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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謝营田与水利————和田新出《傑謝作状为和田作等用水浇溉事》研究 2018-0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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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 第40卷第5期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Xinjiang University(Philosophy,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 Sept., 2012 Vol.40, No.5 傑謝营田与水利 ∗ 作状为 和田作等用水浇溉事》研究 ——和田新出《 刘子凡 (中国人民大学 国学院,北京 100872) 摘 要 : 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馆藏和田出土《 作状为 和田作等用水浇溉事》文书,是极为珍贵的反映唐代 于阗营田及水利管理的史料。文书的内容同时也反映出 在水资源紧张状态下的水利灌溉状况。在唐代地方州 县,官府一般会是水利秩序的主导者,但在于阗当地特殊的军政体制下, 作承担了水利管理者的角色反映出 于阗镇守军势力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了民政事务的管理中。 关键词 : 作;和田;营田;水利 中图分类号 :K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2820(2012)05-0070-07 和田出土汉文文书,大多是唐朝镇守军的遗留 物,故其中多军事文书,而极少见有关民政者。关 于四镇地区的羁縻制度,张广达先生曾指出,长寿 以后,四镇一些地方出现了“一种胡汉结合的军政 体制”¬ 。这种特殊军政体制下的军民关系,自然 是值得重视的问题。然而,我们能够借以深入探讨 这一问题的汉文文书资料却并不多。幸运的是,中 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所藏的一批和田文书中,有一件 《傑謝作状为糜和田作等用水浇溉事》,提到傑謝 作与傑謝乡百姓分水灌溉之事,亦与镇军相关。其 中涉及的傑謝水利管理、营田等重要信息,也都是 首次在和田地区出土文书中出现。故此刊布此文书 如下,并略作考释­ 。 1.傑謝作 状上 和田苗等 3. 右件田作先奉军牒供百姓同用 4. 后其水渐小,共合乡 分用,百姓卌丁用 十日,作家一 十 ¤ 5. 用五日浇青、小麦即遍已后,自从浇 和作 上, 6. 每巡用七日,浇不遍,今见干燋。词诉百姓, 秋 7. 田亦干燋。其水前后破人修捺渠道,更亦不 8. 加,田苗见损,近恐年终课不充,为与申上 镇军,请处分。 文书第3行第4字有涂改,似是由“苗”字改为 “作”字;该行第9字亦有涂改,似是改“共”为“供”; 一、文书概况及录文 行末残缺处之上有一小字“用”,当时补在“同”字 此件《傑謝作状为 和田作等用水浇溉事》 (以 后。第4行起始几字旁有小字“其水渐小”,应是补 下简称《傑謝作状》 ),人大博物馆编号GXW0167 , 在第1字“后”字后;该行正文第5 、6字“百姓”二字 长39.5cm ,宽28.5cm 。共八行,有多处涂抹痕迹,行 有涂抹,应是删除之意。第8行第1字“加”字旁有 间有若干小字,应为补入正文之漏字。该文书只占 小字“田苗见损”,应补在此字后;该行“与”字与 据纸张的一半,后半空白处有一书信残稿,存四行, “镇”字旁有小字“申上”,当补在两字间。此件文 反方向书写。 《傑謝作状》及书信下部均残去一部 书修改、涂抹之处如此之多,语句亦不甚通顺,且 份文字。纸张中部有明显十字折痕。录文如下: 没有官府文书结尾常见的日期和发件人署名,明显 2. ∗ 收稿日期:2012-05-24 作者简介:刘子凡(1986– ),男,河北涿州人,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研究生,从事西域史研究。 ¬ “唐朝在天山南北、葱岭东西设立羁縻州府,并立原来首领或国王为刺史或都督,目的显然在于使各自民族首领处 理各自的民政。然而,自长寿以来,在各羁縻州府所在地又设统率汉军兵马的镇守使。这就在设有当地民族的都督或刺史 的地方,又有节度使派来的节度副使、镇守使的存在。这样,一些地方就出现了一种胡汉结合的军政体制。 ”见张广达《唐 灭高昌国后的西州形势》, 《东洋文化》第68号,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88年,第69-107页;此据作者《文书、典籍与 西域史地》,第149-150页。 ­ 本文研究的和田文书,校录、定名等工作是“人大博物馆藏和田出土文书整理小组”的集体劳动成果。谨此表示感谢。 第5 期 刘子凡:傑謝营田与水利 不是正式上行的文书,而是一份草稿。 残书信录文为: 1.仲秋渐凉比惟 2.¤来五郎动用清胜 3.皇皇近有文牒征男¤ 4.有驱驰不敢有辞 纸张的另外一面为《唐某年傑謝镇仓粮入破 历》,其中有“李奉珎”等一组人名。这些人名 很多都可与国家图书馆藏和田文书BH1-2文书中的 人名对应,而其纸背BH1-1文书的时间为建中六年 (785)。 “李奉珎”亦为和田文书中较常见之人。人 大博物馆藏GXW0169号文书便有“判官李珎”,当 即李奉珎,该文书有贞元六年(790)纪年。又,人大 博物馆藏GXW0100号建中四年(783)文书中,亦 有“李奉珎”。则《唐某年傑謝镇仓粮入破历》的时 代大致可判定为唐代建中、贞元年间。 此纸登载了三种不同性质的文书。 《唐某年傑 謝镇仓粮入破历》书写十分工整,应当是正式的官 府文书,在制作时应是用新纸书写。如此看来,这 件文书最先是《唐某年傑謝镇仓粮入破历》,废弃 后背面被用作信纸及书写《傑謝作状》草稿。我们 可以猜测《傑謝作状》文书的年代,应当在粮帐制 作之后,很可能也在建中、贞元年间。 二、傑謝作及其性质 大致可以看出,此件文书是傑謝作因“穈和田 苗”用水之事上给“镇军”的状。其中提及“田作” 奉“军牒”与百姓共同用水,但后来因为水量减少, 在完成了青、小麦的浇溉之后,再浇 和时便出现 了用水不足的情况,百姓田地也同时出现“干燋” 的情况。修理渠道之后,水量也并没有增加。傑謝 作怕年终“课不充”,便申上“镇军”请求处分。文 书内容看似明白,但其中仍有若干处不易解读。最 关键的是,作为文书发文主体的傑謝作的性质,便 不甚清晰。 从文书内容看,傑謝作既是一个田地营种机 构,同时也是当地水利事务的管理者。然而,在 此前出土的和田文书中,从未出现过“某作”的说 法。从“申上镇军请处分”之语来看,傑謝作与“镇 军”有隶属关系。从道理上讲,给傑謝作“先奉军 牒”中的“军”,就应当是后文的“镇军”,是“傑謝 作”的上级机构。按长寿元年(692)以后唐朝复置 71 四镇,于阗镇以下形成了多级军镇的体制,位于傑 謝当地的傑謝镇便是于阗镇下的次一级军镇[1]57[2] 。 但此类小镇常称“镇”而少有称“军”者。而于阗 镇在已见的和田出土文书中,多见“于阗镇守军” 的称呼。这里的“镇军”很可能便是“镇守军”的 省称。在著名的和田出土《唐大历三年三月典成铣 牒》中,又有“被镇守军牒”[3]61 。我们也可以据此 猜测, “ 军牒”可能是“镇守军牒”的简称。这样我 们就知道,傑謝作应当是隶属于于阗镇守军的,是 具有军事色彩的营种机构。 这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唐代广设于西北边地 的屯田。 《唐六典》卷七《屯田郎中》有: “ 凡军、州 边防镇守转运不给,则设屯田以益军储。 ”[4]222 然 而,在各种史料中所见之屯田,多是以“某屯”称。 例如,在吐鲁番出土西州文书中,便有所谓“白水 屯”[5]464 ,或称“白涧屯”[5]477 。史籍中亦有称“玉 山屯”[6] 、 “ 太和屯”[7] 者。从名称上看, “ 作”显然不 能直接等同于“屯”。又,唐代对每一单位屯田的面 积有具体的规定。 《唐六典》同卷有: “ 大者五十顷, 小者二十顷。 ”[4]223 而《天圣令·田令》中则有更加 详细的规定: “ 诸屯隶司农寺者,每地三十顷以下、 二十顷以上为一屯。隶州、镇军者,每五十顷为一 屯。 ”[8]389《通典》亦载此条,并言其为开元二十五 年(737)令[9] 。由此可知,正规的屯田,每屯的规模 至少会达到二十顷。西州、于阗这一类的边州、镇 军的屯田,按照规定应是以五十顷为基本编制单位 的。而《傑謝作状》中“作家一 十 ¤ ”,很可能是指 傑謝作的作家有一十丁。若按一丁耕作十亩计算的 话¬ ,一十丁仅能作得百亩,即一顷。这与五十顷 的规模相去甚远。关于这一点, 《唐六典》所记天下 军、州所管屯田数量也很值得注意。据《唐六典》 记: “ 河西道· · · · · · 安西二十屯,疎勒七屯,焉耆七 屯,北庭二十屯,伊吾一屯,天山一屯。 ”[4]223 其中 提到了安西、疏勒、焉耆都有屯田,四镇之中唯独 于阗无屯,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于阗绿洲应 当是具备大规模耕作条件的,没有屯田或与其他特 殊政治、经济因素有关。但无论何种原因,在《唐 六典》编成的开元时代,于阗是没有屯田的。