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公告.pdf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公 告 2020 年 1 号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开展 2020 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发证登记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 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 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11号)、《生 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 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9号) 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9号)、《河南省生态 -1- 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公 告》(2020年1号)等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 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登记范围和管理类别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以下简称 2019 年版名录)所有行业的排污单位及其他确需纳 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其中,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类的 排污单位应到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 证,登记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填报排污登记表、并获取登记编号。 二、发证登记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发放过排污许可证的 33 个行业纳 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其中尚未申请取得排污 许可证或登记的排污单位,应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申请取得 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 理类别表见附件 1);其他纳入 2019 年版名录及确需纳入排污 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申请取得排污 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其他纳入 2019 年版名录的行业和管 理类别表见附件 2)。 2019 年版名录实施前已按规定申请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依然 有效,排污单位申请变更的,应当按照 2019 年版名录规定的管 理类别执行。 -2- 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 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三、核发部门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纳入核发范围的重点管理及开 发区、东城区、示范区简化管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 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市生态环境局禹州分局、长葛分 局、襄城分局、鄢陵分局、建安分局、魏都分局负责本辖区固 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发证、登记及相关管理工作。示范 区、开发区、东城区分局负责本辖区纳入登记管理排污单位排 污许可证登记及相关管理工作。 四、申领程序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固 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 台(公开端网址:http://permit.mee.gov.cn)上填报排污许可证 申请表或排污登记表。其中,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类的排 污单位应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 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打印出来的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 核发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类的排污单位在全国 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后,系统自动即时生 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自行打印留存。排污单位对申请 材料和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具有核发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规 -3- 定及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对实行重点管理 和简化管理类的排污单位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 按程序核发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五、依法监管 排污单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应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 任,按证排污,落实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及信 息公开等环境管理要求。对于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或者应 当申请排污许可证但擅自降低管理类别填报排污登记表等违法 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 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其他纳入 2019 年版名录的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2020 年 1 月 30 日 -4- 附件 1 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1 牲畜饲养 031,家禽饲养 032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 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生 猪养殖除外) / 2 制糖业 134 日加工糖料能力 1000 吨及以上的原 糖、成品糖或者精制糖生产 其他﹡ 年屠宰生猪 10 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 肉牛 1 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肉羊 15 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禽类 1000 万只 及以上的 年屠宰生猪 2 万头及以上 10 万头以 下的,年屠宰肉牛 0.2 万头及以上 1 万头以下的,年屠宰肉羊 2.5 万头及 以上 15 万头以下的,年屠宰禽类 100 万只及以上 1000 万只以下的,年加 工肉禽类 2 万吨及以上的 其他﹡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 —屠宰及肉类加工 工业 年加工能力 15 万吨玉米或者 1.5 万吨 薯类及以上的淀粉生产或者年产 1 万 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有发酵工 艺的淀粉制品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加工能力 1.5 万 吨及以上玉米、0.1 万吨及以上薯类 或豆类、4.5 万吨及以上小麦的淀粉 生产、年产能 0.1 万吨及以上的淀粉 制品生产(不含有发酵工艺的淀粉制 品) 其他﹡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 —淀粉工业 其他﹡ 食品制造工业--方便 食品 其他﹡ 食品与饲料添加剂 制造工业 3 4 屠宰及肉类加工 135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 5 方便食品制造 143 / 6 其他食品制造 149 / 简化管理 米、面制品制造 1431﹡,速冻食品 制造 1432﹡,方便面制造 1433﹡, 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1439﹡,以上均 不含手工制作、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1495﹡,不 含手工制作、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5-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 畜禽养殖行业 以下畜禽养殖场、养殖 小区(生猪养殖除外)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 / —制糖工业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7 乳制品制造 144 年加工 20 万吨及以上的(不含单纯混 合或者分装的) 8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146 