个月内出访相 同国家或地区。 (八 )严 格控制 出访 国家 (地 区)数 、在外天数 。专职管理 干部或使用非科研 经 费 出国 (境 )人 员单次 出访不得超过 3个 国 家 (含 经停 国家和 地 区,不 出机场的除外 )。 出访 1个 国家 (地 区) 不得超过 5天 ,出 访 2个 国家 (地 区)不 得 超过 8天 ,出 访 3个 国家 (地 区)不 得超 过 1o天 ;赴 拉美 、非洲等航班衔接不便的国 家 ,1个 国家不得超过 6天 ,2个 国家不得超过 9天 ,3个 国家不 得超过 11天 。离 、抵我 国国境 当 日计入 在外停 留时间。期 间,公 务活动应 占在外 日程的三分之 二 以上。 -6- … (九 )出 席 国际会议 、开展合作研究 、带领学 生参加 国际竞 赛或各类研修营或文 艺演 出、双 (多 )边 机制性磋商谈判 、执行 外交特殊使命 、应对海外突发事件 、宣传展览活动等团组人数和 在外停 留天数根据任务需要和人员身份从严控制 。 第九条 因私 出国 (境 ) 在职职 工 因私 出国 (境 )旅 游 、探亲等原则 上 要安排在寒 、 暑假进行 ,一 般不超过 1个 月 。在职职 工 申请 出国探亲 ,须 满足 下列条件 :配 偶 公派 出国 (境 )留 学期限为一年以上 ,且 在 国外 停 留时间 已满 3个 月及 以上。本人填写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 工 因私 出国 (境 )审 批表 》进行校 内审批 ,完 成校 内审批后方可 办理请假等后续 出国 (境 )手 续 。其 中处级领导人员因私 出国 (境 ) 审批按照学校 《处级领导人员因私 出国 (境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 执行 。 离 退休职 工 因私 出国 (境 )由 本人提 出申请 ,填 写 《西北农 林科技大学教职 工 因私 出国 (境 )审 批表 》,经 离 退休 工作处 审批 同意 ,在 国际处 (港 澳台办 )各 案后方可办理后续 出国 (境 )手 续。 第十条 出国政审及各案 教职 工 因公短期 出国 (境 )须 填报 《因公临时出国 (赴 港 澳 ) 各案表 》。政审各案 由党委组 织部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 证件及 签证 (签 注 )手 续 (一 )教 职 工 因公长期和 因私 出国 (境 )、 外籍教职 工 出国 (境 ),自 行办理证 件及 签证 (签 注 )手 续 。 -7— (二 )教 职 工 因公 短期 出国 (境 )完 成校 内审批手续后 ,由 国际处 (港 澳台办 )统 一 办理证件及 签证 (签 注 )等 手续 。 第 四章 行前教育与回访 第十二条 教职 工 出国 (境 )前 均需接受行前教育 ,签 订相 关承诺书 ,出 国 (境 )期 间严格执行 ,回 国后一个月内接受 回访 。 行前教育 与 回访按类别分别进行 。 出国 (境 )的 行前教育及 回访 工 第十三条 因公长期和 因私ˉ 作 由出访人员所在单位党委 (党 总支 )负 责 。 因公短期 的行 前教 育及 回访 工作 由国际处 (港 澳台办 )负 责 。涉密人员因私 出国 (境 ) 的行前教育及 回访 工作 由保密工作办公室负责 。必 要 时,党 委保 卫部会 同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指导 ,并 对重点 出访人员进行 回访 。 第十 四条 离 退体职 工 出国 (境 )前 ,到 所在管理校 区履行 外 出各案手续 ,并 提供 国外联系电话 、 国内紧急联系人和联系电 话 ,完 成行前教育后方可 出行 。回国 (境 )后 ,应 向所在管理校 区报到 ,离 退休职 工 党委及时进行 回访 。 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行前教 育与 回访制度责任 ,并 建 立工作 台账 ,每 半年将 工作开展情况 向党委保 卫部报各 。 第 五章 第十六 条 回校返岗及 总结 因公长期 出国 (境 )的 教职 工 回国后 ,应 及时在 所在单位 、人事处和高层次 人才工作办公室办理 回国 (境 )登 记 手续 。探亲人员 田国后 ,及 时到所在单位办理销假手续 。 