安史 乱后,全国屯田数目都在上升[10] ,我们不能排除于 阗在大历至贞元时代已有屯田的可能,但相比于其 余三镇以及北庭等处,于阗屯田还可能会是非常少 的。从以上几点来看,傑謝作不太可能是具有一定 ¬ 《新页唐书》卷五三《食货志》有: “ 开元二十五年诏· · · · · · 镇戍地可耕者,人给十亩以供粮”可资参考,中华书局, 1975年1369页。 72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规模的正规屯田。 除了屯田以外,唐代在边疆地区还常设有一些 规模相对较小的营田。 《新唐书》卷五三《食货志》 有: “ 开元二十五年,诏屯官叙功以岁丰凶为上下。 镇戍地可耕者,人给十亩以供粮。方春,屯官巡行, 谪作不时者。 ”[11] 大致自开元时起,朝廷大量招募 长征健儿长期驻守边军,有些健儿又会自带家口, 粮食转运压力很大。也许是因为如此,上引开元二 十五年令中才会提出鼓励镇戍发展小规模田地营 种的政策,以保障军粮。这应该也是对成规模的屯 田的一种补充。与此相关,在西域出土文书中,常 有记载峰铺兵士在周边进行小规模营种者,便是此 类。此种营作,少则数亩,多则数十亩,规模都不 大,且亦有“营种不济”的情形[12] 。如前文所述,傑 謝作的作家只有十一丁,营种规模十分有限,从性 质上看,更像是这种小规模营田。 另外,与傑謝作名称相近者,又有见于吐鲁番 文书的“长行小作”。 《唐上元二年 (761) 蒲昌县 界长行小作具收支饲草数请处分状》中,便记“蒲 昌县界长行小作”有“县城作”、 “ 山北作”、 “ 三城 [5]556−557 作” ,都与傑謝作的名称类似。按长行小作 隶属于长行坊,以种粟为主,但收获的主要是草, 应当是为长行坊中饲养的牲畜提供草料的[13] 。根 据文书内容,蒲昌县长行小作营种的田地总共不过 两顷。从另一件《唐上元二年(761)柳中县界长行 小作具元收、破用粟草束数请处分状》看,柳中县 的长行小作也只有数顷的规模[5]554 。或许可以依此 猜测,以作为名的田地耕种,规模都不甚大。此外, 人大博物馆藏GXW0068号文书也提到了“作”: (前缺)  十月 1. 日典孙庭宾牒  请克诸人月粮,内冯进等叁拾 2.  右四作支付 3. (后缺) 这件文书涉及到给“诸人月粮”,由“右四作支 付”。既然与粮食相关,此四作很可能是与傑謝作 相同的营田机构。说明在于阗地区,傑謝作一类的 作还有不少,这种小规模营田可能是一种普遍的形 式。且此类作还可能会有储存和支给粮食的功能。 由此我们或可判定,傑謝作为隶属于于阗镇守 军的营田机构。 2012年 另一方面,从文书上看,傑謝作在田苗干燋的 情况下,也有“近恐年终课不充”的压力。说明傑 謝作需要承担“课”的义务。这里的“课”,应当指 的是一种考课。 《天圣令·田令》唐49条有: 诸屯课帐,每年与计帐同限申尚书省[8]389 。 可见,唐代的屯田机构每年是要制作课帐的, 并要向尚书省申报。关于课的内容,我们或许可以 参看《天圣令·厩牧令》唐7条,该条令文规定,诸牧 每年要根据饲养牲畜的种类和数量,按一定比例课 驹,规定十分详细¬ 。每年上缴牲畜的驹就应当是 诸牧的课了。既然诸屯也有课,那么便应是每年上 缴一定比例的粮食。虽然不见诸屯之课的具体数额 规定,但可以想见,根据每屯的规模,还是应该会 有一定的考核标准。因为在《天圣令·田令》唐47条 提到了“考校屯官”[8]389 ,而在接下来的48条中,又 提到了“诸屯官欠负,皆依本色本处征填”[8]389 。这 种考校的标准,便应是课的完成情况。同样,傑謝 作承担的课,也应是这种情况。具体来说,傑謝作 是镇守军下属的营田机构,其课很可能是按照耕作 规模上缴一定比例的粮食。田苗干燋必然会导致课 不充,官员的考课会受到影响,但更主要的是营田 的任务不能完成。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于阗镇军在傑謝绿洲 采取了小规模营田的形式来增加粮食供给,这对 于地处偏远 、 物资转运不便的傑謝镇来说 , 应 当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这也是我们首次发现于阗 地区进行军事营田的证据。根据前引人大博物馆 藏GXW0068号文书,我们或可推测,于阗的其它 地方可能也有类似的营田存在,以作为补充军队粮 食供给的方式。 三、傑謝的百姓与作家 《傑謝作状》中具体从事水利灌溉劳作的有两 类人,一为百姓,一为作家。 唐代的百姓,通常是指良人[3]63 。从和田出土于 阗文文书记载的情况看,于阗地区的普通民众有自 由人和半隶属人(paśā avaśāna)的区别[14]121−122 。 二者在赋税等方面略有不同。很显然,百姓应当是 对应于自由人的。从《傑謝作状》中反映的情况来 看,百姓只是在水源上需要傑謝作供给,田地则是 独立耕作的,与傑謝作无关。