有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 食品制造工业--调味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调味品、发酵制品 酵母制造,年产 2 万吨及以上且有发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品、发酵 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酵工艺的酱油、食醋制造 制品制造 酒的制造 151 酒精制造 1511,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 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能力 5000 千升 能力 5000 千升及以上的白酒、啤酒、 以下的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 黄酒、葡萄酒、其他酒制造 其他酒制造﹡ 9 年加工 20 万吨以下的(不含单纯混 食品制造工业--乳制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合或者分装的)﹡ 品制造工业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胶合板制造 2021 (年产 10 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纤 维板制造 2022、刨花板制造 2023、 其他人造板制造 2029(年产 10 万立 方米及以上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 吨及以 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 剂、固化剂)的、年使用 20 吨及以 上水性涂料或者胶粘剂的、有磷化表 面处理工艺的 其他﹡ 酒、饮料制造 工业 其他﹡ 人造板工业 其他﹡ 家具制造工业 10 人造板制造 202 11 木质家具制造 211,竹、 藤家具制造 212,金属家 具制造 213,塑料家具制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造 214,其他家具制造 219 12 纸浆制造 221 全部 / / 造纸行业 13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25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2511,其他 原油制造 251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 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石化工业 14 煤炭加工 252 炼焦 2521(焦炭生产) / / 炼焦化学工业 15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4(乙烯、芳烃 生产) / / 石化工业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6- 序号 16 行业类别 肥料制造 262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氮肥制造 2621(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 装的) 氮肥制造 2621(单纯混合或者分装 的) / 化肥工业-氮肥 磷肥制造 2622(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 装的) / 磷肥、钾肥、复温钾 磷肥制造 2622(单纯混 肥、有机肥料及微生 合或者分装的) 物肥料工业(其他) 17 农药制造 263 化学农药制造 2631(包含农药中间 体,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化学农药制造 2631(单纯混合或者 分装的) / 农药制造工业 18 合成材料制造 265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651 (聚氯乙烯生产) / / 聚氯乙烯工业 19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301 玻璃制造 304 / 水泥工业 / /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 /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3072(年产 150 万件以 下的),日用陶瓷制品 制造 3074(年产 250 万 件以下的) 陶瓷砖瓦工业 / / 其他 钢铁工业 / 其他 有色金属工业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汽车整车制造 361 其他 汽车制造业 20 水泥(熟料)制造 水泥粉磨站 平板玻璃制造 3041 21 陶瓷制品制造 307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 3072(年产 150 万 件及以上的),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3074(年产 250 万件及以上的) 22 23 24 炼铁 311 炼钢 312 钢压延加工 313 含炼铁、烧结、球团等工序的生产 全部 年产 50 万吨及以上的冷轧 25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321 铜、铅锌、镍钴、锡、锑、铝、镁、 汞、钛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 铜、再生铝和再生铅冶炼) 26 汽车整车制造 361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 / 热轧及年产 50 万吨以下的冷轧 -7- 序号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362, 改装汽车制造 363,低速 汽车制造 364,电车制造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365,汽车车身、挂车制 造 366,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 367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 吨及以 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 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汽车用发 动机制造 362、改装汽车制造 363、 低速汽车制造 364、电车制造 365、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 367 其他 汽车制造业 28 电池制造 384 铅酸蓄电池制造 3843 锂离子电池制造 3841,镍氢电池制 造 3842,锌锰电池制造 3844,其他 电池制造 3849 / 电池工业 29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 理 421,非金属废料和碎 屑加工处理 422 废电池、废油、废轮胎加工处理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 机、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废船、含 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其他 废弃资源加工 工业 / / 火电行业 电力生产 441 火力发电 4411,热电联产 4412 生物质能发电 4417(生活垃圾、污泥 发电) / / 生活垃圾焚烧 27 30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31 热力生产和供应 443 单台或者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14 兆 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 单台且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14 兆 单台且合计出力 1 吨/ 瓦)以下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和单 小时(0.7 兆瓦)及以下 台且合计出力 1 吨/小时(0.7 兆瓦) 的天然气锅炉 及以下的天然气锅炉) 32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462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场所,日处理能力 2 万吨及以上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日处理能力 500 吨以下 日处理能力 500 吨及以上 2 万吨以下 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 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 所 环境治理业 772 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 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 发电)的 33 / -8- / 锅炉 水处理(试行) 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治理 危险废物焚烧 注 1.行业类别代码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注 2.表格中标“*”号者,是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排污单位。工业建筑的定义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是指提供生 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前区建筑、生活间、动力站、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注 3.表格中的电镀工序,是指电镀、化学镀、阳极氧化等生产工序 注 4.