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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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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 庆 市 城 市 管 理 局 重 庆 市 民 政 局 文件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 庆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渝府妇儿工委办发〔2022〕3 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委、 城市管理局、民政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妇联,两江新区、西部 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 按照《重庆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市妇 儿工委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 - 1 - 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妇联共同研究制定了《重庆市 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 庆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 重 庆 市 庆 城 市 市 民 管 理 政 局 局 重 庆 市 规 划 和 自 然 资 源 局 重 庆 市 妇 女 联 2022 年 11 月 9 日 - 2 - 合 会 重庆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指导意见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是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的重 要场所。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对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促进儿童 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儿童发展规划 (2021—2030 年)》《重庆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动 我市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儿童优先原 则,从儿童视角出发,完善社区儿童工作制度体系,优化社区儿 童公共服务,全面保障儿童在社区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 权利,为儿童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社区环境。 (二)基本原则 ——儿童优先,共同参与。从儿童视角出发,将儿童优先原 则融入社区政策制定、公共事业规划、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 等各方面。创建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区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 与社区管理与建设。 ——安全健康,多元有趣。坚持安全第一原则,社区儿童空 间布局、游憩设施、运行管理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充分考虑儿童 需求。尊重儿童向往自然、好奇探索的心理特征,将自然、艺术、 - 3 - 趣味多元融合,为儿童创造安全健康绿色成长环境。 ——共建共享,普惠公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部 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设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充分激 发市场活力,共同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以公益普惠原则,兼 顾普通儿童与特殊儿童群体需求。 ——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立足各地发展实际,结合资源禀 赋特点,与社区其他建设充分结合,因地施策推进儿童友好社区 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先行先试,探索建设模式经验,发挥示 范引领作用。 (三)建设目标 到 2025 年,在全市打造 100 个市级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 社区建设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到 2035 年,全市 50% 左右的城镇社区开展儿童友好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水平居全 国前列。 二、推进政策制度友好,积极践行儿童友好理念 (四)推动儿童优先发展。健全儿童优先发展协调工作机制, 制定社区公共政策、配置公共资源、公共设施建设时优先考虑儿 童利益和发展需求。推行“1 米高度”儿童视角,社区公共空间设 计、布局、建设标准等符合国家、市级相关规划及技术规程。探 索应用智能化手段创新社区儿童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社区儿童工 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五)健全儿童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儿童参与社区公共活动 - 4 - 和公共事务长效机制,涉及儿童的重大事项事先听取儿童及监护 人意见,保障其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开展儿童代表选任制 度试点,实施社区儿童领导力培养计划,尊重儿童主体地位。成 立社区儿童议事会,儿童代表通过意见表达、参与决策、监督评 价等方式,参与直接影响儿童自身或儿童群体利益的公共事务。 (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坚持普惠导向,聚焦家庭教育、 游乐活动、婴幼儿托育、儿童福利等领域,动员社会力量、广大 家庭广泛参与。积极培育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 志愿者队伍,完善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等重点领域 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打造社区儿童公益服务品牌。 三、推进公共服务友好,满足社区儿童成长需求 (七)开展养育指导支持服务。积极推进公办托育服务能力 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支持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 综合服务站、儿童之家、幼儿园等场地统筹开展婴幼儿普惠托育 服务,为婴幼儿家庭照护提供支持。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为 社区儿童家庭提供生育养育、家庭教育指导等支持服务。 (八)完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推行建立社区儿童医疗服务站点(专区) ,为社区儿童提供疫苗接 种、保健、门诊、心理保健等综合服务。围绕便捷就诊和人性化 服务需求,推进既有医疗卫生设施适儿化改造,打造安全舒适、 便捷专业、趣味多样的空间环境。 (九)加强儿童之家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拓展社区儿童之 - 5 - 家建设,分龄分区设置儿童游戏、阅读、玩耍等空间。