文书中所谓“词诉百 ¬ 令文为: “ 诸牧,牝马一百匹,牝牛、驴各一百头,每年课驹、犊各六十,(其二十岁以上,不在课限。三岁游牝而生驹 者,仍别簿申省。)骡驹减半。马从外蕃新来者,课驹四十,第二年五十,第三年同旧课。牝驼一百头,三年内课驹七十。白 羊一百口,每年课羔七十口。羖羊一百口,课羔八十口。 ” 《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中华书局2006年 版400页。 第5 期 刘子凡:傑謝营田与水利 姓”,便是傑謝作在自己作上田苗干燋的情况下,需 要问询得知百姓田苗的生长状况,来判断旱情。这 也说明百姓的田地是与傑謝作分别耕种的。 值得注意的是,文书中又提到了“百姓卌丁”。 丁,指丁男,亦是唐代一常用名词。唐前期普通百 姓的赋役,通常都是以丁为单位来征发的。然而,在 此前所见和田地区出土汉文文书中,有关“丁”的 记录还是很少的,仅《唐大历十六年(781)二月六 城傑謝百姓思略牒为典驴换丁不得乞追征处分事》 中记有: 3 思略放丁。经今十个月,丁不得,驴不还,伏 [15] 望 “放丁”似是换丁[16] ,很可能是想用驴换得与 丁的赋役相关的某种优惠。这提示我们傑謝百姓在 汉语文书中也有以丁的身份出现的情况。而《傑謝 作状》中提到的“百姓卌丁”,则更明确地说明,傑 謝地区有详细而准确的丁数统计。按照唐代制度, 丁有非常严格的认定方法,而且丁是计算税赋量和 制定年度徭役征发计划的基本单位。在《傑謝作状》 背面书写的《于阗傑謝镇仓粮入破历》中,有“准当 界卌丁新税并加壹耗附”句。说明傑謝镇也是掌握 傑謝百姓丁数的统计数字的,而且会据此采取征税 的活动。人大博物馆藏GXW0065号和田文书,十分 接近“户籍”,其中不仅罗列了户主姓名、年龄,更 是记录了户中的其他男丁,又有定验的标记。由此 可见,于阗虽然可能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完整统计, 但对丁男的统计一定是精确的。而且从国家图书馆 藏和田出土BH1-15文书看,征税者对“半丁”(即 残疾人)的情况也是有精确统计的[17] 。说明唐朝对 丁口详细掌控的制度,在于阗同样有所体现。 关于人数问题,我们注意到文书作者在拟稿 时,特意涂抹去了句中的“百姓”二字,并在其 后追加了“百姓卌丁用”句,或许作者在这里要表 达的意思是“共合乡百姓卌丁用”。则在文书书写 年代,傑謝百姓总丁数便是四十。吉田丰根据于阗 语文书,对傑謝地区纳税人数进行了统计,认为除 了半隶属人以外,作为课税对象的百姓的数量大约 在40—60人之间[14]123 。正与《傑謝作状》中记载之 卌丁的数目相符。 作家,从名称判断,应当与傑謝作有关。这个 73 名称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吐鲁番、和田出土文书中 常见寺院家人,唐代前期对寺院依附人口常称为家 人[18] 。人大博物馆藏GXW0090号和田文书中有: (前缺)  ¤野分付长史差人送来如彼要乘骑 1  如 不要亦请差一镇家人勾当将来 2 (余白) 所谓“一镇家人”,当是指一位来自镇家的人。 镇家很可能是依附于军镇的人户。因为人大博物馆 藏GXW0166号文书中提到有“在军寄住百姓”,说 明当时会有一些人口是依附于军队的。该文书中列 举的碛外百姓,也全部注明“某人在某家”,恐怕 表述的也是一种隶属关系。从《傑謝作状》看,文 中的“作家一十”显然是与上句“百姓卌丁”相对 的,可以想见,作家与身为自由人的百姓在身份上 会有一些不同。联想到上文所述于阗的纳税者有自 由人和半隶属人的区别,我们或许可以将作家认作 某种半隶属人,他们是隶属于傑謝作的。 这样一种隶属关系,很像唐代的营田户。按唐 前期屯田的营种方法,有军卒营种、租佃、屯丁、 户奴与丁夫等几种,后期又见有和雇、营田户[19] 。 首先,如果不考虑家属的因素,屯田的军卒通常不 会以“家”相称。作家不可能直接对应于戍边健儿。 而屯田上的佃户,除了租佃屯田地以外,还可能另 外拥有自己的土地[20] 。这是一种契约关系,而非依 附或隶属。屯丁更是以赋役的形式从百姓中征发而 来。和雇亦大致如此。户奴则多限于苑内营田。唯有 营田户最与作家相近。关于营田户, 《资治通鉴》卷 二四八“大中三年八月乙丑”之胡三省注中有: “宋 白曰:史臣曰:· · · · · · 名曰营田。行之岁久,不以兵, 乃招致农民强户,谓之营田户。复有主务败阙犯法 之家,没纳田宅,亦系于此。 ”[21] 可见,营田户是官 府招募来的农户,他们会替代军卒从事营田劳作。 营田户依附于屯田机构,与普通百姓不同。李翰所 作《苏州嘉兴屯田纪绩碑颂》,便描述了与州县系 统并立的屯田机构,其中多有“屯人熙熙,邑人怡 怡”等语,有屯人、邑人互不相扰之意[22] 。从敦煌文 书反映的情况看,营田户在西北军州也是存在的。 