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吉教联〔2019〕75 号 吉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网信办、公安局、广播电 视局、“扫黄打非”办公室,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网 信办、公安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扫黄打非”办公室: 现将《吉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 1 - (此页无正文) 吉林省教育厅 中共吉林省委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吉林省“扫黄打非”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12 月 25 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 2 - 2019 年 12 月 25 日印发 吉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 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 ,促进其健 康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根据《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 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行专项治理、实施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排查整改、 加强日常监管等,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中 小学生健康成长。2019 年 12 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 及机构的备案排查;2020 年 12 月底前,基本建立全省统一、部 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政府科学监管、培训 有序开展、学生自主选择的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备案审查制度 1.备案范围。营业执照地址、ICP 备案在吉林省范围内,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教育部门组织 推进的直播课堂、同步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课堂 教学、课后学习除外。 - 3 - 2.备案机关。吉林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备 案审查工作,并委托吉林省电化教育馆承担管理服务平台的审 查动态监管工作。 3.备案内容。重点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 和学科类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审查。 ①ICP 备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提供) 等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互联网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 力报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 在内地的说明材料,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证明、等级测 评报告等。 ②建立党组织情况报告。 ③培训平台功能及保障条件情况报告。 ④课程介绍、教学安排、招生简章等,引进国外课程的要根 据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⑤收费制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服务协议样 书等资金管理制度。 ⑥学科类培训人员基本信息、教师资格证明(其中,外籍人 员提供学习和工作经历、教学资质或教学能力说明)。 4.备案提交。已开展校外线上培训的机构,应当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将上述备案材料进行网上提交;新成立的校外线上 培训机构,按照备案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 首 先 在 “ 全 国 校 外 线 上 培 训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 )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提示将相关 - 4 - 材料提交后等待审核。同时将上传备案的电子材料与《吉林省 校外线上培训备案信息表》 (附件 1) 、 《吉林省校外线上培训教 师信息汇总表》 (附件 2),打包为一个压缩包,以“×××公司 线上培训备案”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85350081@163.com,咨询电话 0431—85350083,82755933。 5.备案审查。吉林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 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予以备案 并在吉林省教育厅官网公示。 6.备案变更。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 备案内容产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材料。 吉林省教育厅依据备案要求对提交的变更材料进行审查。 (二)开展排查整改 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网信、电信、公安、广电、 “扫黄打非” 办公室等部门对住所地在本区域内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开展全 面排查,并督促存在问题的机构全面整改。 1.排查内容 ①培训内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课程设置应当符合中小学 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学科类课程培训内容与招生对象 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相应的国 家课程标准。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要传播正确价值观, 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得包含淫秽、暴力、恐怖、赌博以及与 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及链接等,不得出版、印刷、复制、 发行非法出版物,不得从事侵权盗版活动。培训内容和培训数 - 5 - 据信息须留存 1 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 6 个 月。 ②培训时间。校外线上培训应当合理设置课程培训时长, 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 40 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 10 分钟。 校外线上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 境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1:00。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 面向小学 1-2 年级的培训不得留作业。 ③教师资质。学科类培训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 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 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公示外籍 培训人员的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 ④信息安全。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网络安全 法》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安全预警通报制 度和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按照 “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经培训对象及其监护人同意 后,对培训对象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做好培训对象信息和 数据安全防护,防止泄露隐私,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 提供培训对象信息。用户行为日志须留存 1 年以上。 ⑤招生宣传。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合法、 真实、准确,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广告内容不得误导学生、家长或引发歧义,不得对升学、通过 - 6 - 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 诺。 ⑥收费行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 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在平台的 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 应协调一致,收取的预付资金总规模应当与服务能力相匹配, 不得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教育培训 业务,不得用于其他投资,保障资金安全。按课时收费的,每 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 60 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 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 ⑦服务协议。