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学位〔2022〕100号-关于发布《复旦大学博士学位基本要求》和《复旦大学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的通知.pdf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条 复旦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人应为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中国公 民,或为遵守中国法律的境外个人。 第二条 符合第一条要求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遵守学术 道德规范,满足学校及所属学科专业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位 论文要求,通过学位申请的考查,达到相应的水平和能力者, 可以授予博士学位。 第三条 博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 须已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所有修读课程成绩合格,其中学 位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 2.5。 第四条 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本学科专业上掌握坚实宽 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学术学位申请人须具 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且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 新性成果,专业学位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 能力,且在专业技术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可熟练地运用一 种外国语阅读专业资料;具有专业写作能力。 第五条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 成,须符合所属学科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 术论文,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对国 1 民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应对所研究的课题 有创造性的见解,有较显著的科研或专门技术成果;专业学 位的博士学位论文须与实践紧密结合,内容应体现作者运用 本专业学位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论文结果应对实际工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博士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 2 年(从论文开题时计 算) 。 第六条 各学科专业博士学位的具体要求,包括应掌握 的基本知识和学术能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其他创新性成 果要求等,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订,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批准。 第七条 本要求自 2022 级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 士学位人员开始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要 求为准。 2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第一条 复旦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人应为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中国公 民,或为遵守中国法律的境外个人。 第二条 符合第一条要求的硕士学位申请人,遵守学术 道德规范,满足学校及所属学科专业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学位 论文要求,通过学位申请的考查,达到相应的水平和能力者, 可以授予硕士学位。 第三条 硕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 须已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所有修读课程成绩合格,其中学 位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 2.5(专项除外) 。 第四条 硕士学位申请人须在本学科专业上掌握坚实的 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学术学位申请人须具有从事科 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申请人须具有担负专业技术工 作的能力;可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专业资料;具 有一定的专业写作能力。 第五条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 成,须符合所属学科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学术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应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 论文,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 经济建设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应具有新的见解和一 1 定的科研或技术成果;专业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须与实践紧 密结合,内容应体现作者运用本专业学位及相关学科的理论 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结果应对实 际工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硕士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 1 年(从论文开题时计 算) 。 第六条 各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具体要求,包括应掌握 的基本知识和学术能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其他创新性成 果要求等,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订,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批准。 第七条 本要求自 2022 级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硕 士学位人员开始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本要 求为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