著名的《年次未详[八世纪中期]河西支度营田使户 口给粮簿》¬ 中列举的人户,很可能便是营田户,他 ¬ 此件文书池田温、唐耕耦等先生研究之时,尚收藏于上海博物馆,后入藏中国历史博物馆,即今之藏国家博物馆。该 文书,上海博物馆定名为《敦煌出唐写本河西户籍》,国家博物馆定名为《唐纳粮户籍及曹先玉借麦契》,今从池田温之定 名。文书图版见《中国历史博物馆藏书法大观》第十一卷《晋唐写经·晋唐文书》,柳原书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186 -190页。录文可参见池田温《中国古代籍帐研究·录文与插图》,中华书局,2007年版355-356页;唐耕耦《敦煌所出唐河西支 度营田使户口给粮计簿残卷》, 《中国历史文物》1987年60-66页。 74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们隶属于河西支度营田使[23][19] 。由此看来,作家应 当是一种类似于营田户,但又具有于阗半隶属人性 质的人户。 四、傑謝绿洲水利秩序的建立 唐代的傑謝,很可能即是位于今和田地区策勒 县以北90公里处的丹丹乌里克遗址¬ 。今日的丹丹 乌里克已经是淹没在沙漠里的一处废墟。仅仅是凭 借探险家和考古工作者的考察记录,我们才得以窥 见遗址的保存状况[24] 。关于傑謝的水源,斯文·赫 定 (Sven Hedin) 认为是来自克里雅河的故道[25] , 而斯坦因(M. A. Stein)则认为是引自乌尊塔提的 运河[26] 。从《傑謝作状》文书的话,当傑謝作与当 地百姓共同面临水源紧张的状况时,首先采取的措 施便是修理渠道,说明傑謝地方的用水应是由一条 主干渠道引入的。 要言之,傑謝绿洲水源单一,又孤悬于沙漠之 中,引水相对困难,但却拥有相当规模的灌溉区。 在艰苦的环境下,为了保证农田灌溉的顺利进行, 必须要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水利秩序,才能保证 水利灌溉区的相对稳定。从《傑謝作状》反映的内 容看,当时傑謝地区的主要生产者是百姓和作家。 如前所述,傑謝作是隶属于镇守军的,那么百姓和 作家就应当分别属于民、军两套不同的系统管辖。 在特殊的军民、胡汉关系下,如何傑謝绿洲上的水 利秩序是如何构建的,就十分值得关注。 实际上,在唐朝势力大规模进入于阗之前, 当地也应当有其固有的用水规则。例如Or.8211/1 473号文书: 正面:1.︱tta buri hvam . dä cu s.au aśaukä hl̄vya ūtca nām . dä︱branam . dä dayam . ganam . kūsa 30· · · · · · 译文:以下人丁收s.au官Aśauka之水:Branam . dä dayam . 小麦60石· · · · · · (后略) 背面 : 1.︱tti vā s.au ysākada hl̄vya ūtca nām . dä︱sam . ganam . dä ganam . kūsa 10 5· · · · · · 译文:以下人丁收s.au官Ysākada之水:Sam . ga [27][28]132 nam . dä小麦15石· · · · · · (后略) 文欣先生判断此件文书的时代 , 当在唐朝 影响力大规模进入之前[28]132[29] 。 文书列举了使 用s.s.au官Aśauka和Ysākada之水的人丁所应缴纳的 粮食数量。s.s.au官应是于阗国官号,或可对应于汉 2012年 文的“知事”[28]127−133 。说明在于阗王国的行政系 统中,s.s.au官拥有水资源的管理和分配权。这应当 可以视作于阗当地的传统秩序。 然而,从《傑謝作状》来看,随着镇守军势力 的进入和傑謝作这种营田机构的设立,原有的用水 秩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们看到了一种新的以傑 謝作为核心的秩序。这种新的用水秩序有两个重要 特征。首先,傑謝作控制着水源,或者至少是绝大 多数水源,并拥有这部份水源的分配权。 《傑謝作 状》中提到,傑謝作奉镇守军牒将一部份水资源分 给百姓同用。即便如此,百姓的秋田依然出现了干 燋的情况。可见,百姓原本能支配的水源并不多, 甚或是根本没有,他们需要在极大程度上仰仗傑謝 作的慷慨供应。其次,渠道的修理也是以傑謝作为 主导。 《傑謝作状》中有“其水前后破人修捺渠道, 更亦不加”之语。“破”,除破损外,还有支出、耗 费的意思。吐鲁番出土西州文书中,便常见各种破 用历,便是支出各种财物的帐历。那么“破人”,应 是支用人力的意思。而此处的“修捺”,当是指对渠 道的修整。 《宋史》卷九七有: “ 招收土军五十人,巡 逻堤堰,专一禁戢,将卑薄处时加修捺。 ”[30]“破人 修捺”,即是差人修整渠道了。值得注意的是,这条 最主要的引水渠道,是由傑謝作来负责调动人力修 理的。