第十七条 因公长期出国 (境 )留 学人员回校后,应 及时向 -8- 所在单位 、高层次人才工 作办公室提 交 留学 、进 修的书面总结材 料 ,并 在报到后 1个 月内以学术报告等形式 汇报 、交流学习成果 等。 教 职 工 因公短期 回国后 1月 内在所在单位 内部 网站 上 公布 出 访报告 ,未 按规 定公示公开的,不 予核销 出国 (境 )费 用 。 出国 (境 )费 用及报销 “ ” 出国 (境 )费 用按照 谁派 出、谁负责 的原则 第 六章 笫十八 条 , 回国 (境 )后 按照 国家统一规 定据实报销 。 因公长期在外期 间,经 派 出部 门批准 同意参加 国际学术会议 的 ,回 国 (境 )后 报销交通 费 、会议 注册费和批准期 间的住宿 费 , 其 它费用不予报销 。 “ 第十九条 因公临时出国 (境 )报 销费用须填写 出国费用 “ ” “ ” 决算表 ,报 销相关费用须提供 出国、赴港 澳任务批件 (或 出 ” 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 )、 证件有关信息 (包 括证件首页 、签证 页 、签注和 出入 境记 录页 )的 复印件 、出国 (境 )前 审核的 日程 安排及 因公临时 出 国 (境 )经 费预算表等 。 第二十条 因公短期 出国 (境 )由 外方或第 三方提供 国际机 票及住宿费的人员,经 学校 同意后可报销证件及 签证 办理 费用 。 外方 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为 出访 团组仅提供交通接待 的 ,出 国人 员可按标准 的 dCl%领 取公杂费 。因公短期 出国 (境 )1个 月以上 (含 1个 月 ),参 照国家公派 留学人 员奖学金标准按月报销 生活费用 。 援外服务及驻外工作 等 ,出 国费用报销标准按照 国家相关规 定执 行。 -9- 第 七章 第二十一条 出国 (境 )人 员的工 资待遇 因公长期 出国 (境 )留 学人员的工资按照所签 的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出国留学人员协议书》执行 。确 因工作需 要 ,服 务期未满再次 申请长期 出国 (境 )留 学或 申请延期 回国者 经 学校研究同意后 ,再 次 出国或延期期 间停发全部 工 资及津贴 , , 按期 回校后只补发基 本 工 资 。 笫 二 十 二条 教 职 工 因私 出国 (境 ),在 批准 的期 限内工 资 照常发放 。无不可抗 因素逾 期未归者 ,从 批准期限结束的次月起 停发全部工 资和津贴 。 第八章 第 二十 三条 出国 (境 )证 件管理 出国 (境 )所 持证件类别 教职 工长期 出国 (境 )、 执行援外项 目或项 目经 审批等可持 困私证件 。教职 工 因私 出国 (境 )持 因私证件 。外籍教职 工 出国 (境 )持 因私证件 。 教职 工 因公短期应持 因公证件 。教学科研 人员因特殊情况确 需持 因私护照 出国的 ,应 提交书面 申请 ;其 中处级领导人员须报 党委组 织部审核后 ,由 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副 高级 以上 专业技术人员须报人事 处 审批 。 出国人员不允许 同时持 因公和 因私两种证件 出国 (境 )。 第二十 四条 因公短期 人员必须在 回国 (境 )后 5个 工作 日 内将证件交 回国际处 (港 澳台办 )统 一保管 。 第二 十 五 条 因私 出国 (境 )的 证件按需 由个人 申办 ,· 分类 保管 。副处级及 以上领导人员、离退休校级领导 的证件 由党 委组 -10- 织部保管 ;副 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六级及 以上非领导 岗位职员 的证 件 由人事处保 管 ;非 处级以上领导人员、非副高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 人 员中的涉密人员证件 由保密工作力、 公室保 管 ,其 他教职 工及外籍教职 工 的证件 由本人保管 。凡证件统一保管的持用人 回 国 (境 )10日 内按类别分别交证件保管单位统一保管 。 新任 处级领导人员 ,在 正 式发文任职后 的 7个 工作 日内,将 持有 的有效因私 出国 (境 )证 件交党委组织部统一 管理。新晋升 的副高级及 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 正 式发文后的 7个 工作 日内 , 将持有的有效 因私 出国 (境 )证 件交各单位 ,由 各 单位统一 交人 事处保管 。 