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实施电子发票网上查验事项的通知.pdf
财务处关于实施电子发票网上查验事项的通知 各位师生: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电子发票的报销,财务处在预约 报销平台上开通了电子发票网上查验功能。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 下: 1、电子发票需打印后以纸质形式进行报销。单张发票金额 在 1000 元(含 1000 元)以上的电子发票必须进行查验;单张发 票金额在 1000 元以下的电子发票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查验。 2、电子发票查验操作步骤见附件《电子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 3、各项目经费负责人须加强对 1000 元以下小额电子发票的 报销审查,切实履行经费管理审批责任。财务处、审计处将不定 期对未查验的票据实施抽检,对因审查不严而产生的重复报销等 事项将由经费负责人和经办人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电子发票查验使用说明书 财务处 2017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 电子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1、登陆预约报销界面(财务处官网→财务管理平台→网上预 约报销) ,选择“增值税发票查验”进入认证界面(如下图) 。 2、将电子发票信息对应填入发票认证界面,出现验证码后, 根据提示输入信息(如下图) 。 查验需输入的信息 注:验证码显示的图片因直接链接至“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 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 会出现显示不清楚的情形,请各位师生可多次点击尝试。 3、上述信息输入完成后,点击“查验”进行发票认证。出现 “认证成功”弹出框表示发票已认证成功(如下图) 。 4、点击“重置”发票信息清空后输入下一张发票。发票认证 成功后,可通过“查看认证记录”进行查看(如下图) 。 5、申请报销时,进入“报销单管理”界面(报销单管理→申 请报销单) ,点击“选择已认证发票”右边的箭头,并从“发 票认证记录”界面中勾选要报销的电子发票信息,点击“确 定”按钮。 注:也可直接使用上图中的“认证发票”进行电子发票查验, 填写方法同“增值税发票查验”界面。 6、确认要报销的电子发票信息后即返回“报销单管理”界面, “选择已认证发票”位置自动弹出发票信息。 (如下图) 7、继续点击“下一步”即进入正常预约报销的操作流程,完 成所有操作后打印预约报销单,电子发票认证信息即体现在 预约报销单中。