于阗文SIP 103.53号文书也提到了修渠,其 中有: “ tt[ä] burä hvam . d.ä ci ūci baśtä tsl̄m . di(以下 为去修建拦水堤坝者)”[31] 。吉田丰先生认为这件 文书属于萨波Sl̄d.aka时代的Archive 2组[14]113 。如此 看来,这件文书极有可能也出自丹丹乌里克遗址, 反映的是唐朝统治时期之事。这说明傑謝当地百 姓,很可能会以差科形式征发来修理水利设施。这 样, 《傑謝作状》中傑謝作“破人修捺渠道”的“人”, 很可能也会包括这些百姓。龟兹或也有此种情形。 库车出土文书中,有一组“掏拓”相关的文书,记 录有唐代安西的“陶拓使”及“陶拓所”,便是与渠 堰修理有关。其中多次提到了差普通百姓从事修理 渠道的掏拓工作[32] 。 这显然是于阗特殊军政体制下的特殊秩序。如 果我们仔细对照一下唐代一般州县的情况,就可以 发现这种水利管理方法的特色。 对于一般州县来说,地方官府完全掌握着水资 源及其分配。官府对于取水的顺序有严格的规定。 ¬ 霍恩雷最早将杰谢比定为丹丹乌里克(Hoernle, ”A Report on the British Collection of Antiquities from Central Asia, Part Ⅱ”, Journal of the Asiatic Society of Bengal, LXX-1(1901), Extra-No.1, pp. 22-24, pl. Ⅲ.),斯坦因的考古发掘也支持了 之一观点(M. A. Stein, Ancient Khotan, Oxford 1907, pp. 266-268.)。随着更多文书的发现,杰谢即丹丹乌里克已经没有太 多疑问了。 第5 期 刘子凡:傑謝营田与水利 如《唐六典》卷七“水部郎中”条有: “ 凡用水自下 [4]226 始。 ” 《天圣令·杂令》宋令15有: “ 诸取水溉田, [8]430 皆从下始,先稻后陆,依次而用。 ” 同时又有知 水、渠长、堰头等水利管理者。前文所论敦煌出土 《用水章程》,更是体现出官府水资源掌控和管理 的严密。吐鲁番出土《唐龙朔三年(663)四月十日 西州高昌县曲武贞等牒为请给水事》[33] 中,百姓自 陈“不敢取水”,也体现出地方官府在水权方面的 权威。在渠堰修理方面,地方官府通常是起着主导 作用的。 《唐律疏议》卷二十七“失时不修堤防”条 下下疏议引《营缮令》曰: “ 诸近河及大水有堤防之 处,刺史、县令以时检校。若须修理,每秋收讫,量 功多少,差人夫修理。若暴水泛溢、损坏堤防、交 为人患者,先即修营,不拘时限。 ”说明地方官府 有修理渠堰的责任。吐鲁番出土《唐开元二十二年 (734)西州高昌县申西州都督府牒为差人夫修堤堰 事》[34] ,便是西州官府征调人夫修理堤堰的事例。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唐代一般州县,地方 官府是水利秩序的主导者。然而在傑謝的水利事务 中,傑謝作实际上扮演了一般地方官府的角色。在 《傑謝作状》中,我们也看不到于阗王国系统内原 来与水利管理相关的s.s.au官或其他官吏的作用。既 然傑謝作是隶属于于阗镇守军的,我们可以认为, 在傑謝地方水利管理这种民政事务中,镇守军势力 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这应与唐朝军队在傑謝大量驻军有关。我们知 道,虽然傑謝绿洲孤悬于沙漠之中,却在于阗乃至 整个安西四镇的军事防御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 的地位[1]58−59 。傑謝镇有相当数量的驻军,并且从 《傑謝作状》看,军队在当地还有一些营田,很可能 会有粮食的储备和支给。这样,驻军就会与当地百 姓发生关系。而这种关系,从水利的例子来看,应当 是镇守军势力参与到部份民政事务管理中。此外, 我们在人大博物馆藏GXW0166号和田文书中,还 看到了傑謝镇收取碛外百姓税粮的记录。于阗语文 书中也有唐朝军将张顺向傑謝auva-ham . dasta (乡 头?)Sl̄d.aka下达命令、征收兔子的例子。这似乎能 够说明,傑謝驻军在一定程度上介入当地民政事务 管理,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其甚至在某些方面具有 唐朝一般州县乡里机构的职能和作用。这是四镇特 殊的胡汉结合军政体制在傑謝地方的反映。于阗其 他镇、守捉是否也具有相同特点,值得继续探讨。 75 1992(2). [2] 陈国灿.唐安西四镇中 “镇”的变化[J].西域研究,2008(4): 16-22. [3] 张广达,荣新江《 . 唐大历三年三月典成铣牒》跋[J].新疆 社会科学,1988(1). [4] 李林甫.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2. [5] 唐长儒.