第二 十 六 条 离退休或调离学校的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 时 , 须办理 因公 出国 (境 )证 件 注销手续 。 第二十七条 各 证 件 归 口管理 部 门要严格 落实集 中保 管和 审批手续 ,安 排专人负责 ,专 柜保管 ,建 立 收缴领用 台账 ,每 半 年将证件管理 台账 向党委保 卫部报各 。 第九章 夕卜 事纪律与要求 第二 十八 条 学校将加强对教职 工 出国 (境 )的 管理 工作 , 加大对 出国 (境 )人 员的监 管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实 行责任 追 究制 。对不按规 定报批 ,弄 虚作假 ,不 按报批 内容 、路 线和 日程 出国 (境 ),通 过 因私渠道执行公务或公款报销 因私 出国 (境 )费 用等各类违反规 定的人 员按照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 工处 分暂行规 定》进行严肃处 理 ,中 共党员按照 《中国共产党纪 、 。 》追 纪 纪 律处 分条例 究党 责任 ,给 予党 处分 -11— 第十章 附 贝刂 教职 工赴台湾 进修 、合作研 究 、访问、交流等 第二十九条 活动参 照此 办法执行 。完成校 内审批手续后 ,学 校报陕西省台湾 事务 办公室等上级部 门审批 。 第三十条 在站博 士后和学校长期聘用人员参照执行 。 笫三十一条 本 办法 自印发之 日起执行 ,由 国际合作与交流 处 (港 澳台办公室 )解 释 。原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因公临时 出国 (境 )的 审批规 定》(校 外发 (⒛ 05〕 狃 7号 )、 《西北农林科 ⒛ 05)453号 )、 《西北农林科技 技大学 出国管理规 定》(校 外发 〔 大学教职 工 出国管理补充规 定》(校 人发 (⒛ 11〕 101号 )、 《西北 (校 农林科技大 学教学科研 人员因公临时 出国管理工作实施 细则 》 ⒛ 16)⒛ 6号 )同 时废止。 外发 〔 附件:1。 西北农林科技太学教职工因公出国 (境 )审 批表 2.西 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 (境 )审 批表 抄 送 :校 领导 。 西北农林科 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12- · ⒛⒛ 年 11月 2⒎ 日印发 附件 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 因公出国 (境 )审 批表 受理号 :农 林科大外教 出[20 □长期口短期 j眭 姓名 与身份 证 同 年 月 日 与户 口簿同 身份 证 号码 所在单位 号 出生地 出生 日期 别 ] 户籍所在地 外语语种 与 政治面貌 职务 职称 水平 配偶姓名与单位 联系 电话 本年度第 电子 邮箱 次出国 (境 ) 前往 国家 (地 区 ) 任务性质 彐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学术访 问 □参加学术会议 □国际组织履职 彐公派 □培训 □访 问考察 □进修学 习 口其峪 出访 目的和 必 要 性 邀请人姓名职务 及单位 (与 邀请 信 一致 )(外 文与 中文 ) 出国 (境 )日 期 自 年 月 日起 至 (从 中国出境 日期 ) 出访费用 在 外费用 来源 往返旅费 年 月 日止 (入 境中国 日期 ) 共计 天 申请人签 名 年 月 日 一 、 申请 人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请核实 申请人 出国 (境 )任 务 是 否 己列入 当年出 国 (境 )计 划 、本单位公示是否有异议 、表 中内容是否属实 、工 作有无要善安排 、是否涉及保密 内容 负责人签 字及 公章 年 月 日 二 、 审批 部 门意见 组织 部 意 见 (处 级干 高层 次 人才 工 作 办 公 室 意 见 (长 期 出国 )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 字及 公章 