表格中涉及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的排污单位,其投运满三年的,使用量按照近三年年最大量确定;其投运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 使用量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其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一年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确定。投运日期为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日 期 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 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排污单位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注 6.造纸行业和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参见《关于开展火电、造纸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 号) 注 7.不适用行业技术规范的,可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执行 注 8.不包括位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内的,或生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立即淘汰类的排污单位 -9- 附件 2 其他纳入 2019 年版名录的行业和管理类别表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生猪 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 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 条例》执行) 简化管理 / / 适用技术规范 1 牲畜饲养 031 2 其他畜牧业 039 3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061,褐 煤开采洗选 062,其他煤炭洗选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069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4 石油开采 071,天然气开采 072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5 铁矿采选 081,锰矿、铬矿采选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082,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089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6 7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091,贵金 属矿采选 092,稀有稀土金属矿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采选 093 土砂石开采 101,化学矿开采 102,采盐 103,石棉及其他非金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属矿采选 109 8 其他采矿业 120 9 谷物磨制 131 / 10 饲料加工 132 / 11 植物油加工 133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登记管理 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生 猪养殖场、养殖小区,设 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下 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养殖 场、养殖小区 畜禽养殖行业 /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 谷物磨制 131﹡ / 饲料加工 132(无发酵工艺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 饲料加工 132(有发酵工艺的)﹡ 的)﹡ -饲料加工 除单纯混合或者分装以外的﹡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植物油加工工业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10 - 其他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12 水产品加工 136 / 13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 137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简化管理 年加工 10 万吨及以上的水产品 冷冻加工 1361、鱼糜制品及水产 品干腌制加工 1362、鱼油提取及 制品制造 1363、其他水产品加工 1369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其他﹡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 -水产品加工工业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有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 其他﹡ 15 焙烤食品制造 141,糖果、巧克 力及蜜饯制造 142,罐头食品制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造 145 饮料制造 152 / 16 精制茶加工 153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17 烟叶复烤 161,卷烟制造 162,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169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其他﹡ 纺织印染工业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其他﹡ 纺织印染工业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14 20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171,毛纺 织及染整精加工 172,麻纺织及 有前处理、染色、印花、洗毛、 染整精加工 173,丝绢纺织及印 麻脱胶、缫丝或者喷水织造工序 仅含整理工序的 染精加工 174,化纤织造及印染 的 精加工 175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 造 176,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177,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178 有水洗工序、湿法印花、染色工 机织服装制造 181,服饰制造 183 / 艺的 21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182 18 19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11 - 酒、饮料制造工业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22 皮革鞣制加工 191,毛皮鞣制及 有鞣制工序的 制品加工 193 皮革鞣制加工 191(无鞣制工序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 的) (无鞣制工序的) 23 皮革制品制造 192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194 羽毛(绒)加工 1941(有水洗 工序的) 24 25 制鞋业 195 26 木材加工 201,木质制品制造 203,竹、藤、棕、草等制品制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造 204 27 造纸 222 28 纸制品制造 223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2221、手工 纸制造 2222 / 29 印刷 231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30 31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232,记录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媒介复制 233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241,乐器制 造 242,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 造 243,体育用品制造 244,玩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具制造 245,游艺器材及娱乐用 品制造 246 / 其他﹡ 适用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 业-制革工业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 业—毛皮加工工业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羽毛(绒)加工 1941(无 羽毛(绒)加工工 水洗工序的)﹡,羽毛(绒) 业 制品制造 1942﹡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 吨 及以上溶剂型胶粘剂或者 3 吨及 以上溶剂型处理剂的 其他﹡ 制鞋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有工业废水和废气排放的加工 除简化管理外的加工纸制 纸制造 2223 造 2223﹡ 有工业废水或者废气排放的 其他﹡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80 吨 及以上溶剂型油墨、涂料或者 