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河南省教育厅文件 豫教办〔2020〕10 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 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 防控工作部署和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 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 疫情形势另行通知。严禁任何学校(含公办、民办)擅自提前开 — 1 — 学,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返校。任何学校不得组织高三、初三年 级学生提前补课。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根据疫情发展,科 学研判,做好延迟开学预案,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 二、立即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 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 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培训机构,并做好监管 工作。 三、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面向离校师生,通过微博、 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 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要“一 校一策”研究制定延期开学期间工作举措,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 划,提供网上学习课程,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并 做好答疑和指导。 四、2020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音乐和舞蹈类 面试延期进行,具体开考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五、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原定于 2020 年 2 月份举办 的系列双选活动推迟举办,具体举办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2020 年 1 月 27 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 2 — 主动公开 2020 年 1 月 2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