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山东省审计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山 东省 审 计厅 文 件 鲁审字〔2019〕7 号 山东省审计厅关于报送 2018 年度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 企业、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人发〔2002〕58 号)和《关于做好 2018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 知》(鲁人社字〔2018〕204 号)有关要求,现将 2018 年度高级 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 (一)申报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 —1— 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并且取得有效期内的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符合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条件的 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程序 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 呈报部门统一呈报的申报办法。 1.单位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公 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 少于 5 个工作日,其他申报材料应放置于适当场所,方便查验。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 2.审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材料,签署意见并 加盖印鉴,负责人签字后,送呈报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 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符合要求的,在《山东省专业技 术职称评审表》的“呈报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呈报意见,负责人 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有关评审材料统一报送省审计厅人 事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 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由用 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 符合申报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 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2— 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审计师职称,由各呈报单位按照 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要求。 设区的市及以下单位的,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 审计部门审核呈报;省属国有企业负责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呈报工 作。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 理机构会同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3.委托评审。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委托我省评审的,须经中 央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向我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再将材 料统一报送省审计厅人事处。评审结束后,由我厅向出具委托评 审函的部门(单位)反馈评审结果,出具委托函的部门(单位) 按规定核准公布和发放证书。 二、评审材料及报送要求 2018 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通过系统报送电子材料,同时报送部分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http://hrss.shandong.gov.cn/rsrc)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 写完善申报等级系列、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成绩、成果奖 励、论文作品等,将所填报的电子信息上报工作单位审核。申报 人员需将学历学位证书、审计师或相关系列(会计、经济、统计、 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五年继续教育情况、成果及奖 —3— 励证书、取得中级证书后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等上传至省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供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山东 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单位账户,登录系统与 上下级单位建立申报路径,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电子信息。 呈报部门应与省审计厅建立申报路径,统一上报电子信息,省审 计厅在评审系统中的用户名为:山东省审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 员会。系统操作相关问题可从网站下载使用说明书,也可拨打网 站列明的技术服务电话咨询。 (二)纸质材料 1.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 4 份(A3 纸型,系 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 份(A4 纸型,原件)。 ( 3 ) 凡 在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https://:www.chsi.com.cn/)能正常查验学历信息或在“中国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能正 常查验学位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 件,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网上无法查询的,须提供学历 或学位证书原件。 如学历证书丢失,需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 —4— 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持有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海外留学人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审计师或相关系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6)反映工作经历,担任主审的审计项目(审计调查、专项 审计)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科研课题立项依据、 报告等材料原件,不超过 5 项(如提供复印件,应经单位审核、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反映审计业绩成果的奖励证书等原件, 不超过 3 件;反映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代表性著作、论文、 作品原件,不超过 4 件。 (7)已具有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改系列申报高级 审计师资格评审的(应符合高级审计师申报条件),须呈报《改 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 4 份,原《专业技术职 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 1 份(如提供复印件, 应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报送反映 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8)近五年继续教育情况有关证明材料。 2.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 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5—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 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有关要求 签字、盖章。其中,所在单位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 准确,同意推荐”;申报人员应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的“诚信承诺书”的下方“承诺人”处签名。 (3)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证书、奖励、成果证书等原件,单独放在一个文件袋内, 文件袋上应列明证书名称和数量。 (4)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若提供的 文章发表在报纸上的,应一并提供该报纸的完整版。 (5)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统一放置纸质文件盒(或档案袋) 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文件盒(或档案袋)封面目录必须相符。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30 日(包括纸 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各市、省直及中央驻鲁等部门(单位) 按规定时间,派专人将评审材料报送省审计厅人事处,不接收个 人报送材料。 报送地址:济南市共青团路 88 号,省审计厅办公大楼 1708 房间;联系电话:0531-86199058;邮政编码:250012。 四、纪律要求 各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 —6— 真做好本市、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 项把好资格审查关。