10 其他﹡ 吨及以上溶剂型稀释剂的包装 装潢印刷 造纸 造纸 印刷工业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 12 - 序号 行业类别 32 煤炭加工 252 33 生物质燃料加工 254 重点管理 炼焦 2521(焦炭生产除外), 煤制合成气生产 2522,煤制液 体燃料生产 2523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简化管理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煤制品制造 2524,其他煤 煤炭加工—合成气 炭加工 2529 和液体燃料生产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无机酸制造 2611,无机碱制造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无机酸制 2612,无机盐制造 2613 ,有机 造 2611、无机碱制造 2612、无 化学原料制造 2614(乙烯、芳 机盐制造 2613、有机化学原料制 烃生产除外),其他基础化学原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造 2614、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无机化学工业 2619(除重点管理、简化 料制造 2619(非金属无机氧化 2619(非金属无机氧化物、金属 石化工业 管理以外的) 物、金属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 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金属超 金属超氧化物、硫磺、磷、硅、 氧化物、硫磺、磷、硅、精硅、 精硅、硒、砷、硼、碲),以上 硒、砷、硼、碲) 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钾肥制造 2623,有机肥料及微生 磷肥、钾肥、复混 复混肥料制造 2624,不含单纯 物肥料制造 2625,其他肥料制造 其他(不含氮肥、磷肥制 肥料、有机肥料及 混合或者分装的 262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 造) 微生物肥料工业化 分装的 肥(其他) 34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 35 肥料制造 262 36 农药制造 263 37 涂料制造 2641,油墨及类似产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涂料制造 品制造 2642,工业颜料制造 2641、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 2643,工艺美术颜料制造 2644, 264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造 264 染料制造 2645,以上均不含单 2646(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 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的)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 造 2632(有发酵工艺的)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 造 2632(无发酵工艺的) - 13 - / 农药制造工业 其他 涂料、油墨、颜料 及类似产品制造业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2659 (除陶瓷纤维等特种纤维 及其增强的复合材料的制 造以外的) 石化工业 合成材料制造 265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2651,合成橡胶制造 2652,合 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 2653,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2659(陶瓷 纤维等特种纤维及其增强的复 合材料的制造) 39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663(无热解 或者水解工艺的),文化用信息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661,专 化学品制造 2664,医学生产用信 项化学用品制造 2662,林产化 息化学品制造 2665,环境污染处 学产品制造 2663(有热解或者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2666,动物 水解工艺的),以上均不含单纯 胶制造 2667,其他专用化学产品 混合或者分装的 制造 266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 或者分装的 40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67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38 41 42 43 44 45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工业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2681 (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2681(以油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2681(采用高 以外的),化妆品制造 脂为原料的肥皂或者皂粒制造), 塔喷粉工艺的合成洗衣粉制造),2682,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8 香料、香精制造 2684(香料制 香料、香精制造 2684(采用热反 2683,香料、香精制造 2684 工业 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 应工艺的香精制造) (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 分装的 以外的),其他日用化学 产品制造 2689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1 全部 / / 化学药品制剂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20(不含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2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化学药品制剂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中药饮片加工 273,药用辅料及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包装材料制造 278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中成药生产 274 / 有提炼工艺的 其他﹡ 中成药 - 14 - 序号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兽用药品制造 275 兽用药品制造 2750(不含单纯 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47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276 生物药品制造 2761,基因工程 药物和疫苗制造 2762,以上均 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48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77 / / 49 化纤浆粕制造 2811,人造纤维 (纤维素纤维)制造 2812,锦 纶纤维制造 2821,涤纶纤维制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造 2822,腈纶纤维制造 2823, 281,合成纤维制造 282,生物基 维纶纤维制造 2824,氨纶纤维 材料制造 283 制造 2826,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2829, 生物基化学纤维制造 2831 (莱赛尔纤维制造)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2770 / 丙纶纤维制造 2825,生物 基化学纤维制造 2831(除 莱赛尔纤维制造以外的), 化学纤维制造业 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 造 2832 46 行业类别 50 橡胶制品业 291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51 塑料制品业 292 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2925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轮胎制造 2911、年耗胶量 2000 吨及以上 的橡胶板、管、带制造 2912、橡 胶零件制造 2913、再生橡胶制造 2914、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 2915、运动场地用塑胶制造 2916、其他橡胶制品制造 2919 年产 1 万吨及以上的泡沫塑料制 造 2924,年产 1 万吨及以上涉及 改性的塑料薄膜制造 2921、塑料 板、管、型材制造 2922、塑料丝、 绳和编织品制造 2923、塑料包装 箱及容器制造 2926、日用塑料品 制造 2927、人造草坪制造 2928、 - 15 -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原料药 制造 化学药品制剂 生物药 / 其他 橡胶和塑料制品 工业 其他 橡胶和塑料制品 工业 序号 52 行业类别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301,石 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2929 石灰和石膏制造 3012 登记管理 水泥制品制造 3021,砼结 水泥工业 构构件制造 3022,石棉水 泥制品制造 3023,轻质建 