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预案.pdf
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制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修订稿) 为了有效地防范应对突发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 所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2 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书记 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 组 员:业务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 团委书记 辅导员 研究生秘书 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协调,并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处理进度,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 告事故情况,事故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释由办公室负责。 三、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院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学 生的监护人;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 故情况严重的,学院应当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学校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汇报后,迅速组 织或协调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 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学院与受伤害学生或 者学生家长,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妥善地处理学生伤害 事故。事故处理结束学院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学校;重大伤死事故 的处理结果,有学校具体处理。 313 西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制 四、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学生意外 伤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院组织的校 外活动。 3、加强学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和自我 保护意识。 4、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宿舍、实验室等地方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 的问题要及时限整改,不留隐患。 5、学院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要牢固树立“安 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各 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确保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6、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 院的合法权益。 7、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