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 “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出现违 规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参加高级审计师资 格评审的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 材料,不得有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否则取消评审资格,五 年内不得参加评审。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由申报人填写,经单 位审核后,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系统自动生成, 并下载打印。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 58 号)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底。呈报的业绩成果、著作论文等相关材料,其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3 月底。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收费,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4 号)执行,每人收取 360 元。 (四)对评审通过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 审计厅核准公布,职称证书发放有关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 社规〔2018〕22 号)有关规定执行。 —7—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1.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2.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山东省审计厅 2019 年 3 月 2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8— 附件 1 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单位(盖章): 年 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六公开” 内 容 月 日 被 推 荐 申报人数 4、公开申报人述职 5、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 6、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 1、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 2、公开任职条件 3、公开推荐办法 如果 认 为单位 做 到了 上 述要 求 ,请 在下 面 栏目 中签 名 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单位人事 部门负责人 单位领导 注:1.单位人数少的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签名,人数较多的可由下属二级单位推选 出一定数量的代表签名。 2.未签名人员要另外注明原因。 3.此卡报相应评审委员会和人事部门各一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9— 附件 2 材料填报注意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单位”名称为法定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写简 称、别称,不得填写内部科(处、室)或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 名称填写,如“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等规 范名称,不得填写“中级”“审计师中级”“中级审计师”等不 规范名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统一填写“高级审计 师”。 2.“出生年月”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从高中毕业之后填起;“学校”名称与毕业证书 上院校所盖公章一致;“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为准;“学 制”填写年限,例如“三年”“四年”等;“学位”填写学位名 称,没有的填“无”。此处“学历”为依据学历。 “第一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的普通全日制教育的学历, “依据学历”是指参评本年度高级审计师所依据的学历。第一学 历、最高学历、依据学历可为同一学历,也可能互不相同。 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 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不得填写“本科、专科” — 10 — 等不规范名词。 1970—1977 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 历填写“大学普通班”。 中央党校学历,填写“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大学、中 央党校大专”;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学历,填写“省委党 校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省委党校大专”,不得填写“大学、 本科”等广义名词。 1993—1997 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 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省业余大专”。 4.“毕业时间、学校及专业”是指依据学历的毕业时间、学 校及专业,采取院校/专业的填法,比如:2001 年 6 月,山东财 经大学/审计学。 5.“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 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 限,年限计算到 2017 年 12 月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比如: 2012 年 10 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 5 年,填 2012.10/5;中 间有间断,累计聘任 3 年,填 2012.10/3。 6.“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填写“审计”等简洁规范名 称。 7.“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后各年度考核情况,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8.“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是指取得中 — 11 — 级专业技术职务后的工作业绩(包括:参加的主审项目、完成任务 情况、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 9.“任现职后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是指取得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的成果和奖项(根据“人发〔2002〕58 号” 中评审条件相关要求填写)。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 项,“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比如:x 年 x 月。 “等级”填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信息,无法明确等 级的可不填。 “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 ; 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比如: 申报人为第 1 位完成人,系 3 人合作完成的,填写 1/3,为第 2 位的,填 2/3,依此类推。 10.“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 是指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根 据“人发〔2002〕58 号”中评审条件相关要求填写)。 “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比如:x 年 x 月;“报 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题目”填写应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 页数。比如:“论文:《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审计实时控制》P35”。 “位次”的填写与奖励位次的要求相同。 11.“成果及受奖情况”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 择性地提供取得审计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最能反映本人审计 — 12 — 业务能力和审计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 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论文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 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 成果奖励每项不超过 3 件、论文作品每项不超过 4 件,每件 附件限定为一个。论文作品的附件上传正文页即可,正文多页的, 请上传带有论文标题和作者信息页或多页合并扫描。附件大小 1M 以下,上传 JPG 格式,不得上传 PDF 格式、压缩包等,不得上传 倒置或旋转 90 度的照片,不得上传过小或不清晰的图片。成果奖 励中的必填项为“项目名称”“时间”“批准机关”,等级和位 次应据实填写,没有明确等级的可不填写。 12.“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 中“具体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名或人名章、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 章、日期”四要素缺一不可。 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1.“单位(盖章)”填写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加盖单位公 章或职称专用章。 2.“实际参加推荐的人数”是指本单位组织推荐时,成立的 7 人以上推荐委员会成员人数;“被推荐申报人数”是指此次被推 荐申报高级审计师评审的人数。 3.“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 名章;“单位领导”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 13 — 厅内分送:存(3)。 山东省审计厅办公室 — 14 — 2019 年 3 月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