参照工业炉窑(石 筑材料制造 3024,其他水 灰和石膏制造) 泥类似制品制造 3029 53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3031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303 (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烧 结砖瓦)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3031 (除以煤或者煤矸石为燃料的 烧结砖瓦以外的),建筑用石加 工 3032,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仅切割加工的 3033,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 3034,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3039, 以上均不含仅切割加工的 54 玻璃制造 304 特种玻璃制造 3042 55 玻璃制品制造 305 56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制品制造 306 57 陶瓷制品制造 307 58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308 /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 为燃料的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 以天然气为燃料的 为燃料的 其他玻璃制造 3049 陶瓷砖瓦工业 参照工业炉窑 其他 参照工业炉窑 其他 参照工业炉窑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3071 (除重点管理、简化管理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3071(以煤、 以外的),特种陶瓷制品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 3071(以天然 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为燃料 制造 3073,陈设艺术陶瓷 气为燃料的) 的) 制造 3075,园艺陶瓷制造 3076,其他陶瓷制品制造 3079 以煤、石油焦、油和发生炉煤气 除简化管理以外的云母制 为燃料的云母制品制造 3082、耐 品制造 3082、耐火陶瓷制 石棉制品制造 3081 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 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造 3089 3089 - 16 - 适用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 参照工业炉窑 序号 行业类别 59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 造 309 60 铁合金冶炼 314 61 贵金属冶炼 322 62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23 63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324 64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25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金属 工具制造 332,集装箱及金属包 装容器制造 333,金属丝绳及其 制品制造 334,建筑、安全用金 属制品制造 335,搪瓷制品制造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337,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铸 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除 黑色金属铸造 3391、有色金属铸 造 3392)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专业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有酸洗、抛光 电镀企业(含电镀园区中电镀企 (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336 业),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 镀(溶剂法)、淬火或者无铬钝 处理设施,有电镀工序的,有含 化等工序的、年使用 10 吨及以 铬钝化工序的 上有机溶剂的 65 66 67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339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3091(石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3091(除石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以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 3099(除重点管理、简化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099 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 矿物制品制造 管理以外的) (多晶硅棒) 造 3099(单晶硅棒,沥青混合物) 铁合金冶炼 3140 / / 铁合金冶炼工业 金冶炼 3221,银冶炼 3222,其 / / 参照工业炉窑 他贵金属冶炼 3229 钨钼冶炼 3231,稀土金属冶炼 / /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3232,其他稀有金属冶炼 3239 铅基合金制造,年产 2 万吨及以 其他 参照工业炉窑 / 上的其他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有轧制或者退火工序的 其他 参照工业炉窑 黑色金属铸造 3391(使用冲天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黑色金属铸 炉的),有色金属铸造 3392(生 造 3391、有色金属铸造 3392 产铅基及铅青铜铸件的) - 17 -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其他 电镀工业 / 金属铸造工业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68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341,金属 加工机械制造 342,物料搬运设 备制造 343,泵、阀门、压缩机 及类似机械制造 344,轴承、齿 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345,烘炉、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 346,文 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347,通用 零部件制造 348,其他通用设备 制造业 349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69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351,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 专用设备制造 352,食品、饮料、 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3,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 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354,纺织、 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355,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 制造 356,农、林、牧、渔专用 机械制造 357,医疗仪器设备及 器械制造 358,环保、邮政、社 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 造 359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70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371,城市轨 道交通设备制造 372,船舶及相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关装置制造 373,航空、航天器 及设备制造 374,摩托车制造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 吨及 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 (含稀 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 其他 铁路、船舶、航空 航天和其他运输设 备制造业 - 18 - 序号 行业类别 375,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 376,助动车制造 377,非公路休 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378,潜水救 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379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71 电机制造 381,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 382,电线、电缆、光缆 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家用电力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器具制造 385,非电力家用器具 制造 386,照明器具制造 