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服务协 议)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切实 履行相关提醒和说明义务,不得包含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 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 条款。 2.时间安排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行政 部门会同网信、公安、广电、 “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围绕监 管重点内容,通过走访调研、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群众举报 等途径,全面开展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并由教育行政 部门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将《吉林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排 查摸底统计表》 (附件 3)报送吉林省教育厅,同时抄报当地网 信、公安、广电、 “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校外线上培训机 - 7 - 构应当积极开展自查,主动配合排查工作。 3.整改要求 吉林省教育厅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分门别 类登记造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排查中符 合规范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全 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的备案。对存在问题的校外线上 培训机构出具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备案。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校 外线上培训机构,吉林省教育厅将联合网信、电信、公安、广 电、 “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 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 、依法 进行经济处罚等。 (三)加强日常监管 1.明确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校外线上培训的综合治理、联合执法、 审查备案与受理举报工作;网信、公安、电信部门要做好违规 培训平台、应用的关停、下架等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利用 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有害信息以 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校外培训平台的网络安全监管;广电部门配合做好 IPTV、 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 “扫黄 打非”部门要协助查处含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的校外线 上培训活动及侵权盗版、出版发行非法出版物等行为。 - 8 - 2.实行信息公开 实行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对存在违规行 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列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黑白名单由吉林省教育厅利 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布,及时更新。 3.加强行业自律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和培 训内容,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得过度 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 培训内容名不符实。要严格按照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及相关 法律规定办理收费和退费事宜,保障用户合法权益。要提高培 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4.畅通举报渠道 吉林省教育厅利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举报通 道、并在工作日开通举报电话(0431—82755933),接受广大师 生及学生家长对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违规违法情况的实名举报, 接受社会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校外线上培训 备案审查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的重要 意义和具体工作安排,为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工作凝聚社会共识,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选 择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增强规范办学自 - 9 - 觉性,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二)开展综合治理。依托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 台,建立“互联网+监管”机制,加强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日常检 查抽查;加强部门配合,共享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信息,开 展联合执法,对存在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整治, 切实规范校外线上培训行为。 (三)优化公共服务。充分利用教育部门已有的公益性教 育服务平台,组织遴选优秀教师发挥自身教育特长和优势,帮 助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发展学生兴趣和特长。 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购买优质线上教育资源和服务。 (四)强化问责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规 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 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吉林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信息表 2.吉林省校外线上培训教师信息汇总表 3.吉林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排查摸底统计表 - 10 - 附件 1 吉林省校外线上培训备案信息表 申请机构(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ICP 备案号 培训机构名称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等保级别 http:// 主办者性质 企业/非企业法人 IP 地址及服务器放置城市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填写营业执照上面的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联系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QQ 号码 微信号码 址 培训网站(网校) 面向的主要对象 (打√,可多选) 投诉服务渠道1 营许可证号 等保备案号 网站地址 地 如涉及电信业务,还应填写经 详细地址,用于后续接收各类文书,务必准确 ()小学 ()初中 ()普通高中 开展培训的学科 (打√,可多选) ()语文()数学()英语 ()物理()化学()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其他(请补充: _______________) 投诉服务渠道2 同左侧要求。产品后续运营 期间,投诉服务渠道无效的, 省教育厅将给予提醒、责令 主办者整改 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用 户投诉、建议的渠道, 例如电话、电子邮箱、 微信公众号等,须确保 渠道畅通。 客户服务方式 所在的位置 为方便审查,提供投诉服务方式所在的具体位置,例如:“网站首页-右下角“联系我们” -“投诉建议”…… 用户账号和密码 1.审查人员可能浏览产品的所有版块的内容(包括课程、师资、收费等等),请网站主办者 提供 1 个拥有全部权限以及能够独立访问所有内容的账号和密码,以方便工作人员审查所有 版块的内容。 2.产品全部功能均无需注册登录、可免费浏览任意版块的,不用填此单元格。 备注 校外线上培训机构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 2 吉林省校外线上培训教师信息汇总表 培训机构(盖章): 序号 教师姓名 1 性别 例如:张三 2 联系人: 国籍 身份证号码 教学科目 (或培训内容) 中国 英语 …… 电话: …… 照片 (嵌入本 word 单元格) …… 日期: 年 月 任教资格 教师学历+ 专业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提供教师 资格证编号 或者 TESOL 证 书 说 明 等) 本科,英语 教育 138……. ***@***.com …… …… …… 日 备注 …… …… (不够可加 行) 附件 3 吉林省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排查摸底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1 2 机构名称 市(州)教育局(盖章) 注册地址 机构网址 填报人/联系电话: ICP 备案号(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填报时间: 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服务方式 月 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