吐鲁番出土文书(图文版)叁[M].北京:文物出 版社,1996. [6] 刘 ᯿.旧唐书·苏世长传:卷75[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628. [7] 李 ᯝ.太 平 广 记·刘 洪:卷331[M].北 京:中 华 书 局,1961: 2633. [8] 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 课题组.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 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6. [9] 杜佑.通典:卷2[M].北京:中华书局,1984:44. [10] 黄 正 建.唐 代 后 期 的 屯 田[J].中 国 社 会 经 济 史 研 究, 1986(4):42-51. [11]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53[M].北京:中华书局,1975:1369. [12] 程喜霖.从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脚的唐代烽喉制度之 三——唐代的烽铺斸田[J].武汉大学学报,1985(6):72-80. [13] 乜小红.吐鲁番所出唐代文书中的官营畜牧业[M]//新 疆 吐 鲁 番 地 区 文 物 局.吐 鲁 番 学 研 究:第 二 届 吐 鲁 番 学 国 际 学 术 研 讨 会 论 文 集.上 海:上 海 辞 书 出 版 社,2006:114-115. [14] ঢ়⬄䈤.Ȼόɇɻߎೳ˔ˉ˕Ϫ㋔ȃȻόɇɻ䁲Ϫ֫᭛ ᳌Ȁ䮰ǮȠ㾎ǝ᳌Ǣ[M].⼲᠊:⼲᠊Ꮦ໪೟䁲໻ᅌ໪೟ ᅌⷨお᠔,2006. [15] 沙知,吴芳思 (F. Wood ) .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 获汉文文献 (非佛经部分) [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 社,2005:313. [16] 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 出版社,1995:540. [17] 段晴.关于古代于阗的 “ 村 ” [M]// 朱凤玉,汪娟.张 光达先生八十华诞祝寿论文集.台北:新文丰出版公 司,2010:581-604. [18] 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 版社,2011:272-276. [19] 王永兴.唐田令研究——从田令和敦煌文书看唐代土地 制度中几个问题[M]//北京师范大学.纪念陈垣诞辰百 周年史学论文集.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194204. [20] 周藤吉之.吐鲁番出土佃人文书的研究——唐代前期 的佃人制[M]//周藤吉之,等.敦煌学译文集——敦煌吐 鲁番出土社会经济文书研究. 姜镇庆,那向芹,等译.兰 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2-120. 参考文献: [21] 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8040. [1] 荣新江.于阗在唐朝安西四镇中的地位[J].西域研究, [22] 董诰.全唐文三:卷430[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2: 2012年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76 鲁番研究·第11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2595. [23] 姜伯勤.上海藏本敦煌所出河西支度营田使文书研 [29] 荣 新 江,文 欣.和 田 新 出 汉 语-于 阗 语 双 语 木 简 考 究[M]//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敦煌吐鲁番文 释[M]//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十 献研究论集·第二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329- 一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64-67. [30] 30 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2415. 