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pdf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部门决算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职能 第二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 第一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职能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承办民商事司法协助中的文书送达工作。 二、承办民商事司法协助中的调查取证工作。 三、承办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工作。 四、参与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 五、协助提供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的文本翻译和缔约谈判翻译。 六、承担司法协助类有关法律文书的翻译。 七、负责司法部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外方为非政府组织的司法部机关厅局级及以下对外 交流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地方司法厅(局)有关对外交流 项目。 十、负责司法部因公出国(境)证件的办理,包括护照、通 行证和签证(注)等的办理。 十一、应邀为司法部机关有关对外交流活动提供翻译服务。 十二、承办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和司法部有关厅局委托的其他 工作。 —3— 第二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 01 表 部门: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项目 支出 行次 金额 项目 1 栏次 538.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2 二、外交支出 33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46.12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57.83 本年支出合计 58 513.71 结余分配 59 0.54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79.50 栏次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 政拨款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拨款收入 1 0.54 19 本年收入合计 2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539.05 54.70 30 总计 31 行次 金额 2 409.77 61 593.75 总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4— 62 593.75 表二 收入决算表 公开 02 表 部门: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 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 入 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539.05 538.51 0.5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34.67 434.13 0.54 20406 司法 434.67 434.13 0.54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7.64 87.64 2040650 事业运行 347.03 346.4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55 46.5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6.55 46.5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1.03 31.0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52 15.5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83 57.83 功能分类科目编 码 科目名称 —5— 0.5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83 57.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9.86 39.86 2210202 提租补贴 1.97 1.97 2210203 购房补贴 16.00 16.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6— 表三 支出决算表 公开 03 表 部门: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 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 助支出 1 2 3 4 5 6 合计 513.71 426.07 87.6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09.77 322.13 87.64 20406 司法 409.77 322.13 87.64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7.64 2040650 事业运行 322.13 322.1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12 46.1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6.12 46.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0.75 30.7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37 15.3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83 57.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83 57.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7.36 37.36 2210202 提租补贴 1.88 1.88 2210203 购房补贴 18.59 18.5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7— 87.64 表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 04 表 部门: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项目 支 行次 栏次 金额 项目 1 栏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 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财政拨款 2 3 4 5 409.77 409.77 40 46.12 46.12 51 57.83 57.83 行次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538.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8 19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 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 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8— 出 39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 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 急管理支出 20 21 22 本年收入合计 52 53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 安排的支出 58 27 538.51 本年支出合计 59 513.71 513.7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54.7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 结余 60 79.50 79.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54.7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 款 31 63 总计 32 593.21 593.21 593.21 61 总计 6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 情况。 —9—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 05 表 部门: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功能分类科 目编码 本年支出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513.71 426.07 87.64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09.77 322.13 87.64 20406 司法 409.77 322.13 87.64 2040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7.64 2040650 事业运行 322.13 322.13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12 46.12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6.12 46.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 30.75 30.7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37 15.3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7.83 57.8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7.83 57.8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7.36 37.36 2210202 提租补贴 1.88 1.88 2210203 购房补贴 18.59 18.5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0— 87.64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 06 表 部门: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科目编 码 301 30101 30102 30103 30106 30107 30108 30109 30110 30111 30112 30113 30114 30199 303 30301 30302 30303 科目名称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伙食补助费 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离休费 退休费 退职(役)费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公用经费 科目编 决算数 码 29.67 307 1.59 30701 30702 310 31001 31002 科目名称 395.70 302 82.32 30201 37.68 30202 30203 19.41 30204 150.58 30205 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30.75 30206 电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15.37 30207 邮电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18.80 30208 取暖费 4.62 31006 2.21 37.36 0.42 0.81 30209 30211 30212 30213 30214 30215 30216 30217 30218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专用材料费 —11— 31007 31008 31009 31010 31011 31012 31013 31019 31021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 国外债务付息 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 办公设备购置 大型修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物资储备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拆迁补偿 