负责人 签 字及 公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部) 保密 工作 办 公室 意见 (限 涉密人员 ) 负责人签字及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及公章 年 月 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 澳 台办公室 )意 见 负责人签字及公章 年 月 日 三 、校领 导意见 分管校领导 意 见 (处 级干部 ) 年 月 日 校长 意 见 (正 处级 以上 干部 ) 年 月 日 外事主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书 记 意见 (正 处级 以上 干部 ) ′ 年 月 日 因公临时出国 (境 )经 费预算表 出 国 (境 )任 务 人数 : : 出访 天数 :__天 (出 国 日期 :~回 国 日期 预算支 出金额 报 销 标准 项目 出访国家 : : 折算金额 (Y) 汇率 机票 住宿费 伙食 费 公杂 费 城市 间交通费 会 议注册 费 出国 (境 )手 续费 保险费 其他 合计 : 经 费项 目类别 是否 已列入年度预算 : 经 费项 目名称及其编号 经 费审批人 签 字 : 年 : 经 费主 管部 门审核意见 : 会计 主 管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 字及公章 年 月 日 月 日 : 负责人签 字及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住 宿费 、伙食 费 、公杂 费预算支 出金额原则 上 不得超 出国家规定 的报销标准 ,伙 食 费和公 : 杂 费可按标准包干使用 ,其 余费用必须凭原始单据报销 ,报 销标准参见财政部相关文件 2.经 费来源填 写资金来源项 目名称 ;境 外机 构或他人提供 了出国经 费 的 ,须 单独说 明 。 ; 在外 日程 安排 No 地点 x月 x日 上 午 ,北 京飞华 盛 顿特 区 ;晚 上 x点 抵 达 。 College Park (星 期 x) 晚上住马里 兰大学 。 1 2 活动 内容 日期 x月 x日 (星 期 x) 上午 :参 加 xx会 议 。 Co11ege Park 下午 :参 加 xx会 议 。 晚上住 xx。 上午 :在 马里兰大学访 问,商 谈合作科研 、 CoⅡ ege Park 3 x月 x日 学生交换等事宜 。 (星 期 x) 下午 :参 观实验室 。 晚上住 xx。 4 5 x月 x日 上 午 ,访 问 菠 。 (星 期 x) 下午 ,多 伦多飞北京 。 x月 x日 (星 期 x) College Park-北 京 北崖 亩 到达北京 ,当 天返 回西安 。 注 :1.表 格 内红色 部分为示例 ,请 按 照 团组 实际情况填写 。 2.在 外 日程安排从 出境开始 写起 ,入 境 时结束 。如行数不够 ,请 自行添加 。 3.日 程安排要有 明确 的活动 内容 ,包 含路线及住宿 地 点 。 4.请 各 团组 认真规划在 外 日程 安排 (按 上 午 、下午分别规划 日程 安排 ),一 经 审批 ,原 则 上 不再变动 。 5.出 访 团组 人员构成坚持少而精 的原则 ,符 合任务需要 ,总 人数不得超 过 6人 。每次 出 访不得超 过 3个 国家和 地 区 (含 经 停 国家和 地 区 ,不 出机场 的除外 ),在 外停 留不超 过 10 天 (含 离 、抵境 当 日),出 访 2国 不超过 8天 ,出 访 1国 不超 过 5天 。赴拉美 、非洲航班衔 接不便 的国家 的团组 ,出 访 3国 不超过 11天 ,出 访 2国 不超过 9天 ,出 访 1国 不超过 6天 。 6.在 外实质性公务活动 时间应 占在 外 日程 的三 分 之 二 以上 。 7.教 学科研人 员 出国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 ,团 组 人数 、在外停 留天数 根据实 际需要安 扫:。 8.参 加 国际会议需提供会议 主 办方 出具 的 日程安排 。 填表说 明 : 1.此 表 由 申请人本人填写 ,要 求 内容真实 ,双 面打印。