360. [24] 荣 新 江.丹 丹 乌 里 克 的 考 古 调 查 与 唐 代 于 阗 杰 谢 [31] R.E.Emmerick and M.I.Vorob’orobëva-Desjatovskaja.Saka 镇[J].新疆文物,2005(3):31-33. documents, Text volume III[M].London: School of Ori- [25] SEVEN HEDIN. Through Asia:volⅡ[M]. London:Met 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1995:159-160. [32] 张广达.唐代龟兹地区水利[M]//张广达.文书、典籍与 huen,1898:792-793. [26] 斯 坦 因.古 代 和 田[M].巫 新 华,译.济 南:山 东 人 民 出 版 西域史地.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71-79. [33] 荣新江,李肖,孟宪实.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M].北京:中 社,2009:300. 华书局,2008:111. [27] P.O.SKJæRVØ . Khotanese Manuscripts from Chinese Turkestan in the British Library. A complete catalogue [34] 唐长儒.吐鲁番出土文书(图文版)肆[M].北京:文物出 with texts and translations [M].London:British Library 版社,1996:317-318. Publishing,2002:40-41. [28] 文欣.于阗国官号考[M]//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敦煌吐 [责任编辑:孟 楠] Yingtian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Jiexie —— A Research in ‘Jiexie Zuo’s Documents on Irrigation on Farmland’ LIU Zi-fan (School of Chinese Classics,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Abstract : The ancient document ’Jiexie Zuo’s documents on irrigation on farmland’, housed at Museum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is a precious historical material about Yingtian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Yutian. Jiexie Zuo was an institution on Yingtian under the Zhenshou Army of Yutian. Zuojia was the family which worked for Jiexie Zuo like the Yingtian family. The irrigation condition in Jiexie can also be seen from this ancient document. The local government controlled water works in the Tang Dynasty. But under the special system of Yutian, Jiexie Zuo acted as the director of water works. It shows that Zhenshou Army of Yutian took part in the civil administration to some degree. Key words : Jiexie Zuo, Zuojia, Yingtian, Water Conser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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