公务用车购置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决算数 0.70 0.70 30304 30305 30306 30307 30308 抚恤金 生活补助 救济费 医疗费补助 助学金 30224 30225 30226 30227 30228 被装购置费 专用燃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 31022 31099 0.33 399 39906 8.00 39907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5.56 39908 30310 30311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 30231 3023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4.69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4.87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 出 30399 人员经费合计 395.7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12— 39999 公用经费合计 无形资产购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赠与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 性自治组织补贴 其他支出 30.37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 07 表 部门: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出国 因公出国 合计 合计 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 (境)费 (境)费 小计 小计 购置费 行费 购置费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0.00 5.00 0 0 0 5.00 0 0 0 0 0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 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13—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 08 表 部门: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本年支出 科目名称 栏次 合计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1 0 2 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14—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3 0 4 0 5 0 年末结转和结余 6 0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 09 表 部门: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本年支出 科目名称 栏次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5—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 0 2 0 3 0 第三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情况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收支总决算 593.75 万元。 其中: (一)收入总计 593.75 万元。包括: 1. 财政拨款收入 538.51 万元,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比 2020 年决算数增加 40.45 万元,增长 8.12%。主要原因是 2021 年工作人员增加 3 名。 2. 其他收入 0.54 万元,为利息收入,比 2020 年决算数减少 0.08 万元,减少 12.90%。 3. 年初结转和结余 54.70 万元,为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 继续使用的资金,比 2020 年决算数减少 146.74 万元。 (二)支出总计 593.75 万元。包括: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 409.77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 正常运转、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比 2020 年决算数减少 162.68 万元,减少 28.42%。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6.1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 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比 2020年决算数增加10.58万元,增长 29.77%,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作人员增加3名。 3.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7.8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 定的统一标准为工作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向工作人员发放提租 —16— 补贴、购房补贴的支出,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21.03万元,增长 57.14%,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作人员增加3名。 4. 结余分配 0.54 万元,为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缴纳 的所得税和转入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5. 年末结转和结余79.50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 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 继续使用的资金,比2020年增加24.7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厉 行节约,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减。 二、收入决算表情况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共取得收入 539.05 万元, 比 2020 年决算数增加 40.37 万元,增长 8.09%。其中财政补助收 入 538.51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 99.91%,其他收入 0.54 万元,占 本年收入的 0.09%。 三、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全年支出 513.71 万元, 比 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 131.08 万元,减少 20.32%。其中,基本 支出 426.07 万元,占本年支出 82.94%;项目支出 87.64 万元,占 本年支出 17.0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 使用本年度从中央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 —17— 包括使用上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 513.71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426.07 万元,占本年支出 82.94%, 项目支出 87.64 万元,占本年支出 17.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公共安全-司法-事业运 行”支出 322.13 万元,占总支出 62.69%;“公共安全-司法-一般行 政事务管理”支出 87.64 万元,占总支出 17.06%;“社会保障和就 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30.75 万元,占总支出 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 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37 万元,占 总支出 3.0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 出”37.36 万元,占总支出 7.2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1.88 万元,占总支出 0.3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 支出-购房补贴”18.59 万元,占总支出 3.6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 0 万元, 与 2020 年一致。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各项外事交流活动无法 按照原计划开展。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1 年度按照要求将国际司法协 —18— 助交流与合作项目纳入绩效自评范围,项目预算金额为 87.64 万 元,覆盖率为 100%。经测评,国际司法协助交流与合作项目自评 得分为 100 分。 —1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如科研所的科研收入,所属院校的学费、培训费收 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 以及从本年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转入各类基金的金额。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 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20—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 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1. 法治建设(项):指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 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2. 事业运行(项):指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 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单位按照国家 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 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事业单位 —21— 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是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 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 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 90 元。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 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 1998 年下半年停 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 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 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 1999 年陆 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 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 〈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 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四)“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 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 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22—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 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