递 交审 批 前应通过本部 门网站 或 公开栏等便于本单位人员知晓 的方式如实 公示出国信 息 ,公 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5个 工作 日,公 示 内容包括出 国人员姓名 、单位和职务或职称 ,出 访国家 、任务 、日程安排 、往返 航线 ,邀 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 ,经 费来源和预算 2.申 请人至少应于出国 (境 )前 两个月填 写此表 ,办 理审批手 续 ,每 人 1表 。同一 团组经费预算表和 日程安排可只提交 1份 。 3.报 送 审批表时需附 : (1)邀 请信复印件及翻译件各一份 。 (2)获 批参加外单位组团请附组 团单位出具的征求意见函、任 务通知书及任务批件复印件 。 4,表 内栏 目填写说明 (1)出 国 (境 )日 期根据邀请信填写 ,需 考虑时差和往返路途 : 时间。 (2)前 往 国家 (地 区 )要 求填写所有出访和过境国家和地区。 (3)邀 请单位名称请填原文及译名 ,如 有多个邀请单位按次序 填写 。 (4)出 访费用来源 :填 写费用来源项 目名称 ;费 用如 由邀请方 或外单位提供 ,须 出示相关证 明。 (5)在 外 日程安排请据实填写 ,具 体明确 。 5.上 报教职工出 国 (境 )审 批表时请附上公示材料 因公临时 出访公示表 组 团单位 邀 请 方及 简介 出访 背 景及 原 因 出访 国别 、天数及 任务 (日 程 安排 另 附) 经 费预 算及 构成 经 费来源 团组 人 员名 单 姓名 职务 单位 公示期 自 年 面或 以 口头形式向 月 日至 年 月 反映 。 备注 日,如 有举报 意见 ,请 及时以书 (公 示单位用印) 年 注 :本 公示 内容 以 (公 示栏 ,局 域网,其 他)方 式 ,在 众举报 意见 。 月 日 公示 ,未 收到群 附件 2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 因私出国 (境 )审 批表 l 受理 号 :农 林科大 I⒛ ′ 眭另刂 姓名 政治面貌 出生年 月 所在单位 专 业 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身份 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配偶姓名 配偶所在单位 申请类 型 □办理因私护照 口办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理因私往来台湾通行证 □己持有因私护照 (通 行证 )申 请出行 (签 注 ) 时间 年 :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 期 天) 本年度第几次 因私 出国 (境 ) 前往 国家 (地 区 ): 申请事 由 号 出国 (境 )事 由 (请 注 明出国境原 因 ,配 偶子女是否 同行 ,费 用是否 自理 ,出 行 时间是否为学校寒暑假 、法 定假期或请事假 ) 本人 签名 年 : 所在单位 意 见 人事处意见 领导签字 领导 签 字 : : 公章 公章 年 日 月 年 月 月 保密 工 作办公 室意 见 (限 涉密人员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 澳 台办 )意 见 领导签 字 领导 签字 : : 公章 年 公章 月 学校 审批 意见 领导 签 字 : 年 月 年 月 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人员因私 出国 (境 )审 批表 》 审批 2.非 处级领 导人 员办 理 因私护照 、 因私赴港澳通行 证 、 因私往 来 台湾 通 行 证 须填 写 此 表 ,经 相 关部 门审批后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 澳 台办公 室 ),学 校 审批 通过 后 出具 《关于 同意 ×× 申办 出入 境 证 件 的函 》,申 请人持 此 函到公安局办 理相应证 件 。 3.专 业 技术 岗副高级职称及 以上 者须于 回国(境 )后 10天 内将 因私 证 件交学校人事 处统 一 保管 。 1.处 级 领 导 人员需填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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