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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实验动物许可“证照 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基〔2021〕35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决 策部署,科技部研究制定了《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 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 技 部 2021 年 11 月 2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1 — 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 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做好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范实验动物许可审批,优化准入服务,激 发市场活力,发挥好实验动物对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保障作 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本 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 创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 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精神,加快调整完善政策制度, 优化审批监管流程,加强与电子政务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责任, 跟踪问效,确保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改革举措 1.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的审批实施优化准入 服务改革。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是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主责 部门, 要切实推动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审批减材料、 简程序、减环节,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营造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 2.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前 — 2 — 咨询服务机制。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环节、时限 等行政服务内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对申报材料的齐全性、规 范性等提供事前咨询服务;建立并完善专家咨询机制,对涉及实 验动物的人员、设施、设备要求以及实验动物设施设计图纸、功 能布局、施工监理、质量控制、实验技术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3.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优化实验动物许可审批服务,压减 审批要件环节,压缩办结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压减要 件环节。实验动物许可申报取消法人证书复印件、工作人员体检 证明、特殊工种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法人授权 委托书) 、实验动物引种证明、从业人员体检证明、饲料质量合格 证明、饮用水质量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培训记录证明、垫料质量 合格证明等 10 项材料,改为事中事后监管核实。实验动物生产 许可证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超过 8 项,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要 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超过 6 项。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实验动物生 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审批时限不超过 14 个工作日(申 请材料容缺受理后补证材料所需时间和组织专家现场核验评审环 节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结时限) 。三是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严格执 行“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要求,充分依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 开展实验动物许可全程网办,争取实现“零跑腿” ,运用信息化手 段优化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服务。 4.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 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电子证照工作。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标准 — 3 — 要求,做好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管理,保障系统 可靠性。明确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电子证 照的法律效力,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广电子证照使用。 5.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实验动物许可事中事后监 管,全面实行实验动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互 联网+”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并公开查处 结果。应公布监督受理的联系方式,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并 及时处理。为减轻企业负担,科技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协 同开展联合检查。 6.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物安全法》 , 强化底线思维, 切实加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风险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七十七条关于 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要求, 结合疫情期间加强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研究制定加强 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政策文件,严格履行实验动物属地化管理责 任,依法依规加强对本地区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明确规定实验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要求,提高实验动 物生物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三、工作安排 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结合地区实际,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实验动物“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研究制定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 — 4 — 方案和加强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政策文件等,并于 2022 年 1 月 底前正式报科技部备案。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健全工 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强化实验动物 生物安全风险管理。三是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保障实验 动物质量,确保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安全。四是加强宣传解读, 做好人员培训,让相关企事业单位准确感知改革的力度和温度, 为顺利推进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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