适时更新 添置儿童游乐设施、活动器材、报刊读物等物资,创新开展体验 式参观、亲子游戏、课业辅导等服务,不断提升儿童之家吸引力。 设置儿童议事空间,为儿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开展活动提供相 对固定的场所。 四、推进权利保障友好,强化基层儿童关爱保护 (十)做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健全社区困境儿童信息 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力度, 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 救助范围。加强对生活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儿童的生活保障和救 助工作,实施“情暖童心 相伴成长”等关爱服务项目,广泛开展 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关爱帮扶维权等服务。 (十一)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 作体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提高监护能力。发挥群团组织 作用,持续开展“新春关爱行动” “红樱桃”等公益项目,加强对 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安全自护的指导服务。实施“渝童 成长”关爱服务工程,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十二)加强社区儿童保护体系建设。建立社区儿童侵权预 警与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被拐卖、被虐待、被忽视、遭受暴力侵 害的儿童,并进行适时恰当的处置转介。有条件的社区可依托儿 童之家提供短期照护服务。加强社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至少设 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儿童之家园长兼任,牵头社区儿童工作, - 6 - 提升社区儿童关爱保护专业化水平。 五、推进成长空间友好,优化丰富儿童活动场所 (十三)拓展户外儿童活动空间。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身 心发展特点,结合城市更新,推动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等 建设或适儿化改造。在居住街坊内,宜配置沙坑、浅水池、滑滑 梯、微地形等儿童游戏设施。在社区内宜结合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地建设半场篮球场、乒乓球场地等设施。在街道内宜结合全民健 身中心和健身广场建设攀爬架、篮球、排球、5 人制足球场等可 供儿童锻炼的体育设施。鼓励社区利用小区架空层增设儿童活动 设施,利用低层建筑屋顶、宅前屋后等空置空间建设社区微型农 场、自然教育基地,开展科普农耕教育。 (十四)构建安全舒适的儿童出行环境。加强学径空间、儿 童主要活动场所周边道路、候车空间适儿化改造,为儿童划定独 立、连续、安全的步行和骑行空间,保障儿童能够安全便利到达 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儿童活动场地。儿童出行环境应完善遮荫美 化、电子监控、健康绿植、安全设施等要素。标识指引、路面设 计应突出系统性、趣味性、醒目性设计。 (十五)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加强社区儿童图书室建设, 突出舒适性、便捷性、安全性等特点,优化儿童在社区的阅读环 境及空间。可在社区儿童之家或图书室根据年龄分区设立学龄儿 童阅读区、学前儿童阅读区及亲子阅读区。加强社区劳动教育、 - 7 - 家风教育、美育教育等场所设施建设,常态化开展科普、环保、 美育等主题活动,提升儿童综合素养。 六、推进发展环境友好,营造儿童成长优良环境 (十六)弘扬和谐邻里文明新风。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 德建设、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形成崇尚科学、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和谐 邻里”“和谐社区”等主题活动,促进形成社区邻里之间团结互 助、平等友爱的社区人际关系。 (十七)推进社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 康工程,深化“家风润万家”主题活动,大力开展社区传家训立 家规扬家风活动,弘扬传承优良家风。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 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 家风,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氛围。开展“家庭教育 进万家”活动,开办家庭教育讲座和咨询服务,增强家庭监护责 任意识和能力。 (十八)开展儿童安全及法治教育。加强未成年人安全守护, 社区儿童之家、幼儿园、托育机构常态化开展儿童防伤害、防暴 力、避灾险、会自救等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预防溺水、防性侵等 专项教育活动,提高儿童自救自护能力。推行儿童家庭安全防控 指南,提升家庭儿童安全意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积极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后的社区矫正和身心康复, 构建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 - 8 - 七、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 妇联等统筹协调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工作,制定相关领域的儿童友 好行动方案、标准体系或建设指南。区县政府履行建设主体责任, 将儿童友好社区纳入儿童友好城市统筹推进。 (二十)分批分类推进。区县政府要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纳 入财政预算,统筹好市级转移资金和地方专项资金,支持有建设 意愿、基础较好的社区先行探索,率先创建一批示范点。社区适 儿化改造和建设要因地制宜,重点支持群众关切急需、有获得感、 有带动性的项目建设。强化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保 障,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和有效供给。探索以购买服务、租金减免 等方式发展普惠性儿童服务。 (二十一)开展监测评估。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制定儿 童友好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建设情况评估。区县妇儿工 委办公室统筹推进本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 推进情况。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的任务与要求,有序推进相关 工作。 (二十二)强化宣传推广。各区县要积极总结儿童友好社区 建设的经验与做法,组织召开学习交流与现场会,宣传推广儿童 友好社区建设的创新经验与做法。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公益宣传, 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把儿童友好理念向全社会推广。 - 9 -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 10 - 2022 年 12 月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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