387,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389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72 计算机制造 391,电子器件制造 397,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制造 398,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399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 10 吨及 以上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 其他 电子工业 73 通信设备制造 392,广播电视设 备制造 393,雷达及配套设备制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造 394,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 395,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396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74 75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401,专用仪 器仪表制造 402,钟表与计时仪 器制造 403,光学仪器制造 404,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衡器制造 405,其他仪器仪表制 造业 409 日用杂品制造 411,其他未列明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制造业 419 - 19 - 序号 76 77 78 79 80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金属制品修理 431,通用设备修 理 432,专用设备修理 433,铁 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修理 434,电气设备修理 435, 仪器仪表修理 436,其他机械和 设备修理业 439 电力生产 441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1,生物质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52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461,海水淡 化处理 463,其他水的处理、利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用与分配 46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 / 其他动力销售 526 81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553 82 危险品仓储 594 83 环境卫生管理 782 84 殡葬服务 808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 参照总则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生物质能发电 4417(利用农林生 物质、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 电) 位于城市建成区的加油站 其他加油站 单个泊位 1000 吨级及以上的内 河、单个泊位 1 万吨级及以上的 / 其他货运码头 5532 沿海专业化干散货码头(煤炭、 矿石)、通用散货码头 总容量 10 万立方米及以上的油 总容量 1 万立方米及以上 10 万 其他危险品仓储(含油品 库(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 立方米以下的油库(含油品码头 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 不含储备油库) 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备油库) 储备油库)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 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处理(除焚 日处理能力 50 吨以下的城 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生 烧、填埋以外的),日处理能力 镇粪便集中处理,日转运 活污水处理污泥集中焚烧、填埋 50 吨及以上的城镇粪便集中处 能力 150 吨以下的垃圾转 理,日转运能力 150 吨及以上的 运站 垃圾转运站 / 火葬场 / - 20 - 储油库、加油站 码头 储油库、加油站 环境卫生管理业 参照总则 序号 85 86 87 88 89 90 91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适用技术规范 营业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 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 811 参照总则 / / 有涂装工序的 床位 100 张及以上的专科医院 8415(精神病、康复和运动康复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431, 医院)以及疗养院 8416,床位 床位 100 张以下的综合医 床位 500 张及以上的(不含专科 100 张及以上 500 张以下的综合 院 8411、中医医院 8412、 医院 841,专业公共卫生服务 843 医院 8415 中的精神病、康复和 医疗机构 医院 8411、中医医院 8412、中 中西医结合医院 8413、民 运动康复医院以及疗养院 8416) 西医结合医院 8413、民族医院 族医院 8414、专科医院 8414、专科医院 8415(不含精神 8415、疗养院 8416 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存在 参照相应通用工序 除 1-107 外的其他行业 2019 年版名录第七条规定情形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登记管理的 技术规范或者总则 之一的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台或者合计出力 20 吨/小时(14 的,单台且合计出力 20 吨 锅炉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锅炉 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 /小时(14 兆瓦)以下的锅 锅炉) 炉(不含电热锅炉)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除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 的,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 工业炉窑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工业炉窑 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 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或 外的其他工业炉窑 者干燥炉(窑)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有 电镀工业 电镀工序、酸洗、抛光(电解抛 参照铁路、船舶、 表面处理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溶剂 其他 航空航天和其他运 法)、淬火或者钝化等工序的、 输设备制造业或者 年使用 10 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 总则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日 的,日处理能力 500 吨及 水处理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处理能力 2 万吨及以上的水处理 水处理(通用工序) 以上 2 万吨以下的水处理 设施 设施 - 21 - 注 1.行业类别代码引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注 2.表格中标“*”号者,是指在工业建筑中生产的排污单位。工业建筑的定义参见《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 50083-2014),是指提供生 产用的各种建筑物,如车间、厂前区建筑、生活间、动力站、库房和运输设施等 注 3.表格中的电镀工序,是指电镀、化学镀、阳极氧化等生产工序 注 4.表格中涉及溶剂、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的排污单位,其投运满三年的,使用量按照近三年年最大量确定;其投运满一年但不满三年的, 使用量按投运期间年最大量确定;其未投运或者投运不满一年的,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确定。投运日期为排污单位发生实际排污行为的日 期 注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 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排污单位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排污单位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注 6.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参见《关于开展火电、造纸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89 号) 注 7.不适用行业技术规范的,可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执行 注 8.不包括位于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内的,或生产设施或产品属于产业政策立即淘汰类的排污单位 - 22 -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