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辅修招生工作的通知.pdf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饶师院教字〔2023〕53 号 关于开展 2023 年辅修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2022 级、2021 级本科教学班: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知识结构,让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 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掌握更多的跨学科专业知识,提高就业 竞争力,学校拟开展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教育工作。 学有余力的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跨学科门类修读另一个 专业的主要课程,达到相关要求后,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修满人才 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后, 可获得辅修学士学位。请学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各开办学院发布的招 生简章,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共 23 个,具体招生专业情况见附件 1。 二、招生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2023 年可申请辅修学士学位的是 2022 级、 2021 级 (含专升本) 在校本科生,其它具体要求见各招生专业的招生简章。 3. 每生只能选择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学士学位) 。 三、授课方式及课程免修 1 1. 教学方式为单独开班。正常情况下授课时间安排在晚上、周末, 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授课,具体上课安排见各招生专业的招生简章 或咨询开办学院。 2. 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成班原则上必须在 15 人以上,报名截 止后开办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公布专业开设结果。 3.学生在主修专业已修读过、课程规格和学分不低于辅修专业人 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且课程成绩达 70 分(或中等)及以上者,可 申请课程免修;免修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相应人才培养方案规定 的总学分的 15%,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修。 四、学籍及成绩管理 1.参加辅修教育的学生不变更学籍,仍归主修所在学院管理。 2.辅修课程的成绩单独计入辅修成绩单,不计入主修专业成绩单。 3.想要退出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书面 形式向开办学院提出申请,开办学院核准后报教务处备案。该学生已 经修读且成绩合格的课程,经学生本人申请,可转换为主修专业的公 共选修课。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退学者,其修读的课程学分不予 认可。 五、修读年限 修读年限为 2 年。 六、毕业要求、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 1.学生完成辅修专业课程学习后,获得 20 学分以下者,经学生本 人申请,教务处可提供学习成绩证明或将其已经修读的辅修专业课程 转换为主修专业的公共选修课;获得 20 学分以上(含 20 学分)者, 颁发其“上饶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证书”。 2 2.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19 年 7 月印发关于《学士学位授权与 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 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对没有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得授予辅修学士学 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 证书。 (1)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修满辅修专 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颁发其“上 饶师范学院辅修专业证书”,同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经 开办学院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颁发其辅修学士学位证书 (辅修学士学位证书在主修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 书) 。 (2)学生如未能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待其主修专业获得学位后再予以补发。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 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学习同时终止。 (3)学生因转主修专业导致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 相同时,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七、关于退费 参加辅修教育的学生须按学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费、注 册手续。逾期做自动放弃辅修资格处理。因故中止、放弃修读或被取 消修读资格者,已交学费不予退还。 八、报名及招生流程 1. 10 月 13 日前,学生填写《上饶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辅修报名 表》 (附件 2) ,交至开办辅修专业所在学院。 2. 10 月 17 日前,开办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考核及考核结 3 果汇总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3. 10 月 19 日前, 教务处公示各专业开设情况及拟录取学生名单。 公示结束之后正式开课。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上饶师范学院 2023 年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一览表 2. 上饶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报名表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 年 9 月 22 日 4 附件 1 上饶师范学院 2023 年辅修专业招生专业情况一览表 序 号 辅修专业名称 辅修学士学位 授予门类 收费标准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学 4000 元/学年 文学与新闻传 播学院 物理学 教育技术学 化学 应用化学 环境科学 汉语言文学 新闻学 理学 教育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文学 文学 4000 元/学年 3800 元/学年 4000 元/学年 4000 元/学年 4000 元/学年 3500 元/学年 3800 元/学年 9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3800 元/学年 10 11 12 历史地理与旅 游学院 历史学 地理科学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 管理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心理学 历史学 理学 教育学 3500 元/学年 4000 元/学年 4200 元/学年 教育学 4200 元/学年 教育学 教育学 理学 3800 元/学年 3800 元/学年 3800 元/学年 1 2 3 4 5 6 7 8 13 开办学院 数学与计算科 学学院 物理科学与智 能教育学院 化学与环境科 学学院 体育学院 14 15 16 教育科学学院 17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理学 4000 元/学年 18 马克思主义学 院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3800 元/学年 法学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数据科学与大数 据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 技术 法学 管理学 经济学 3800 元/学年 3800 元/学年 3800 元/学年 工学 4200 元/学年 工学 4200 元/学年 19 20 21 22 23 法商学院 数字技术应用 产业学院 联系方式 刘佩琳;0793-8150635 办公室:综 913 朱老师:;18007030414 办公室:理化楼 w320 周老师;18279361912 办公室:理化楼 H516 吴老师;0793-8153653 办公室:逸 413C 赖老师:15879322076 办公室:主楼 413 杨淑珍;0793-8150633 办公室:逸夫楼 431C 黄老师:1517972877 办公室:体育学院 301 方老师;0793-8150644 办公室:逸夫楼 331C 廖财智;15797899914 办公室:校医院 311 毛懿柯;07938155233 办公室:主楼 312 刘老师;18607933965 办公室:逸 316C 李老师;13657089648 办公室:综 913 李老师;13657089648 办公室:理化楼 w320 注: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门类。例:因同属于“理学”门类, 主修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学生不可辅修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地理科学、心 理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其他门类专业同理。 5 附件 2: 上饶师范学院普通本科生辅修报名表 申 主修专业 二级学院 姓 请 班 级 者 填 名 联系 电话 学号 在读 学科 专业 门类 申请辅修专业 / /学科门类 写 在校期间 是否受过 记过及以 上处分 是否同意辅修。 同意辅修( ); 不同意辅修( )。 辅修专业开办 二级学院意见 二级学院(签章) 负责人(签字): 提示:申请者填毕后,于 10 月 13 日之前将本表交至辅修专业开办学院。 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